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水利局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石城县水利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六字”治水方针,把高质量发展要求贯穿到水利事业各领域和全过程,各项工作成效显著。根据工作要求,现对2024年以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责任为先,防汛预警能力明显提升
督促落实水库、山塘等水利工程的防汛责任,调整山洪灾害危险区基层责任人,完善县乡村组户五级群策群防体系。完成相关预案修编及审批,开展防汛演练,水库巡查责任人业务培训。组织防汛值班人员做好水雨情及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发布了相关预警信息。组织对全县各项防洪隐患点开展全面排查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完成39处隐患问题整改。加强河道管理保护,督促指导涉水工程审批3处,规范河道行洪管理。同时,统筹兼顾39座现运行的小水电站,通过执行两票三制、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培训演练、运用工程修复等方式方法,提升了电站日常管理水平,消除了电站安全隐患,较好的完成了汛期工作任务。
(二)突出项目为王,水利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抓好重点项目攻坚。已落实两个增发国债项目,投资2303.88万元的石城县横江河平阳段防洪工程及投资5500万元的石城县小型灌区建设项目均已达成工程量和项目资金支付率的“双百”目标,横江河(小姑至横江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已落实建设资金1498万元,县级水网规划编制工作均已完成批复。
二是全力以赴抓好项目前期工作。石城县琴江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亚行贷款项目)已完成初设报告编制待省发改委下达初设批复,石城县琴江河(黄坊至大由告尾段)防洪工程初设报告编制已顺利获省水利厅批复。
三是统筹推进小型项目建设。争取水毁救灾资金及水库维养资金共计308万元,主要用于屏山镇、大由乡、珠坑乡、木兰乡进行水毁河堤修复及11座水库维修养护,目前全面完工。2024年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18个共计471.52万元,项目的实施有力改善了高田、丰山、龙岗等乡镇大中型水库移民村的基础设施落后的面貌。
(三)突出民生为本,保供保灌基础有力夯实
一是饮水安全持续巩固。深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储备石城县县城取水口上移岩岭水库、石城县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石城县城区第二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石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改造工程等4个饮水安全项目,总投资约6.15亿元。目前县城取水口上移岩岭水库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60%,乡村振兴项目已基本完工,规模化管网延伸工程正有序推进中。
二是农业灌溉提质增效。加快实施水源工程提升改造,41座重点山塘生态提升改造项目已完工,正在进行完工验收工作,投入资金421.4万元完成477处水源工程和1209.5km骨干和田间渠道维养工作,同时,今年入冬以来,抢抓时机,大力推进冬修水利,打通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农田灌溉设施面貌焕然一新,水清渠畅,保障了粮食安全生产和农业经济增收。
(四)突出管理为要,河湖长制工作有名有实
一是纵深推进河湖长制。积极推动河湖长履职,13名县级河湖长开展巡河督导46次,乡、村级河湖长开展巡河7644次,巡河发现并解决问题350余个。组织召开2024年总河湖长会议,开展了两次次全县河长制工作督查,完成前3季度河道保洁考核工作,对5条河流进行健康评价,完成高背村省级水生态文明村现场验收。
二是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清河行动”,截止目前,梳理排查出河湖突出问题20个已完成整改,完成市暗访问题复核整改;推进河湖“清四乱”三年攻坚行动,完成省市遥感监测疑似问题复核。持续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秋溪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并获市局批复并开工建设。
(五)突出监管为重,规范依法行政水事秩序
一是水资源管理严管严控。严格落实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征缴水资源费120万元。大力开展违规取用水排查,查实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1例,违规取用地表水2例并督促整改到位。开展取水在线监测计量设施运维工作,维护计量站点23个,辖区内取水监测计量设施“三率”及河湖生态流量均达标。完成灌区内的水权交易1例,创建省级节水企业1家,申报市级节水企业7家、节水型小区6家、节水学校4家、节水医院1家,促成赣州银行发放企业节水贷990万元。
二是采砂监管力度不减。深入开展河道采砂领域专项执法、全县砂场(堆料场)全过程问题整治行动,扩宽办案渠道,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全县水事秩序良好。累计查处非法采砂案件4起,水工程案2起,侵占河岸线案1起,水土保持案件1起,调解水事纠纷3起,拆除废弃砂场1个,督促4个砂场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加强对县水发公司砂石开采、销售、运输的监管,全力保障我县重点工程建设及民用砂石供应,河道采砂开采总量达9.6万余方砂石,实现营收1200余万元。
三是水土保持监督有力。督促生产建设单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共审批报告书4个,报告表28个,接收自主验收报备项目58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00余万元。完成市级卫星遥感复核项目14个未发现违规图斑。完成信息化监管,实现辖区内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全覆盖工作,水土保持方案催报项目26个。
二、特色亮点工作
(一)提升安全饮水保障水平
