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委员会:
2024年5月16日收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石城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第0062号《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几点建议》委员提案,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接,就政协委员熊琦、丁青同志提出生态文明保护监管执法力量不强,乡(镇)缺少专业化队伍,一线执法经验或具有专业执法人员,导致乡镇规范化执法水平低问题的建议汇报如下:
一、加强宣传。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我局利用外地回乡人员较多之时(农历年底)制定了《石城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宣传实施方案》一是制作宣传海报、制作发放宣传单页、小册子1000份、横幅39条、固定标语牌3处、粉刷标语12处,组织人员发放,并做好入户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二是利用县电视台制定专题宣传栏目循环播放,同时请县融媒体中心对本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采访报道;三是聘请专业广告公司制作了1个小视频,录制1段宣传录音,通过县政府网站、微信、抖音、快手、小红书等网络平台开展宣传,同时利用各乡镇圩日开展宣传,将宣传音频发放到全县每个村轮番广播,每天不低于3次耕地保护的音频宣传,并利用各村显示屏轮番滚动宣传耕地保护标语;四是通过宣讲会开展宣传。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充分利用乡(镇)村两委会、党员大会、专题会议等会议形式到乡(镇)宣讲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开展宣讲11场,让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进一步了解耕地保护政策内容,增强耕地保护意识。
二、2020年7月3日,韩正副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对农村乱占耕地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各地立行立改,从即日起,对增量问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发现问题就要坚决处理。因此,从2024年7月3日以来,我县未发现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确实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我县(石府发〔2020〕26号)、(石府办发〔2020〕28号)行政权力下放等文件精神,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有保护管理农田责任。在职能转换期间,我局主动靠前督促指导耕地保护工作,期间指导乡镇查处挖塘养鱼案件11起,耕地栽种果树6起,直接指导乡镇办案2个,指导乡镇联合部门拆除乱占生态红线1起,确保乡镇能有效承接执法办案。
石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