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县上下持续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一、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快增长
2024年,石城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498元,同比增长7.2%,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
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2024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延续快于城镇的增长势头,城乡收入差距逐步缩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2.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1.9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较上年下降0.05,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2.农村居民收入呈“两增两减”态势
经营净收入稳定增长。2024年,石城县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4133元,比上一年增加495元,增长13.6%。经营净收入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的收入比重为20.3%。
转移净收入快速增长。2024年,石城县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5030元,比上一年增加1676元,增长50.0%。转移净收入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的收入比重为28.0%。
工资性收入、财产净收入增速下降。2024年,石城县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财产净收入分别为8795元、-10元,分别下降9.8%、99%。
二、农村居民消费持续稳定增长
2024年,石城县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为16060元,同比增长7.0%。随着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持续提高及实施覆盖居住、文化、旅游、医疗保健、娱乐休闲等领域的促消费行动,推动农村居民消费保持平稳增长。
1.医疗保健支出快速增长。2024年,农村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1814元,同比增长102.0%。农村居民健康意识提升,更多人主动进行健康检查和疾病预防,增加了医疗支出。样本中个别户、老年人医疗需求增加,推动了医疗支出的快速增长。
2.交通通信支出较快增长。2024年,农村居民人均交通通信支出2054元,同比增长33.4%。居民出行理念的更新,购买代步工具的家庭不断增多,居民用于交通方面消费较快增长。
3.居住支出稳步增长。2024年,农村居民人均居住支出3074元,同比增长12.1%。随着生活水平提升,农村居民更加注重居住舒适度,愿意在住房上投入更多资金,用于房屋修缮和改造。
4.食品烟酒和衣着等支出减少。2024年,农村居民人均烟酒食品、衣着支出分别为5741元、660元,同比下降12.2%、1.4%。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将更多收入用于教育、医疗、居住、娱乐等非必需品的消费,体现了农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转变。
三、收入持续增长面临的问题
1.产业结构不够优化。农村集体经济在发展壮大过程中的竞争优势不够明显,全县农村集体企业集中在白莲生产、鳗鱼养殖、烟叶种植以及一些特色种养方面,以生产初级农产品为主,规模小,结构单一,产业链脆弱,竞争力弱。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技术含量高、产品上档次、竞争力强的村办企业极少。实现村集体经济的自我可持续发展面临巨大挑战,一旦扩大企业规模,将面临技术、人员、资金、销售等多方面的问题,抗风险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2.居民增收渠道较窄。由于我县多数居民家庭收入来源较为单一,导致居民收入抗风险能力较弱。如居民财产净收入主要来自利息收入和出租房屋等财产增值;转移性收入主要为离退休人员工资、低保金、寄带回收入等。
3.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农业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农民抵抗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意识不强和手段不多,使农业生产仍然长期处于市场风险与自然风险的双重挤压之中。
4.劳动力较为短缺。大部分年轻劳力外出务工,从事基础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多为老人和妇女,部分劳力劳动能力低,接受新技术、新事务的观念淡薄。
四、促进农村居民增收的几点建议
1.发展特色农业,乡村全面振兴。要依托乡村振兴背景环境,进一步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优化农民产业收入结构,发展特色农业。积极引导和支持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等通过经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实现自主创业,并进一步打造成农村创业示范基地,带动周边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增长。乡村振兴工作不断完善提升,城乡之间壁垒正在逐渐消失,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是大势所趋。
2.加强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根据市场需求和农民意愿,开展农业技术、手工艺、服务业等技能培训,提升农民就业创业能力。提供政策支持和创业指导,吸引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提供就业咨询、职业介绍等服务,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3.建立长效机制,提升保障水平。民生保障是保障居民增收以及建立消费信心的重要一环。一是要持续加大民生项目建设,保证民生支出项目预算,加快民生实事项目建设进度,尤其是医疗、教育、养老等社会事业项目工程建设与优化升级;二是要拓宽就业增收渠道,全力加强对全县居民稳岗就业保障,加快对“5+2”就业之家的平台功能升级优化,提供完整、真实、可靠的就业信息与反馈平台;三是要继续完善和保障对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力度,加大对非法用工、劳动合同保障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力度,全面落实就业保障及失业保险政策,强化就业人员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