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城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紧紧围绕民生问题,不断优化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服务,正式出台《石城县公共租赁住房调换和互换居住管理规则》。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提升我县公租房住户的居住体验,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需求,推动我县住房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管理规则》适用于石城县范围内的百萝口小区、阳光花园小区、思源小区、滨江花园小区、怡心小区、锦绣嘉园14号楼等公租房。调换是指承租家庭在本小区内申请调换楼层,互换则是指承租家庭在不同小区之间进行住房互换。
通过实施这一规则,满足了公租房住户对居住条件多样化的需求,使调换和互换居住行为将更加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得到充分保障。有助于提高公租房资源的利用率,为广大住户提供更加便捷、贴心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