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件号 | 处罚依据 | 单位/自然人 | 立案时间 | 法律文书日期 | 办结时间 | 处罚结果 | 执法机关名称 | 处罚履行方式 | 备注 |
2 | 违法使用医保基金案 | 赣石医保处字〔2022〕第 2号 | 该卫生室涉嫌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参照《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作出处罚。 | 石城县琴江镇江背村吴南平卫生室 | 2022年3月8日 | 2022年4月15日 | 2022年5月6日 | 1.责令退回骗取的基金8787.43元整; 2.对骗取金额3倍的罚款26362.29元整。 |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石城分局 | 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违规基金8787.43元整通过转账的方式退回医保基金账户,并将罚款26362.29元整按江西省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发送的《非税收入电子缴款书》缴款编码上缴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