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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批复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源: 石城县 访问量: 发布日期: 2022-05-06 16:58:42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

根据《石城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石巩固成果字〔2022〕11号)精神,2022年整合国家水土保持项目资金615万元,其中中央水利发展资金473万元,省级水利专项资金142万元,经部门申报,单位联审,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计划批复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土保持中心为项目业主,严格按照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负责收集好项目实施过程的相关资料,待完工后按程序进行验收,并做好竣工资料汇编工作。

二、县水土保持中心必须履行好业主监管职责,负责项目实施的质量监管,确保项目如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

三、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必须进一步加强工程的建后管护工作,确保工程能够长期发挥效益。

四、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水保〔2019〕60号文件,县级可从严从紧的原则,在中央资金中列支勘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招标、工程验收等费用。故本工程勘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招标、工程验收等费用在本整合项目资金中列支。

请严格按照批复项目的建设规模和内容,加快项目建设,强化项目资金监督和绩效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石城县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及小

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计划批复表

    附件:石城县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计划批复表

                    石城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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