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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医疗保障局石城分局2022年行政处罚结果公示2(已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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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案件名称 案件号 处罚依据 单位/自然人 立案时间 法律文书日期 办结时间 处罚结果 执法机关名称 处罚履行方式 备注
2 违法使用医保基金案 赣石医保处字〔2022〕第 2号 该卫生室涉嫌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参照《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作出处罚。 石城县琴江镇江背村吴南平卫生室 2022年3月8日 2022年4月15日 2022年5月6日 1.责令退回骗取的基金8787.43元整;
2.对骗取金额3倍的罚款26362.29元整。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石城分局 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违规基金8787.43元整通过转账的方式退回医保基金账户,并将罚款26362.29元整按江西省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发送的《非税收入电子缴款书》缴款编码上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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