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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篇:生态创建引领各项环保业务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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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石城县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抓手,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业务工作上台阶。2021年,石城县入选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7%,县城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县域出境断面水质及赣江源头水质优良率100%,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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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有新成绩。10月12日,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10月14日,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局主要领导参加2020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大会“生态文明论坛”,并上台领奖。12月9日,我县在全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现场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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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管有力度有温度。制定《石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认真查处各类环保违法行为,在全省执法案卷交叉评审中成绩位列全市第二名。用心做好涉环保信访工作。2021年共受理、调查和处理涉生态环境保护信访投诉件206件,做到了交办处理率、回复率、满意率三个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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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有新特色。今年以来,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件8件,正在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小额磋商案件的程序规范化细则。1例环境案件入选江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

农村生活污水有新进展。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截至目前,全县89个行政村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管网,行政村覆盖率达67.9%。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切实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7月7日,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在全省土壤生态环境工作推进会作经验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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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经济发展工作有新举措。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累计走访各类企业61家、现场指导企业解决问题32个,收集了意见建议9条,有效助力企业发展。科学编制了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于11月26日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实施。
石城县将以美丽赣州(石城)建设行动统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局,实施新的“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争创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为推动美丽赣州建设作出石城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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