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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横江镇2024年粮食生产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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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江镇2024年粮食生产政策解读

近日,横江镇党委政府出台了横江镇2024年粮食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部署,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确保全面完成全镇粮食生产硬任务,根据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及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横江镇2024年粮食生产工作考核办法

二、目标任务

坚决遏制耕地抛荒。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耕地抛荒、“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

三、工作进度要求

(一)秧田翻耕及播种

3月15日,全面完成早稻秧田翻耕和整理田块;

3月20日,完成种子处理和浸种催芽;

3月29日,完成播种。

(二)大田翻耕及移栽

4月15日,完成移栽进度50%;

4月22日,完成移栽进度80%;

5月1日,全面完成大田移栽。

四、奖补政策

县级奖补政策

1.县财政筹集资金,统一购买早稻种子免费发放给农户。

2.对5亩以上集中连片育抛秧的秧田奖补1000元/亩;育机械插秧秧苗的奖补2元/盘。

3.2024年在年内新复垦抛荒耕地执行事前申报,经县粮食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核查后种植水稻的,对复垦主体奖补300元/亩。

4.年内流转土地50亩以上且种植双季稻的,流转主体提供流转土地协议后,两季共补助100元/亩;只种植单季稻的不享受该补助。

5.同一田块种植双季稻的种植主体,奖补 300元/亩。

6.对种植双季稻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再奖补100元/亩。

7.对全县水稻购买农业保险,建立水稻保险信息共享机制,加大水稻保险承保、查勘、定损等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持,推动水稻保险精准承保、精准理赔。加强对保险公司在承保、理赔、服务等环节的监管,着力解决理赔难、赔付低等问题,切实减轻农民种粮风险。种植面积20亩以上的农户、农业经营主体可申请“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贷款,并按相关规定对贷款进行财政贴息。

8.认真落实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及早谋划仓容和资金筹备工作,做到仓等粮、钱等粮。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鼓励多元化主体参与粮食收购,推行“粮油公司+农户”收购粮食方式,保持粮食收购市场平稳,坚决守住“种粮卖得出”的底线。

9.对购买水稻插秧机的主体(仅限于民营资本购买的),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县财政再按照国家农机购置补贴金额的50%给予补贴。

镇级奖补政策

1.对新复垦抛荒耕地主体在县级奖补的基础上再奖补200元/亩(原已享受抛荒复耕政策的不得重复享受)。

2.对相对集中采用机插移载30亩以上的种植主体,镇级奖补30元/亩(不包含制种水稻)。

3.镇统筹安排资金约60余万元用于粮食生产的宣传发动、政策奖补、技术指导、督查督导、奖惩等经费保障。

五、粮食生产新旧方案差异

1.新增县级奖补相对集中采用机插移栽种植的主体30元/亩(不包含制种水稻)。

2.新增镇级奖补新复垦抛荒耕地主体200元/亩。

3.新增信贷保险扶持政策。

4.新增稻谷收储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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