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城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石府发﹝2022﹞8号)规定,现制定石城县2023年第一批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分配工作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
琴江镇人民政府、石城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城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二、配租对象
配租对象70户(详见2023年第一批公租房公开分配对象名单),其中:城市低保家庭1户、退伍军人家庭8户、普通家庭61户。
三、配租房源
可分配住房房源40套(详见2023年第一批公租房公开分配房源),其中:锦绣佳园1套、思源小区15套、阳光花园7套、怡心小区14套、百萝口小区3套(高层电梯房)。
四、配租方式
根据配租对象类别分为两批进行抓阄选房,第一批为优先保障对象(城市低保家庭和退伍军人家庭),第二批为普通家庭。两批配租对象先后按照申请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抓阄确定选房序号,再根据选房序号依次进行选房。因房源不足未选上房的,进行轮候,轮候期间,公租房每腾退出一户,按轮候顺序依次进行分配。
五、配租时间、地点和参与人员
1.时间:2023年6月13日上午9时00分。
2.地点:行政服务中心336会议室(仙源坊南侧门旁)。
3.参与人员:县住建局(县住保中心)、琴江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县公证处、相关居委会等单位相关人员,配租对象。
六、分配程序
(一)分配通知送达。由琴江镇政府和各社区负责于6月9日前将摇号分配通知送达各配租对象,将送达情况于6月12日反馈县住建局住保股。
(二)入场。配租对象代表佩戴好口罩,凭身份证于6月13日上午8时30分前入场。
(三)抓阄程序。分2批进行,共分配住房40套。
1.第1批为优先保障对象,分别为1户廉租房对象、8户退伍军人家庭,共9户,过程如下:(1)由工作人员将选房1-9号共9个序号投入阄盘;(2)工作人员按对象花名册序号(按申报时间顺序排序)叫号,配租对象听到本户户主名字后,上主席台阄盘抓取一个阄团(只能抓1个,多抓取消本次配租资格),交由叫号人打开,公开读出配租对象户名及选房序号;(3)第一批对象全部抓阄完毕之后,以数字从低到高,依次到工作人员当场选定房号并进行登记,中签人签字确认,领取《入住手续指南》。
2.第2批为公租房对象61户,配租房源31套,轮候序号30个,过程如下:(1)由工作人员将公租房10-70号共61个选房序号投入阄盘;(2)工作人员按公租房对象花名册序号(按申报时间顺序排序)叫号,配租对象听到本户户主名字后,上主席台阄盘抓取一个阄团(只能抓1个,多抓取消这次配租资格),交由叫号人打开,公开读出配租对象户名及选房序号;(3)第二批对象全部抓阄完毕之后,以数字从低到高,第40号截止,依次到工作人员当场选定房号并进行登记,中签人签字确认,领取《入住手续指南》。
3.选房过程中有放弃的配租对象,签字确认放弃选房资格,一年以后才可重新申请。
4.由于房源不够未选上房的配租对象,即从41号开始,按选房序号先后顺序进入轮候。轮候期间,公租房每腾退出一户,按轮候顺序依次进行分配。
(四)公证公示。县公证处公证员对配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公证,全部配租户选房完毕后,公证员致公证词。县住建局将配租结果公示到政府网上。
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石城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
琴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