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部署,7月3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向石城县委反馈了巡视情况。会议传达了省委书记尹弘同志在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分别向石城县委书记张小川和县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省委第四巡视组组长汤乐毅出席反馈会议并讲话,省委第四巡视组副组长罗锋反馈了巡视情况。赣州市政协副主席刘春文代表市委就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张小川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汤乐毅要求,石城县委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统领一切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中。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带着使命、带着感情、带着责任,着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多办顺民意、惠民生、暖民心的实事。要坚定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认真组织党纪学习教育,发扬斗争精神,始终以“赶考”的清醒和“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坚定不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决整治“裙带关系”、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汤乐毅强调,巡视整改是严肃的政治任务。石城县委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扛牢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全过程领导、全方位督促把关,较真碰硬推动解决巡视发现的问题。县委书记要对巡视整改负首责、负总责,带头领办督办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认领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推动职责范围内巡视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整改监督,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强化监督检查,对整改走过场、不到位、敷衍应付的,要抓住典型严肃追责问责。
罗锋指出了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三新一高”要求有差距,结合县情实际研究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有欠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够牢,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力不足。二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深入,对“关键少数”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不够,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屡禁不止。三是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干部选任和队伍建设有短板,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四是整改政治责任扛得不牢,巡视“后半篇文章”抓得不实,有的问题边改边犯、改而又犯。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罗锋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用足用好国家重大战略机遇,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推动石城高质量发展。二是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斩断由风及腐的链条。三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切实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牢固树立鲜明用人导向,严格规范干部选用程序,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四是压紧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强化追责问责,切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刘春文要求,石城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有力的举措,坚决完成巡视整改任务。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认识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严肃对待、诚恳接受、坚决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压实责任抓整改,从严从实抓整改,跟踪督办抓整改,做到全面改、深入改,改彻底、改到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省委巡视整改工作任务。要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持续强化政治建设,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保障和改善民生,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高质量巡视整改成效推动石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张小川表示,省委对石城县开展巡视,是对石城县各项工作的全面检阅,也是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石城县将提高政治站位,把巡视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把巡视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石城落地见效。深入对照巡视组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原因,科学制定整改方案,绘好“路线图”,明晰“时间表”,逐项建台账、抓跟踪、促落实,确保条条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实效。坚持统筹兼顾,把问题整改与推进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激发内生动力相结合,以过硬业绩向省委、市委和石城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省委第四巡视组有关同志,石城县四套班子副处级以上领导、县人武部领导、县法检“两长”;近三年退出县领导岗位的有关同志;各乡(镇)、城市社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含县属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班子成员及县委巡察组组长;2021年换届以后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原正科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