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水利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石城县水利局按照年初规划深入实施2021年“2335”工作计划,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统筹谋划,强化重点项目引领,为推动我县水利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现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巩固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继续巩固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实施北部高田水厂、县城管网延伸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保障覆盖区域内居民的安全用水。制定《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由县水利局组织检查组会同乡镇对全县所有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开展“十查十看”大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反馈各乡镇。进一步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护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及“三项制度”,确保工程长效运行。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百日攻坚行动”项目资金484.5万元,实施47处安全饮水项目,解决一批因水源枯竭、过滤设施老化导致的水量不足、水质不稳定的问题。落实维修养护经费151.16万元,加强工程运行管理,解决一批因管理不到位导致工程运行不正常问题。加强全县安全饮水水质监管,联合县疾控中心对全县11个乡镇30处安全饮水项目进行水质监测,采样工作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同时,在乡镇开展安全饮水知识宣讲、现场讲解等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份,使群众对安全用水防范措施有更好的了解,进一步普及安全饮水相关知识。积极推进老旧水厂收购工作,已完成屏山水厂、大由水厂、秋溪水厂收购工作,同时龙岗水厂、横江水厂、珠坑水厂已签订收购协议。
(二)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做好“水美”文章
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获评全国“助推绿色发展 建设美丽长江”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先进单位、2021年获评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工人先锋号”称号、全市2020年度年终考核优秀等次等殊荣。1人获评全国优秀河长,1人获评全国河湖长制工作先进个人,1人获评全国水利扶贫先进个人。2021年,14名县级河长共计巡河43次,145名乡镇河长巡河1585次,130名村级河长巡河5612次,巡河发现问题65个,均已完成整改。各级河长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扎实推进“清河行动”,深入开展“清四乱”、河湖水库水环境、饮用水源地保护等专项整治。聘请13名民间河长、6名企业河长、动员河小青志愿者300余名,形成了县乡村“三级河长”“民间河长”“企业河长”“河小青志愿者”“智慧河长”同向发力、协同作战的巡河护河管理机制。为有效应对今年水葫芦暴发突发事件,县政府印发《关于迅速开展水葫芦集中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县财政落实水葫芦整治专项资金120余万元,购买了专业打捞船只3艘,结合人工、挖机等方式,通过为期一个多月的专项整治,成功将琴江主河及支流的大面积水葫芦清理到位。建立“河长湖长+警长”“河长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2021年联合公安机关完成办理涉水类刑事案件6起,检察院下发水生态环境类检察建议书7件。全县51座电站均已完成清理或整治,并顺利通过国家相关部委联合抽检。全县主要饮用水源地、县城出境断面、流域内水功能区及乡镇跨界水质均稳定在三类以上,达标率100%。
(三)持续巩固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果
年内完成了34座二类坝电站的隐患清查整治验收工作,完成2座电站三类坝的除险加固工作。10座电站认定为安全生产初级达标单位、1座电站认定为安全生产三级达标单位。积极探索小水电绿色转型,申报创建绿色小水电1座。全年持续做好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达标监管工作,保障了我县河流生态流量泄放达标率在95%以上。
通过消除二、三类坝的工程隐患、创建安全生产达标单位、流域生态流量泄放达标、创建绿色小水电,全力打造平安水电、绿色水电、和谐水电,促进我县农村水电努力走出一条绿色转型可持续发展的新路。
(四)筑牢水利安全防线,坚持防汛与抗旱并举
1.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强化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全县每座水库及时调整落实了行政责任人、主管责任人、管理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加强山洪灾害抢险应急演练,做好山洪灾害、中小河流洪水、在建水利工程等灾害防范区群众转移避险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2.加强对水工程巡查检查,做到险情早发现早处理,对历次检查建立的安全隐患台账及时销号并形成整改报告上报。同时要求各乡镇对本辖区内的各类水工程、山洪灾害点再次组织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度汛。在确保水库安全运行的情况下,尽量多蓄水,为后期居民供水、农田灌溉等提供水源。
