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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政协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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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黎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城北城市书房,打造15分钟城市阅读圈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能答复如下:

一、根据《石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城区规划文化用地共5处,约71218.4平方米,分别位于建上村(约7585平方米)、城管局西侧(约13390平方米)、文化艺术中心(26609.2平方米)、博雅公馆南侧(11056.1平方米)、县博物馆(约12578.1平方米),至2035年,人均文化用地不低于0.55平方米。

二、该城北城市书房选址规划用途为公园绿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公园绿地可以兼具文教功能,如确需在已建公厕顶增建城市书房等建筑物,则应在确保结构安全的前提下,按程序审批后进行建设。

                     石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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