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发〔2021〕12号
大由乡关于印发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森林
防火专项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乡直单位:
为积极防范和有效处置森林火灾,确保大由乡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安全平稳,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时间
2021年9月18日至10月8日。
二、预防措施
(一)预警监测
1.加强森林火险形势会商,密切关注高森林火险警报。
2.利用大由乡河斜村慈云寺制高点建立瞭望哨,由乡统筹安排护林员进行24小时值班值守。
3.对国家和省监测发现的火情热点,由当日带班领导组织人员实地核查,1小时内反馈县防火办。
(二)宣传督查
1.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乡村两级充分利用微信、宣传车、赶集日、铜锣、标语、宣传牌、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提示和规定,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到户到人。
2.开展森林防火专项督查,由值班领导每日至少1次带队下村督促各村落实各项部署和防范措施,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3.护林员每日10:00-19:00对所负责片区开展常态化巡查巡逻,播放森林防火广播,提醒群众增强防火意识。
(三)火源管理
1.严格落实省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工作要求,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2.全面停止炼山等特殊用火的审批,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野外用火,已经审批的炼山等特殊用火也不得在此期间实施用火。
3.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包片抓。乡村干部和护林员全面到岗到位,包山头地块,划分责任范围,落实看守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天天有人在岗巡查,严查野外违规用火,坚决管住野外火源。乡村干部要深入村组和重点地段督促检查,发现不在岗或工作不认真的护林员,进行处罚或辞退。
4.各村要加强对“五类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明确监护人员和监护责任,同时加强对春耕生产、踏青野炊等人员的宣传和管理。
5.加大对野外违规用火的打击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惩处各类违规用火行为,严禁焚烧秸秆。
(四)应急准备
1.森林防火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乡主要领导、乡政府分管领导,乡林管站长不得外出,并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确需外出的,须经批准后办理工作和责任移交。
2.乡半专业扑火队、全体护林员全面进入战备状态,24小时在乡待命,不得出乡。待命期间不得饮酒,杜绝饮酒上山扑火。
3.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乡安排1名主要领导、1名副科领导和2名以上干部值班。
(五)奖惩措施
1.对发现有野外用火情形,经查实后一律处罚用火者3000元,处罚所在村5000元。如有隐瞒不报的直接分别扣除驻村干部、支部书记、驻队村干部、辖区三防人员各500元;
2.对举报野外用火人员实行重奖机制,对经核实有效的第一举报人奖励500元;对参与野外用火处置处罚工作的干部按一定办法实行物质奖励。大由乡野外用火举报电话:5772005。
三、应急处置
(一)火情调度
1.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每天15:30向乡值班电话5772005报告值班情况,发生森林火灾立即报告。乡值班人员每日16:20前通过值班电话向县森防指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电话:5721311)报告当日值班情况,发生森林火情则即时报告。
2.强化火情调度。各村发生森林火灾后必须立即上报乡值班室,严禁迟报瞒报漏报;同时立即启动扑火预案,果断、科学处置火情;火灾扑救情况每两小时报告,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二)扑火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优先使用半专业队,严禁老人、妇女、小孩、残疾人和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参与扑火,确保扑火安全,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1.以半专业队伍为主。发生森林火灾后必须立即调派村森林火灾处置队和乡半专业扑火队进行扑救,力争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火灾;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应当及时向县森防指申请支援。
2.靠前统一指挥。火灾发生地所在的驻村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并建立前线指挥部,所有扑火力量必须坚决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及时调查案件。协调县森林公安机关及乡派出所在第一时间介入,查清起火原因和肇事者。
4.坚持安全第一。优先保护居民点和重点目标、重要设施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三)扑火力量
1.优先使用当地扑火力量。扑火以村森林火灾处置队和乡镇半专业扑火队为第一梯队,以县森林消防专业队和周边乡镇半专业队为第二梯队,以县应急队伍为第三梯队。
2.跨区增援力量。乡扑火力量不足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请求支援。防止酿成大火。
2021年9月17日
![]()
大由乡党政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印发
202112大由乡关于印发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森林防火专项预案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