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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几点建议》政协提案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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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委员会:

2024年5月16日收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石城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第0062号《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几点建议》委员提案,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接,就政协委员熊琦、丁青同志提出生态文明保护监管执法力量不强,乡(镇)缺少专业化队伍,一线执法经验或具有专业执法人员,导致乡镇规范化执法水平低问题的建议汇报如下:

一、加强宣传。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我局利用外地回乡人员较多之时(农历年底)制定了《石城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宣传实施方案》一是制作宣传海报、制作发放宣传单页小册子1000份、横幅39条、固定标语牌3处粉刷标语12处,组织人员发放,并做好入户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二是利用县电视台制定专题宣传栏目循环播放,同时请县融媒体中心本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题采访报道;三是聘请专业广告公司制作了1个小视频,录制1段宣传录音通过县政府网站、微信、抖音、快手、小红书等网络平台开展宣传,同时利用各乡镇圩日开展宣传将宣传音频发放到全县每个村轮番广播,每天不低于3次耕地保护的音频宣传,并利用各村显示屏轮番滚动宣传耕地保护标语;四是通过宣讲会开展宣传。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充分利用乡(镇)村两委会、党员大会专题会议等会议形式到乡(镇)宣讲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开展宣讲11场,让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进一步了解耕地保护政策内容,增强耕地保护意识。

二、2020年7月3日,韩正副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对农村乱占耕地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各地立行立改,从即日起,对增量问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发现问题就要坚决处理。因此,从2024年7月3日以来,我县未发现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确实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我县(石府发〔2020〕26号)、(石府办发〔2020〕28号)行政权力下放等文件精神,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有保护管理农田责任。在职能转换期间,我局主动靠前督促指导耕地保护工作,期间指导乡镇查处挖塘养鱼案件11起,耕地栽种果树6起,直接指导乡镇办案2个,指导乡镇联合部门拆除乱占生态红线1起,确保乡镇能有效承接执法办案。

                          石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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