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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城县高田镇委员会 石城县高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田镇乡风文明表彰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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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城县高田镇委员会 石城县高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田镇乡风文明表彰活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

根据班子会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乡风文明表彰活动,现将《高田镇乡风文明表彰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石城县高田镇委员会    石城县高田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7日

高田镇乡风文明表彰活动工作方案

深入践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引导全镇党员群众共同参与乡村治理、城乡环境整治、乡村振兴、乡风文明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提升群众精神文明素质优化乡村治理水平,决定在全镇开展乡风文明表彰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表彰对象

全镇所有群众(含在辖区内居住的其他群众,镇机关领导干部除外,以家庭为单位参与评比表彰

二、表彰标准

1.“优秀网格长”。由各村(社区)组织评定,按各村(社区)1名额上报初评选,奖励证书1本、积分200分;

2.“优秀网格员”。由各村(社区)组织评定,按各村(社区)网格数的10%(四舍五入)名额上报初评选,奖励证书1本、积分150分;

3.“文明清洁户”。由各村(居)组织评定,按各村(居)总户数的1%(四舍五入)名额上报初评选,奖励证书1本、积分100分;

4.“高田好人”。按照择优推荐原则,各村(居)按照2人上报初评选;主要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评选类别,奖励证书1本、积分200分;

5.“乡村振兴奋进个人”。在脱贫户、三类监测对象中进行推选,各村按照2人上报初评选,奖励证书1本、积分100分

6.镇班子会根据各村上报初选名单拟定最后表彰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评比规范、责任到人”,把推行乡风文明建设作为推进基层治理重要抓手,进一步调动村民参与基层治理积极性。

(二)坚持公平公正。各村(居)要高度重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好评比工作,积极扩大覆盖面、参与度,杜绝出现“人情分”“关系分”。

(三)注重宣传示范。各村(居)要通过村务公开群、党员大会,大力宣传评比结果,提高群众的知晓率、覆盖面、参与度,营造积极向上的文明乡风和良好舆论氛围。

(四)按时上报材料。各村(居)1113日前将推进名单报镇党政办何林处统一汇总。“优秀网格长”“优秀网格员”“高田好人”“乡村振兴奋进个人”需提供300字左右书面推荐材料并向社会发布。

附件:1.高田镇“优秀网格长、优秀网格员、文明清洁户、高田好人、乡村振兴奋进个人”评选参考标准

          2.高田镇“优秀网格长、优秀网格员、文明清洁户、高田好人、乡村振兴奋进个人”评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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