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县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赣州市医疗保障局石城分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石城分局2023年行政处罚结果公开3(已修复)

访问量:

已修复


序号 案件名称 案件号 处罚依据 单位/自然人 立案时间 法律文书日期 办结时间 处罚结果 执法机关名称 处罚履行方式 备注
1 违法使用医保基金案 赣石医保处字〔2023〕第3号 涉嫌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作出处罚。 石城县人民医院 2023年2月24日 2023年4月13日 2023年4月24日 1.责令退回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214040.93元整;
2.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倍的行政罚款214040.93元整。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石城分局 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214040.93元整按江西省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发送的《非税收入电子缴款书》缴款编码上缴罚款。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