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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石城县2024年早稻收购政策明白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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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2024 年早稻收购政策明白卡

一、稻谷收购价格
粮食收购分为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购,市场化收购粮食价格由市场形成,粮食收购者可以按市场价格直接收购农民的粮食,市场收购是粮食收购的主渠道。我县政策性粮食收购价参照市场化收购价格,根据市场行情动态调整,具体收购价格以政策性粮食收购企业公示价格为准。目前,中储粮早籼稻收购价:纯圆粒型138元/百市斤,混粒型133元/百市斤。
二、稻谷最低收购价格
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是为保护农民利益、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实施的粮食价格调控政策,当粮食市场价格连续三天低于最低保护价时,经上级批准启动最低保护价收购工作。2024年(当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127元、129元和131元。
三、收购品种及质量标准
我县县级储备粮收购品种为2024年生产的早籼稻且符合三等国家标准。
稻谷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GB1350-2009)执行。即:国标三等粮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杂质:≤1.0%;水份:≤13.5%;镉:≤0.2mg/kg;出糙率:≥75.0%;黄粒米:≤1.0%;整精米率:≥44.0%;谷外糙米:≤2.0%;脂肪酸值:<20.0mgKOH/100g;色泽气味:正常;乐果:≤0.05mg/kg;敌敌畏:≤0.1mg/kg;甲基对硫磷:≤0.02mg/kg;黄曲霉毒素B1: ≤10ug/kg。
四、不合格粮食收购
不合格粮是指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引起的生产粮食达不到国家收购标准但符合食品安全指标的等外粮,原则上由各级政府组织引导实行市场化收购。在不合格粮食市场化收购饱和的情况下,由县不合格粮食临时处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商定后,报请县政府启动临时收购工作。不合格粮食收购价按照保障农民合理收益和质价相宜的原则依质分类定价。
五、超标粮食收购
超标稻谷指重金属、真菌霉素、农药残留等物质含量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要求的稻谷,石城县超标粮食指定收购库点:赣州市石城县直属粮食储备库(长乐小流坑);收购价格按稻谷当年的最低收购价格收购,辖区内超标粮食不得拒收。
六、粮食收购运费补贴
2024 年,我县实行粮食收购运输费用补贴,补贴方案已发至各乡镇。运费补贴对象为本县区域内提供上门收购服务的粮食经纪人、大米加工企业、粮食烘干收储企业等多元社会收购主体及自主售粮到本县区域内粮食收购企业的种植主体。
补贴标准为10公里起步,分为四档,分别是10公里(含)
-20公里奖补10元/吨;20公里(含)-30公里奖补15元/吨;30公里(含)-40公里奖补20元/吨;40公里(含)以上奖补25元/吨。
七、收购库点及联系人
县储粮早籼稻收购库点:赣州市石城县直属粮食储备库
地址:赣州市石城县长乐小流坑
联系人:温先生13667976256、赖先生13755803950
中储粮早籼稻收购库点:中储粮石城库
地址:赣州市石城县琴江镇温家井
联系人:赖先生 13970135300
八、监督电话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保障粮油收购活动平稳有序进行。当您发现稻谷收购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欢迎拨打以下监督电话:
1.县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0797-5712133;
2.市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0797-8196302;
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12325;
4.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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