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统一核算结果,2024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117.6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6%。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1.73亿元,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44.29亿元,增长9.8%;第三产业增加值51.61亿元,增长2.8%。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18.5:37.6:43.9。
附注:根据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2023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修订为111.74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18.1:36.9:45.0。2024年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以2023年修订后的数据为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