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经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审定,2021年第二季度贷款财政贴息2100户贫困户(其中农商银行发放2021户,农业银行33户,邮储银行42户,村镇银行 3户,赣州银行1户)符合“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财政贴息条件,同意拨付2021年第二季度贷款利息共994617.94元(其中农商银行955894.58元,农业银行21579.34元,邮储银行14946.12 元,村镇银行1651.65元,赣州银行546.25元)。
石城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13日
抄送:县财政局,县农商银行,县邮储银行,县农业银行,县村镇银行,县赣州银行。
石城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