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高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田镇
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部署要求,积极抓好秸秆露天禁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大宣传引导
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村务公开栏等宣传媒介,通过召开小组、屋场会等形式,大力开展秸秆禁烧有关法规政策宣传,引导教育群众参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加大舆论监督力度,推动形成群众自觉。
二、落实网格管理
各村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提高对秸秆禁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属地管理责任,压紧压实镇、村、组工作责任, 健全完善秸秆露天焚烧防控机制,形成“镇— 村— 组”网格化管理模式,扎实做好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 ,确保“全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点”。
三、加大监督力度
“秋收”等秸秆焚烧高峰时期,我镇按照“定专人 、定职责、定区域、定时间、定要求”的原则,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通过成立镇督查组、镇应急小分队、组织流动哨、包保到户等方式,实行全天候不间断巡查。依法严肃查处秸秆焚烧行为,发现焚烧行为要立即责令停止,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或处罚;对因工作不力、 措施不到位出现火点现象的村组及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石城县高田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