3.加强水库与重点山塘管护。强化对病险山塘及“头顶一盆水”的山塘的管理,落实行政责任人、管理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并树公示牌;要建立健全山塘巡查制度,制定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山塘安全度汛。
4.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完成了全县51个自动监测站点;237处山洪灾害预警广播站点的检查维修,编制县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乡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组织开展山洪灾害演练,完成山洪灾害防御宣传手册制作800份及宣传画(册)800份、发放明白卡1500份、宣传光碟100张;完成警示牌建设165处、宣传牌制作安装100处;完成11个乡镇山洪灾害防御组织机构的设置,以及相关职责、制度和监测预警响应方案等的制定。
(五)强监管,促进水利改革发展
一是扎实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继续做好48座水库、2座堤防的标准化管理巩固提升工作。
二是抓好河湖管理与涉河建筑物审批工作。配合划界技术支撑单位完成了17条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划界成果的复核及修正补充完善工作。完成了小松石田河桥梁工程、琴江镇睦富温泉管网工程等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工作。
三是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紧盯2021年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73万亩任务,召开了以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会,认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宜黄和广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模式,初步提出我县工程管护机制建设模式。骨干工程摸底调查工作已完成,正在开展田间工程摸底调查工作,农业供水成本测算报告已委托支撑单位编制完成,正待发改委牵头审查核定,2021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初步通过成员单位联审,四大主体基本确定。
四是强化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工作。2021年获全省河湖卫士监督执法工作先进县、全省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进一步加强河道巡查、强化日常监督执法工作。。加强河道采砂统一经营及砂石市场日常监管,大力保障我县重点工程建设及民用砂石供应。全面加强砂石资源管控,开展包括机制砂、河砂全面整治专项行动,抽调交警、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实行“集中办公,统一指挥”,坚持“全领域、全天候”原则,严厉打击采、运、囤、销不法涉砂行为。深入开展水利六大领域“河湖卫士”执法行动。据统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出动车辆近200次,累计查处非法涉砂行为14余起,涉砂案件明显下降,相比去年42件同期下降67.7%。河道非法采砂、广昌非法运输河道砂石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河道采砂、水利领域秩序良好。
五是做好水资源管理工作。完成水资源日常管理工作,开展水权交易试点工作,顺利完成万年青水泥等两家企业之间水权交易;完成水资源征收、巡查、报表上报、取水许可工作;配合河长办、生态环境局开展大由乡水葫芦打捞工作。 加强水法规宣传,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活动周活动,深入到全县各乡镇、社区、企业、村委会等开展水法宣传,共悬挂横幅10余条,张贴画报50余处,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创建企业、机关、小区、灌区节水载体8个,完成申报并通过省水利厅的技术评估。
六是积极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牵头做好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问题整改工作,联合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城管局等责任部门印发了《石城县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督促指导乡镇开展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的摸排,建立了详细的工作台账213户,并对排查清单情况进行了梳理,明确了房屋存在的问题、整改主体、措施和时限。配合自然资源局做好对全县37座重点水库、17条重要河流的重点区域违建别墅问题再排查工作并及时销号。
七是持续推进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完成全市山地林果开发2021年水土保持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山地林果业卫星遥感核查111个项目,发现存在问题12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2份,检查林果业开发项目35个,下发整改通知书27个;按照《江西省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县摸排19个矿山11个问题,11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协助做好完成2021年水利部、水利厅、市局复核水土保持卫星遥感监管违规项目30个,存在超范围项目1个,对违规项目业主已下发整改通知书。开展2021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工作,完成第三方项目精细化监管合同并开展工作。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催报工作,认定项目1173个,催报项目40个。完成开展风力发电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执法行动“回头看”。完成审计发现水土保持“未批先建”项目2个已整改完成。完善全国监督管理系统信息自查、补录工作。截至目前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500余万元。完成项目自主验收报备14个。
