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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已失效】大由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由乡全面开展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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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府发2022〕14号

大由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由乡全面

开展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乡直单位

《大由乡全面开展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经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由乡人民政府        

                         2022113        


大由乡全面开展燃气安全大排查

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省市领导对赣州市经开区瓶装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指示批示精神,落实10月30日全市、全县安全生产防紧急调度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多起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燃气安全防范工作,根据《石城县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实际,决定在全范围内全面开展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大排查大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用户安全隐患

各村(居)委会、乡直单位要加强对辖区内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单位食堂、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敬老院等场所进行全面排查。一是重点排查整治场所瓶装液化气钢瓶是否检验合格、橡胶软管是否破损老化、软管是否私接“三通”、灶具是否合格、调压阀是否合格、擅自改造等问题,是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位置是否合理,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是否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场所,是否按规定供应、储存、使用燃气。二是全力督促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用户安装燃气报警装置,积极推进居民用户安装燃气报警装置,督促燃气使用单位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重点排查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等燃气用户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储存情况,瓶装液化石油气储存总量不得超过100公斤,最大限度减少使用或不使用50斤的大罐钢瓶储存燃气

(二)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风险隐患

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销售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严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严格依法对销售不符合要求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等产品的经营单位进行处罚,从源头上防止不合格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

()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

有针对性加强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用户安全宣传,教育引导规范用气。开展常态化燃气安全宣传,村(社区)要加强对燃气用户的安全宣传和提醒,要加强入户安全宣传和安全检查。通过宣传横幅、宣传标语、宣传折页、微信等方式,组织“六进”(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进企业、进工地、进公共场所)等活动,广泛开展燃气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使燃气安全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整治步骤

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分为3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2022年11月3日前)。

各村(居)委会、乡直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制定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措施,明确任务和责任人,召开动员部署会,科学部署推动。

2.实施攻坚(2022年12月31日前)。

各村(居)委会、乡直单位要围绕目标任务,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结合实际情况,狠抓责任落实,有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高效完成。要坚持部门联动、系统推进,采取现场办公、集中突破等方式,加大排查整改力度,确保12月底前,辨识出的重大安全风险全面受控、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全面“清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成效。

3.总结提升(2023年1月31日前)。

各村(居)委会、乡直单位要加强对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指导,帮助补短板强弱项,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并将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好的成果固化为制度措施,切实提高燃气安全防范能力。

四、职责分工

根据省住建厅等10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赣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石城县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的要求,各村(居)委会、乡直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落实燃气安全监管责任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组织辖区开展燃气大排查大整治,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乡执法大队、派出所要组织查处液化气违法违规储存、经营等行为;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

各村(居)委会、乡直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强化人员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压实责任,强化措施,注重实效。

(二)强化督导。

各村(居)委会、乡直单位要深入实地检查,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确保排查整治实效。乡安委办全程跟踪督办,综合运用通报等方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对责任不落实、任务推动滞后的村(居)委会、乡直单位,将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严格执法。

各村(居)委会、乡直有关单位加强执法检查,严格做到“五个坚决”,即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坚决督促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使用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不按要求加臭、违规供气的燃气单位或个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倒追燃气企业相关责任;对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出燃气市场。

(四)加强宣传。

各村(居)委会、乡直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依靠行政村、网格等基层力量,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燃气安全目标任务、进展情况;提高全社会对燃气安全的重视程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赢得广大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全力激发居民参与燃气安全,在全社会创造良好的燃气行业健康发展氛围。

(五)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11月起每周五上午12点前各村(居)委会将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调度表报送乡安委办乡安委办联系人:赖云,联系电话:13766312187,电子邮箱:271640761@qq.com

大由乡党政办公室                     2022113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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