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城县高田镇委员会 石城县高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田镇乡风文明表彰活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
根据班子会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乡风文明表彰活动,现将《高田镇乡风文明表彰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石城县高田镇委员会 石城县高田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7日
高田镇乡风文明表彰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践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引导全镇党员群众共同参与乡村治理、城乡环境整治、乡村振兴、乡风文明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提升群众精神文明素质,优化乡村治理水平,决定在全镇开展乡风文明表彰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表彰对象
全镇所有群众(含在辖区内居住的其他群众,镇机关领导干部除外),以家庭为单位参与评比表彰。
二、表彰标准
1.“优秀网格长”。由各村(社区)组织评定,按各村(社区)1名额上报初评选,奖励证书1本、积分200分;
2.“优秀网格员”。由各村(社区)组织评定,按各村(社区)网格数的10%(四舍五入)名额上报初评选,奖励证书1本、积分150分;
3.“文明清洁户”。由各村(居)组织评定,按各村(居)总户数的1%(四舍五入)名额上报初评选,奖励证书1本、积分100分;
4.“高田好人”。按照择优推荐原则,各村(居)按照2人上报初评选;主要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评选类别,奖励证书1本、积分200分;
5.“乡村振兴奋进个人”。在脱贫户、三类监测对象中进行推选,各村按照2人上报初评选,奖励证书1本、积分100分;
6.镇班子会根据各村上报初选名单拟定最后表彰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评比规范、责任到人”,把推行乡风文明建设作为推进基层治理重要抓手,进一步调动村民参与基层治理积极性。
(二)坚持公平公正。各村(居)要高度重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好评比工作,积极扩大覆盖面、参与度,杜绝出现“人情分”“关系分”。
(三)注重宣传示范。各村(居)要通过村务公开群、党员大会,大力宣传评比结果,提高群众的知晓率、覆盖面、参与度,营造积极向上的文明乡风和良好舆论氛围。
(四)按时上报材料。各村(居)11月13日前将推进名单报镇党政办何林处统一汇总。“优秀网格长”“优秀网格员”“高田好人”“乡村振兴奋进个人”需提供300字左右书面推荐材料并向社会发布。
附件:1.高田镇“优秀网格长、优秀网格员、文明清洁户、高田好人、乡村振兴奋进个人”评选参考标准
2.高田镇“优秀网格长、优秀网格员、文明清洁户、高田好人、乡村振兴奋进个人”评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