八是抓好水利安全监管,强化水利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局属各股室、水利相关企业等安全生产责任。在石城县安委办组织的安全生产“流动红旗”评选中,被授予“流动红旗”。在赣州市水利局举办的2021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中,授予优秀单位奖。对全县水利工程进行“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共消除8条安全隐患。特别是对重点在建水利工程七机排水库,每月开展2次安全隐患巡查。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集中开展安全座谈会、安全培训等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切实抓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在全局上下形成安全生产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学习的浓厚氛围。
(六)盯紧任务目标,稳步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一是组织实施石城县七机排水库工程重点工程建设。目前石城县七机排水库工程完成工程量的80%,预计12月份可完工。
二是积极推进北部水厂项目建设。石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北部自来水(高田镇、木兰乡)集中供水工程已完成主管网管道铺设,预计年底可完工通水。同时完成了石城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县城水厂管网延伸工程(硅产业园段)管道铺设4000m,预计年底可完工通水。
三是积极推进琴江河流域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城区三条小河综合治理工程已修改编制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是扎实推进罗溪河引水工程建设工作,现已启动施工建设。
五是积极向上级申报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我县琴江河石田段、屏山镇至亨田段、横江镇平阳段等防洪工程项目已列入省水利厅项目计划,预计可争取国家水利专项资金5000万元。
六是积极申报争取省水利专项琴江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资金2000万元,现该项目已完成公开招投标,11月底前开工建设。
七是完成了城市饮用水应急备用水源工程一期管网延伸工程。
八是启动了大昌坝取水头部工程的前期工作。
九是启动了龙潭下水库前期调查工作,
十是完成了罗陂河山洪沟治理项目建设。
十一是完成了石城县农村水系综合整治示范县的前期工作,实施方案已报批。
十二是积极争取珠坑小流域水土保持示范区建设项目(总投资约6000万元),现已完成部分项目调规前期工作,并与水利部水保司对接。
(七)积极完成挂村帮扶等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全面完成了县下达我局的棚改工作任务及包片责任区干道沿线防盗网专项整治任务;今年新增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涉及我局的防盗网拆除任务完成36%;正在攻坚推进中央巡视反馈问题及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销号到位;挂村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按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均落实了帮扶干部责任;完成了各阶段工作任务;招商引资工作确保了主要领导每月外出一次对接客商,但尚未完成实际进资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河道采砂涉及面广,利益群体极其复杂,群众、领导、单位对其关注度非常高,采、运、销监管难度仍然较大,滋生事件较多,信访维稳压力非常大。水资源管理缺乏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工作人员少,存在上级要求高,基层抓落实难的情况。
(二)山地林果业开发项目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基本不完善,业主水土保持意识不强。水土保持考核内的水保项目由于前期财审时间过长,现尚未开标,距年底达到投资计划执行进度的90%相差较远,困难大。
(三)落实“十四五”期间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资金困难。根据我县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在“十四五”期间计划投入4.97亿元,安排工程项目127个,采取新建、扩建、配套、改造、联网等工程措施,全面建成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体系,完成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进一步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现让农村居民喝上安全水、放心水、幸福水的美好愿望。虽然我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主体为江西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但我县还未与省水务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并且该公司对于年度实施的项目,需要达到预期的效益,否则不愿安排资金实施。而农村供水工程投入大,回报速度慢,无法达到预期效益,省水务公司目前尚未安排年度实施计划及项目建设资金。县城供水双水源体系尚未完善,尤其是岩岭水库电站收购问题尚未解决,无法启动实施县城水厂取水口上移岩岭水库项目建设。龙潭下水库建设资金尚未落实,建设模式尚未确定。