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中纪委提出的15件群众身边民生实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及小型供水工程提升改造项目建设。今年共计落实资金1010万元实施丰山水厂、屏山水厂、珠坑高位水厂管网延伸工程和23处小型供水工程提升改造项目,通过管网延伸方式解决了琴江镇长乐村、古樟村鹧鸪寨小组饮水水质不稳定问题;通过对小型供水工程提升改造,进一步提高供水工程的制水能力,保障出厂水质合格。截止目前,我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至93.84%,规模化水厂覆盖农村人口比例提高至73.94%,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人口59280人。积极开展入户优惠活动。经与县润泉公司沟通,印发了《石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入户率行动方案》,对在7月-10月开户用水的用水户享受300元的水费优惠政策。共有391户新开户的用水户享受到了实惠,受益农村人口约1550人,享受实惠共计11.73万元。
(二)开展争资争项
紧盯中央、省资金政策投向,强化争资争项,积极争取中央省市专项资金、政府专项债、特别国债及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银行贷款等资金,今年已争取各级资金2.18亿元。抢抓“十五五”国家重大水利项目储备谋划等发展机遇,围绕水网先导区建设及县级水网规划,重点从流域防洪减灾、水资源优化配置、水生态修复工程及智慧水利等方面谋划水利重点项目。今年4月我县批复通过了《石城县水网建设规划》,根据该规划2024-2030年期间我局谋划储备水利项目大小共计约125个,总投资约49.7亿元,其中拟争取上级重大水利项目共计26个,项目总投资约24.48亿元。2024年度我县目前正在实施的重大水利项目共计5个,总投资共计3.17亿元,项目的实施将极大的改善石城水利基础设施落后的面貌。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聚焦项目建设,全力以赴推进争资争项工作
继续紧盯中央、省资金政策投向,强化争资争项,积极争取中央省市专项资金、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及特别国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银行贷款等资金,结合我县实际,认真谋划储备项目,涵盖防洪减灾、水资源优化配置、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文化水景观工程、数字孪生水网、水网管理创新等多个领域,全面提升我县水利设施建设水平,为我县的区域经济长远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聚焦水旱灾害防御,完善防汛抗旱体系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把“治水患,保安澜”作为水利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继续紧盯水库、山塘、水电站、山洪灾害,防范超标准洪水风险,完善灾害防御责任体系,强化汛情、水情、工情监测预报和隐患排查整改。强化水电安全运行,加强属地管理及业务培训,通过执行两票三制、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培训演练、运用工程修复等方式方法,提升电站日常管理水平,消除电站安全隐患,确保电站安全运行。
(三)聚焦乡村振兴,完善农村保供保灌体系
一是全力保障农村安全饮水。建立健全从源头到龙头全链条全过程农村安全饮水保障体系,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建设,因地制宜实施小型供水工程提升改造,进一步强化供水工程专业化管护。同时,进一步加大老水厂收购力度,全面完成高田老水厂、丰山老水厂、木兰老水厂的收购工作,进一步保障城乡居民用水。
二是农田灌溉提质提效。持续推进并完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进一步做好四项机制的运行管理,努力补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短板,确保通过国家抽查。完成石城县小型灌区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推进立项新建龙潭下中型灌区建设项目,力争2025年开工实施。。
(四)聚焦水生态安全,完善河湖健康体系
一是发挥河湖长制指挥棒作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构建党政同责河湖长制组织体系,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河湖水库水环境、饮用水源地等专项整治,力争县域出境断面、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水质100%达标。完成1条河湖健康评价及17条河湖“一河一策”修编工作,深化河长制跨区域协作机制,与宁都、瑞金共同开展跨县域联防联治行动。
二是全面完成水土保持治理任务。加快创建全国水土保持示范县,积极争取2025年赣州市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并按要求完成建设,完成省市下达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和生态清洁小流域认定工作。
三是切实提高依法治水能力。保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监管不松,继续深入开展全水领域执法,在办案数量、质量、类型上实现整体突破,确保各类水事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处理,全力维护水生态安全。聚焦河湖安全保护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综合效应。
(五)聚焦水资源管理,把严水资源管理“双控”目标
深入落实水资源“双控”目标,开展农业、工业、服务业、居民生活节水、非常规水源利用,确保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在“十四五”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内。加强节水管理,积极开展节水载体创建、示范点打造、合同节水,水权交易,节水贷、节水五进宣传工作。规范取用水管理,做好取用水在线计量、名录库建设、用水统计调查及填报工作。严格水资源保护,保障河湖生态流量,抓好常用、备用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