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降低地质灾害风险,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石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石城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了《石城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一、背景依据
“十三五”期间,石城县地质灾害防治形势较严峻复杂,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和基层干部群众共同努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十四五”期间,石城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诸多挑战,薄弱环节与短板仍未全面攻克。因此,科学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合理部署未来五年地质灾害防治目标任务,对有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言意义重大。
二、目标任务
《规划》充分衔接《石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目标及要求,重点工作任务综合考虑防灾新形势新要求及往年防灾任务情况等要素而设定。实现“十四五”期间“全县地质灾害隐患数量明显减少,威胁程度逐年下降”的总体目标。统筹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监测预警、避险移民搬迁,推进基层防灾能力建设,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全面降低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消除风险性小的隐患点。并设置了11项量化的重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6项、预期性指标5项。
三、范围期限
本规划适用于本县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本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四、主要内容
《规划》包括前言、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形势、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地质灾害易发分区和防治分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经费估算及资金筹措、保障措施等七个部分,另外包含说明书及5张附表、3张附图。
(一)前言。系统阐述了规划背景、规划对象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
(二)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面临形势。闸述全县地质灾害现状,截至2020年底, 我县已排查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885处、威胁1900户9616人,威胁财产4.64亿元。总结了“十三五”时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防治体制机制、调查评价、监测预警、 综合治理、应急体系、科普宣传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并分析了“十四五”时期地质灾害防治将面临的更高要求、严峻形势以及薄弱环节。
(三)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与“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等五个规划原则,并明确了规划的目标。
(四)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防治区。我县地质灾害易发分区划分为高易发区、中易发区、低易发区和不易发区。其中,高易发区分布面积947.62km2,占全县面积的60.4%,中易发区面积为544.67km2,占全县面积的34.72%,低易发区面积为71.2km2,占全县面积的2.48%;低易发区面积为5.39km2。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划分为地质灾害重点、次重点、一般防治区划,重点防治区面积为分为1036.04km2,占全县总面积的66.06%;次重点防治区面积463.48km2,占全县总面积的29.54%;一般防治区面积69.36km2,占全县总面积的4.4%。
(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围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更加精细、综合治理部署更加科学、监测预警更加精准、应急体系不断完善、基层防灾能力不断提高等五大方向部署了工作任务,调查评价主要部署了全县1:5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和琴江真1:1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大畲温泉小镇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综合治理主要部署了8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以及21处排危除险工程。监测预警主要布置了34处普适性监测和6处专业监测。基层防灾能力建设主要部署了会商决策系统建设、地质灾害防治队伍装备建设及地质灾害宣传培训等工作。
(六)经费估算及资金筹措。对“十四五”时期部署的工作进行经费估算以及资金筹措安排。
(七)保障措施。明确了强化组织保障、加强政策支持、落实防治资金、强化考核评价、强化监督管理、强化技术保障,保障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八)说明书及附件。说明书对规划内容进行详细的论述,并补充了相关规划任务附表和规划工作部署图。
五、“十三五”与“十四五”规划对比情况
在调查评价方面,“十四五”规划和“十三五”规划相比主要加深了调查的精度,调查目的为摸清隐患点底数转为“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在综合治理方面,“十四五”规划和“十三五”规划相比增加了6处工程治理,以及明确而部署了21处排危除险工程。在监测预警方面,“十四五”规划明确了工作量,明确布置了34处普适性监测和6处专业监测。其他方面,两期规划基本一致。
六、关键词诠释
(一)地质灾害: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调查评价:指采用专业技术方法分析地质灾害状况和形成发展条件,评价地质灾害风险,本规划主要包括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1:1万精细化调查评价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精细化调查等工作。
(三)监测预警:指对灾害体采取的防灾预警措施和预警平台,本规划包括群专结合监测、专业监测、群测群防以及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系统等。
(四)综合治理:主要指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排危除险、避险搬迁等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措施,不断降低地质灾害风险,解除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
(五)基层防灾能力建设:指建设现代化会商系统、队伍装备建设以及科普宣传及演练等方式提升基层防灾能力。
七、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单位:江西省地质工程(集团)公司
解读人:江西省地质工程(集团)公司 工程师,徐斌
联系电话:15070403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