石城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度防贫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党工委、管委会,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防止农户因病、因灾、因赔偿责任等因素致贫返贫,根据江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改进防贫保险工作的通知》(赣乡振字〔2021〕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保险对象
防贫保险对象不事前确定,不事先识别,原则上框定参保人数为1万人。保险对象为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兼顾其它农村低收入人群。
二、投保人
石城县乡村振兴局。
三、保险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城支公司。
四、保险时间和保费标准
保险期自2022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2年12月31日24时止。保费标准为每人45元/年,全县每年总保费为45元/人×1万人=45万元,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全额缴付。
五、防贫保险金发放
对于因病、因灾(含意外事故)、因赔偿责任三大因素存在致贫或返贫风险的保险对象,及时快速理赔,防贫保险金的赔付标准如下:
防贫保险金赔付标准表
(一)因病防贫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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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对象 |
起付线(元/人) |
超出起付线以上自付医疗费用 |
赔偿比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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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户、 三类人群 |
5000元 |
10000元以下 |
50% |
因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每人最高1万元标准发放防贫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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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含)-30000元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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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元及以上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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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农户 |
20000元 |
20000以下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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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含)-40000元以下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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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元及以上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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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灾(含意外事故)防贫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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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灾害类防贫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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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对象 |
起付线(元/人) |
超出起付线以上家庭财产损失金额 |
赔偿比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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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户、 三类人群、一般农户 |
10000元 |
10000元以下 |
40% |
最高每户限额不超过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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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含)-30000元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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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元及以上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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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意外事故类防贫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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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对象 |
赔偿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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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户、 三类人群、 一般农户 |
因财产损失过重可能返贫或致贫的,参照自然灾害类防保险金标准发放;因医疗花费过高可能返贫或致贫的,参照因病防贫保险金标准发放;因意外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按每人3万元的标准发放防贫保险金,导致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每人最高1万元标准发放防贫保险金。交通类意外事故医疗费用最高发放限额每人不超过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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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个人主要责任无力赔偿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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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对象 |
起付线(元/人) |
超出起付线以上赔偿支出 |
赔偿比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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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户、 三类人群、 一般农户 |
5000元 |
3000以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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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含)-5000元以下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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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及以上 |
60% |
六、工作流程
(一)摸排上报。各乡镇、县城市社区要密切关注重点人群的生活动态,对因病、因灾(含意外事故)、因赔偿责任等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立即向县乡村振兴局申请(申请表见附件)。县乡村振兴局审核后将符合申报条件的转保险公司受理。
(二)案件查勘。保险人接到投保人的转办任务后,应迅速开展核查工作并出具核查报告,县内3个工作日、县外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工作,并对被核查人的房屋、家庭收入、重大开支等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并将初步查勘结果反馈至所在乡镇、县城市社区。
(三)进行公示。乡镇、县城市社区收到保险人的反馈结果后,经申请者所在村(居)、乡镇或县城市社区两级公示3天以上。
(四)赔付发放。对公示无异议的,保险人按标准及时将赔付金转账至防贫对象所提供的银行账户上,并将有关凭证和赔付情况汇总上报所在乡(镇)、县乡村振兴局存档备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实行防贫保险工作是建立防返贫机制、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的有益尝试, 各乡镇、县城市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利用多种方式宣传防贫保险政策,组织好防贫保险申报理赔工作。
(二)密切配合。各乡镇、县城市社区和各帮扶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工作。如对保险人的调查和支付结果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协商的办法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提请县乡村振兴局并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
(三)注重时效。防贫保险的申请对象都是面临特殊困难的家庭,各乡镇、县城市社区和各帮扶单位要及时发现,及时申报,切实帮助解决困难,有效防止致贫返贫。
(四)认真负责。各乡镇、县城市社区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如实组织申报。保险人要对所承担工作负责,并定期征求投保人、各乡镇、县城市社区对防贫保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附件:石城县防贫保险申请表(2022年度)
石城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
石城县防贫保险申请表(2022年度)
申请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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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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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乡镇 村 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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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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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者家庭属性 |
£脱贫户 £边缘易致贫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 £一般农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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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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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者社保卡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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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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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险险种 |
£因病 □因灾(含意外事故) □因个人责任无力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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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险情况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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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意见 |
(情况属实,同意上报。)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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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社区审核意见 |
(情况属实,同意上报。)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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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村振兴局审核意见 |
(同意转办县财保公司。) 盖章
年 月 日 |
石巩固成果字〔2021〕15号石城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度防贫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1)
石城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