(四)小水电点多面广,多数是山区低坝引水式电站,无调节能力,电站从业人员老龄化严重,机组使用年限较长,效益低,导致电站生存发展遭到制约,在缺资金扶持、缺专技人员投入的前提下,大大的增加了小水电的日常管理难度。如大坝库容达到小型水库以上规模及坝高超过15米的电站,纳入水库标准化管理、水电站安全生产三级达标创建、转型升级绿色小水电存在差距。大由庙子潭电站、横江大浦电站大坝除险加固资金尚未落实。
(五)我县河流出境断面及省控断面水质与往年同期比有所下降,按照省河长制工作考核方案,我县今年要继续保持全省河长制工作先进难度很大,需要生态环境局尽快与省生态环境厅沟通协调。
(六)人才结构不合理,高层次、高技能水利人才紧缺;特别是水利专业技术干部人才十分匮乏、人才引进困难、技术力量薄弱。近年来,随着一批技术骨干退休,人才断档、流失等问题突出。
另外,机构改革后,编制减少原水保局人员安置遗留问题尚未解决。
三、2022年工作计划
我县2022年水利改革与发展工作,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发展理念,以“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方针为指导,结合我县乡村振兴,全域旅游发展战略,突出“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二个重点,推进“三大工程”建设,落实三个责任,强化五个保障,为建设富裕美丽温暖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石城作出新贡献。
(一)突出二个重点
1.工程建设补短板。围绕水利工程建设薄弱环节,加快“十四五”重点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确保年度项目计划顺利实施,补齐工程建设短板,夯实水利工程建设的基础。
2.行业强监管。围绕水利人才队伍的建设、工程建设管理、工程建后的运行维护,创优机制,创新举措,确保我县水利改革发展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推进三大工程建设
围绕供水安全、防洪安全、生态安全,积极谋划“十四五”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积极争资争项,推进三大工程建设。
1.供水工程。积极推进七机排水库烟草援建水源工程、石城县应急备用水源地(大昌坝水库)补充水源工程。积极推进石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完成高田镇、木兰乡集中供水工程及县城水厂管网延伸工程。完成丰山、高田、小松、木兰等乡镇水厂的收购工作。同时,做好县城取水口上移岩岭水库、龙潭下水库、新坪水库等前期工作。
2.防洪工程。积极推进石城县赣江源镇洋和村、秋溪村、友联村、罗云村河道整治项目,完成病险水库加固及部分病险山塘的除险加固工作。做好龙岗乡下迳河、珠坑乡珠坑河、横江镇横江河等洪患村镇治理项目前期工作。
3.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积极推进琴江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积极争取全省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项目。加快推进赣江源头流域生态综合治理与城区三条小河工程建设。
(三)严格落实三个责任
1.落实河湖长制责任。进一步发挥好河湖长制工作机制作用,加强信息与工作联动机制,集中研究、动态监管,加强水资源保护与管理,严厉打击各种涉水违法行为,确保“三条红线”贯彻落实到位。加快完成城区三条小河整治工程、赣江源头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深化河湖长制工作,更好地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从集中式治理转为常态化治理,实现“河长治”到“河常治”转变,努力建成“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幸福河湖。
严格落实各级河长及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责任,创新督查考核机制,力争我县河长制工作在全省保持先进行列。
2.落实防汛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山塘、水库、堤防防汛责任,继续做好水库电站大坝安全度汛、厂房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培训、消防安全提升、保障生态流量等相关方面的小水电日常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小水电安全生产三级达标认定工作,如福田电站、新坪电站。创建一批绿色的小水电,如岩岭电站、温坊电站。加强责任人的业务培训,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及防汛预警预测工作。
3.落实饮水安全责任。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安全饮水工程行政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供水机构管理责任”三个责任人的工作,确保全县安全饮水工程安全、长久、有效发挥效益。
(四)强化五个保障
1.强化防汛安全保障。重点推进水库、堤防标准化管理工作。
2.强化供水安全保障。重点抓好乡镇老旧水厂的收购及供水工程的实施,落实供水安全责任。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严格落实农田水利工程四大主体责任。
3.强化水生态安全保障。重点抓好河湖水库“清四乱”推进河湖水库划界工作,全县小水电站的清理整顿工作,水生态功能区的划定保护工作。
4.强化河道砂石资源市场供应保障。联合各有关部门完成我县河道采砂规划调整工作,加强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工作。
5.强化水利改革发展的组织保障。加强水利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以党建工作为引领,抓好水利系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作风建设,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引导,形成风清气正、谋事干事的工作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