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党发〔2023〕7号
中共大由乡委员会 大由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由乡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
方案》的通知
各村支部、村委会:
为全力抓好粮食生产,确保粮食面积和产量稳定,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大由乡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坚决贯彻落实。
中共大由乡委员会 大由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4日
大由乡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农业生产的指示精神,确保粮食安全,更进一步稳定粮食种植面积,落实粮食生产计划,确保我乡粮食生产任务圆满完成,结合当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杜绝耕地抛荒,稳定双季稻种植,全面完成我乡35200亩粮食生产任务。其中,早稻6000亩、中稻7100亩、晚稻10200亩、其它粮食作物11900亩(详见附件1)。
二、强化组织领导
(一)成立大由乡粮食生产(早稻)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任副组长,乡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分管农业工作领导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全乡粮食生产工作的调度,指导及考核,督促粮食生产任务落到实处。
(二)各村相应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的粮食生产领导小组,明确目标,明确责任,充分调动种粮积极性,组织和引导广大农民扩大水稻种植面积,发展粮食生产。
(三)乡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联合乡纪委组织粮食生产督查,分阶段对各村早稻浸种催芽、育秧、移栽和秧田管理等工作进行督查。
三、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发动。各村要迅速行动起来,制定方案,召开村、组会议,张贴标语,通过广播、微信、电话、喇叭等媒介开展,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发展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意义,营造扩大双季稻种植面积的浓厚氛围,切实做好春耕备耕工作。
2.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一是发挥挂村乡领导、村党支部书记示范带头作用,各村党支部书记和驻村领导要带头抓建一个以上相对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早稻生产示范基地,并树立示范标识。二是村“两委”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所有村“两委”干部要带头领种5亩以上早稻。三是发挥享受政策性补贴人员带头作用,各村“三防”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村小组长、妇女小组长等人员须落实3亩以上早稻种植面积;以上指标列入个人年度考核,按早稻核实面积100元每亩进行统筹奖惩,罚扣的资金用于奖励完成落实面积排名前列的同类享受政策性补贴人员,确实无劳动力种植早稻的,应将耕地流转给其他农户种植双季稻,将耕地流转给其他农户且种植了早稻的,视同完成任务。以上面积落实以测亩易落实面积为准。村“三防”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村小组长、妇女小组长等,分别由林业口、劳保口、民政口、妇联口等牵头进行考核调度、督促提醒和落实奖惩。四是帮扶干部要加强结对宣传,上门引导所帮扶对象种植早稻。五是村集体示范引领。各村村集体种植50亩以上的早稻,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奠定坚实基础。
3.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各村引导可能抛荒以及只种植一季的土地向种粮大户流转或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组织代耕代种代管,确保形成规模种植面积,坚决遏制抛荒,扩大水稻种植面积,努力实现粮食生产由促耕促种向代耕代种转变。
4.坚决遏制耕地抛荒。承包人、土地经营权人应按时令进行农业生产,不得抛荒。如承包人自己不能耕种土地,应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人弃地抛荒的,承包方可以依法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如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5.加大机插推广力度。结合乡情实际,动员大户、村集体落实机插任务(各村任务数见附件1),全乡机插秧实行统一育秧,按实际成本折算各村费用。
6.打造好重点线路和示范板块。一是打造公路沿线线路。实现粮食生产县、乡、村公路沿途视线范围内无抛荒。二是提升示范板块。着力办好示范板块,各村必须建好1个100亩以上相对集中连片种植的示范板块,每个板块安排专人负责,强化责任。
7.加大服务力度。实行挂村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帮扶干部包户,每个村落实若干个育秧点,实行一名主要负责人、一名技术负责人的“一点两人”制度,严把技术关口,切实规避和化解水稻集中育秧技术风险。各村调好田块,因地制宜统一品种、统一实时播种、统一育秧、统一水肥药管理,以便机械化耕作,提高种植效率。
四、加强调度
1.秧田准备及播种调度。2023年3月23日前,各村要全面完成秧田翻耕和整理田块,3月底前完成播种,各村统一在相对集中的地点按照本村早稻种植任务数的100%育好秧苗,种子免费提供。4月3日调度播种情况,没有完成且排名倒数后3的村支部书记及驻村干部同时作表态性发言。村必须强化对领取种子自育秧的农户育秧的监管,每户必须签订承诺书,乡对农户领种育秧情况进行核查,发现农户浪费种子的,给予责任村200元/斤的处罚,农户自育秧质量差导致秧苗缺少的问题,由村集体解决其秧苗问题。集中育秧苗全部实行盖膜,防止因“倒春寒”导致烂苗,对秧田因管护不到位的导致烂苗等而出现秧苗不足的,由各村自行兜底解决。
2.面积落实调度。建立大由乡2023年早稻生产落实台账,实行每天通报、排名,每周一调度,面积以测亩易共享落实田块为准。3月26日,完成机插大田落实面积不少于50%;4月2日,全面完成机插大田面积落实;4月9日,完成60%以上大田面积落实;4月16日前,全面完成面积落实。
3.翻耕及移栽调度。4月30日前完成移栽。每天通报排名,每周一调度。4月9日翻耕30%以上(各村直播面积必须全部完成);4月16日翻耕70%以上;4月23日全面完成翻耕、移栽40%以上;4月30日移栽达100%。
第一次,3月26日,调度机插大田落实情况;第二次,4月2日,综合调度机插大田面积落实情况和播种情况;第三次,4月9日,综合调度大田落实和翻耕及直播田;第四次,4月16日,综合调度大田落实和翻耕;第五次,4月23日,综合调度翻耕和移栽;第六次,4月30日,调度移栽。
以上未完成阶段性任务,且排名倒数后3名的村,第一次,由村书记作表态发言;连续2次倒数后3名的村,由驻村乡干部和村书记表态发言;连续3次倒数后3名的村,由驻村乡干部和村书记及完成落实面积最后1名的驻片村干部作表态发言;连续4次倒数后3名的村,由驻村领导及驻村乡干部和村书记及完成落实面积最后3名的驻片村干部作表态发言。另外,每次调度未达到进度要求,且连续三次以上列全乡最后一名的村,则适时在该村开现场促进会。
4.驻村干部考核调度。各驻村乡干部负责核实早稻秧田翻耕、秧田播种、面积落实及翻田移栽四个阶段面积,乡纪委联合乡农口进行全过程抽查核查,发现弄虚作假的,年终扣除驻村干部绩效100元每次。
五、严格奖惩
(一)县级奖补政策
