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永平、肖伟英、卢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擦亮生态底色,共创绿色家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多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石城生态环境局始终坚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扎实开展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稳固提升,各项指标始终名列省、市前列,成功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殊荣,并被评为国家第七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一、关于“探索将环评、环境规划等可以社会化的职位进行社会化,调整出来的编制调剂到环监部门”的建议。
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均由建设单位自行编制,政府部门只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包括项目的环评规划)的审批。2022年7月30日,我县环评审批相关职能已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目前,生态环境部门未再承担环评审批职能,故环评岗位的编制无法再作调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三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的规定,我县的环境保护规划应由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发改、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城管、住建、工信等部门进行编制,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在法律法规未做修正之前,该职能无法社会化。
目前,我局积极探索推行“局队站合一”的执法模式,已有31人取得行政执法证,极大缓解了执法人员配置难以满足执法需求的局面。在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中,一是充分利用科技赋能逐步实现由“人防为主”转向“技防优先”,以科技信息化助力非现场精准执法,截至目前,我县共9家重点排污单位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安装了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控平台联网,实现足不出户实时监控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治理情况和达标排放情况。二是对重点排污单位不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倒逼排污单位自觉做好污染物日常治理工作。三是放权赋能,让乡镇全面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执法。2023年6月,我局已将“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对违反规定贮存、堆放、弃置、倾侧、排放污染物、废弃物;对养殖场(养猪场、养鸡场)污染”等生态环境领域的行政处罚权赋权乡镇人民政府,并组织召开赋权事项执法业务培训会,确保赋权事项做到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效整治乡镇偏远区域规模以下企业环境污染违法乱象。
二、关于“加大培训力度”的建议
近几年,为适应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的需要,我局不断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生态环境相关专业为重点,招录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配齐配强执法监管、监测队伍,目前我局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监测岗位共有干部职工34人,其中研究生学历3人,本科学历24人;环境保护相关专业5人,法学专业6人,2人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学历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二是狠抓业务能力提升。制定年度学习教育培训方案,采取“请进来”“送出去”“自家教”等方式,多层次地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我局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在全省、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案件评查评选中,多次荣获优秀案例荣誉。三是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我局所有在编执法岗及监测岗干部职工,全部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了相应的行政执法证、环境监测上岗证以及采样证,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更坚实的能力素质保障。
三、关于“加大环保执法检测监测仪器装备的配备”的建议
完善的执法装备配备是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的必要保障。针对目前我县生态环境领域执法装备与实际监管需求无法匹配的现状,为全面提升我县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监测能力水平,加快构建功能完备的监测体系和专业高效的执法监管体系,我局积极谋划,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市、县(市、区)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制定了《赣州市石城生态环境局监测能力提升工作方案》,向石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落实环保监测设备采购资金260万元,目前已启动公开招标采购程序。同时,对照文件要求制定了2024年度生态环境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采购方案和采购清单,拟向石城县人民政府申请采购资金161.68万元,目前正有序稳步推进。以上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监测装备的采购配备工作预计将于2024年年底前完成。
四、关于“加大环保执法队伍反腐力度”的建议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坚持以党建引领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党组领学、党支部促学、党员干部自学三个层面,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廉政教育,切实保持了干部队伍思想上、作风上的纯洁性,有效确保队伍“零违纪”的优良作风。
2024年以来,我局以“转作风、提能力、抓落实”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监测领域、执法领域作风专项整治,查摆“工作作风不实、履职能力不强、工作落实不力、服务发展不优、遵规守纪不严”五个方面存在的作风突出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开展整治。同时,通过向企业发放作风专项整治征求意见函、设置投诉箱、设置举报电话及举报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收集我局执法干部存在的作风问题,多措并举整肃不良之风,引领所有执法干部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形成“敢担当、重实干、提效能、优服务”的新风正气,为创建忠诚干净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凝心铸魂。
附件: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赣州市石城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