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
由于石城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批复2024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的通知(石巩固成果字〔2024〕2号)批复的屏山镇新富村蔬菜基地项目和屏山镇罗陂村大棚蔬菜基地项目两个项目共计152.98万元已落实其他资金来源,原批复下达的资金指标152.98万元由县财政及时收回。经石城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收回资金重新安排项目计划,本次项目计划批复3个152.98万元,其中屏山镇2个55.48万元、县农业农村局1个97.5万元(详见附件)。
请你们按照程序抓紧启动项目建设,切实做到项目实施前中后的监管工作,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石城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