1.免费提供早稻种子;2.按村组集中育好秧苗,免费提供,对5亩以上集中连片育抛秧的秧田奖补1000元/亩;3.种植双季稻的种植主体奖补300元/亩;4.实行莲田套种的奖补60元/亩,用于购买优质水稻种子;5.稻谷补贴及实施农业生产托管项目补助,按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执行;6.种植大户奖补,年内流转土地50亩以上且种植双季稻的,流转主体提供流转土地协议,奖补100元/亩;7.在年内新复垦抛荒耕地(原已享受抛荒复耕政策的不得重复)种植水稻的,年内新增耕地(不包含补充耕地项目)的,对复垦主体奖补300元/亩。具体奖补政策以县下发的正式文件为准。
(二)奖惩措施
1.凡在省、市、县粮食生产考核验收中受到点名批评的,对驻村干部、支部书记、包组村干部启动问责程序,当年乡级层面一律不得评先评优。
2.完成比例的奖惩。奖励:对完成早稻种植考核任务且完成比例排名全乡前三名的村进行奖励,对完成比例排前三的村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2000元,各村可以提取不超过50%用于奖励相关有功人员。处罚:①对未完成早稻种植考核任务的村每个村处罚3000元,其中未完成任务,且排名全乡倒数三名的村分别再处罚5000元、3000元、2000元。②所有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分别提取2000元绩效与早稻生产完成情况挂钩,如所驻村未完成早稻种植任务的,差欠超过10%(含10%)的扣罚2000元,差欠5%-10%的扣罚1000元。村书记参照驻村领导扣罚,村干部参照驻村乡干部扣罚;
3.被上级发现1亩以上连片抛荒的,每处按1000元的标准扣减下拨奖励经费,被上级发现3亩以上连片抛荒的,每处按3000元的标准扣减下拨奖励经费。并对村党支部书记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4.没有落实50亩以上,且未完成早稻生产任务或村集体经济年度任务的村,该村和村书记取消乡级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1:2023年大由乡各村粮食生产任务指导数
附件2:2023年大由乡早稻生产倒排工期表
附件1
2023年大由乡各村粮食生产任务指导数
单位: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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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别 |
水稻播种 |
其他粮食作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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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稻面积 |
中稻面积 |
晚稻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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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其中红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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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由村 |
1133 |
1460 |
1950 |
|
2040 |
河斜村 |
557 |
600 |
890 |
|
920 |
下伊村 |
350 |
370 |
570 |
|
560 |
罗田村 |
536 |
540 |
840 |
|
830 |
兰田村 |
950 |
1080 |
1640 |
|
1630 |
高背村 |
783 |
920 |
1370 |
|
1380 |
王沙村 |
794 |
920 |
1360 |
|
1360 |
水南村 |
629 |
670 |
1010 |
|
1020 |
濯龙村 |
268 |
540 |
670 |
|
760 |
|
|
|
|
|
|
合 计 |
6000 |
7100 |
10200 |
0 |
11900 |
附件2
2023年大由乡早稻生产倒排工期表
时间节点程序 |
3月23日 |
3月26日 |
4月2日 |
4月9日 |
4月16日 |
4月23日 |
4月30日 |
秧田翻耕整理 |
完成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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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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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底前全面完成播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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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面积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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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60%以上 |
完成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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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面积中机插秧面积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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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50%以上 |
完成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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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翻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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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完成30%以上 |
完成70%以上 |
完成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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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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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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秧苗移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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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40%以上 |
完成100% |
大由乡党政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