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县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统计局>统计信息公开>统计数据

2022年前三季度石城县城乡居民收支情况简析

访问量:



今年以来,石城县委、县政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实施稳就业、保民生、促消费各项政策举措,县域经济平稳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

一、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

2022年前三季度石城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225元,同比增加1347元,增长5.6%增速高于全市平均0.1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0.4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807元,同比增长13.4%,增速高于全市平均4.7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6.1个百分点

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一直以来,石城县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综合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全面助推乡村产业振兴发展,农村居民持续增收取得显著成效,城乡收入差距逐步缩小。

2022年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比城镇高7.8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以农民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计算)3.71,比上年同期的3.98缩小0.27,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进一步缩小。

2.工资性收入仍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2022年三季度,按照省委省政府“拼搏三季度、奠定全年胜”部署要求,石城县稳经济及各项接续政策落地见效,就业政策持续发力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乡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分别67.0%50.1%,仍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城乡居民消费态势持续回升

前三季度,我县城乡居民消费回暖,呈现持续回升态势。居民收支抽样调查显示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721元,同比增长5.9%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为9261元,同比增长9.1%

分类别看,城镇八大类消费支出“五增三减”态势、农村居民呈”态势

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支出4719元和交通通信支出1380元都是正增长,分别增长1.2%和24.6%,同时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732元,教育文化娱乐支出1321元,医疗保健支出948元,也是正增长态势;其他三类消费有所下降,当中人均衣着支出858元同比下降3.5%人均居住支出3629元,同比下降6.9%,其他用品和服务消费133元,同比下降39.6%

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中医疗保健消费962元、衣着消费494元、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497、交通通信消费504教育文化娱乐消费1361、其他用品和服务消费99元,分别增长110.1%20.6%13.4%9.6%44.2%71.8%;食品烟酒消费居住消费呈下降态势,当中食品烟酒消费2953元,同比下降4.1%,居住消费2051,同比下降12.1%

三、收入持续增长面临的问题

1.农业经营成本压力大拉低经营收入的增长。受市场行情变化,今年的化肥农药价格涨势较猛,增长20%-30%左右。政府加大倡导居民种粮,成本提高,粮食价格与往年持平,农村居民经营收入增长难度大。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629元,同比下降13.9%

2.收入结构欠合理影响增收持续性。前三季度居民收入结构中,城镇、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按占比高到低均是工资性收入、转移净收入、经营经收入、财产净收入。城镇居民收入四大项之比为65.5:16.4:9.5:8.6,农村居民收入四大项之比为50.6:24.4:23.9:1.1。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占比超过三分之二,居民收入增长主要依赖于工资及转移收入的增长,收入来源的渠道略显单一,活力不够。除此之外,个体经营者、城镇个体被雇佣人员以及其他就业人员,虽然其收入的增减相对比较灵活,但是对总收入的贡献率仍比较低。

3.疫情存在反复风险,客观影响消费需求。一是疫情反复风险存在。全球疫情不断升级,我国局部地区疫情反复,值得警惕。二是消费需求恢复滞后,虽然政府发放消费券的带动了居民的一波消费热潮,但促进消费举措的常态化与多样化难题短期内还难以解决。

4.居民增收渠道较窄,无法从容应对风险。由于我县多数居民家庭收入来源较为单一,导致居民收入抗风险能力较弱。如居民财产净收入主要来自利息收入和出租房屋等财产增值;转移性收入主要为离退休人员工资、低保金、寄带回收入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