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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审计局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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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县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精神,聚焦“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的目标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重要作用,为高质量打造“两地三区”,社会主义现代化石城建设提供高质量的审计监督保障。
二、审计计划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紧扣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及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深化审计项目立项,围绕“三大战略、八大行动”的决策部署,对重点工作“精准审”,对重点事项“持续审”,深入研究推动审计工作与中心大局“同频共振”。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要求,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紧盯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资金使用、重大风险防范,着力揭示和反映经济社会运行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和风险隐患,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为推动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保障改善民生,巩固经济回稳向好态势,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发挥审计源头治理的建设性作用,对重大政策措施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穿透式”研究,深入挖掘审计成果,及时将领导关注的问题等报送县委县政府,为县委县政府宏观决策快速、准确地提供第一手审计信息。
(二)聚焦打造优秀审计项目
坚持以项目为王,始终把审计质量作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不断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突出创优导向,强化争先创优意识,对照优秀审计项目评分标准,及早着手、精心谋划,局各股室(中心)应至少培育打造1个优秀审计项目“种子项目”,将创优标准落实在审计方案、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和审计整改各环节,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努力打造一批审计精品项目,力争打造全省和全市优秀审计项目。加强审计全链条质量控制,严格执行项目质量四级复核和审理会议制度,严抓审计调查了解、审计取证、审理复核和审计文书提交等重点环节,确保审计证据充分、引用法规恰当、处理处罚得当。
(三)聚焦做实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凝心聚力狠抓审计整改落实,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审计机关督促检查责任,健全完善问题清单、督促整改、核实销号的工作闭环。坚持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一体推进,注重从促进规范和完善体制机制的角度提出审计建议,与被审计单位一起研究分析产生问题的背景原因,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指导被审计单位抓好整改工作。适时组织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及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大政策措施跟踪等审计整改情况“回头看”,让审计整改成为一道“硬杠杠”,推动整改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审计项目计划具体安排
(一)审计署统一部署的审计项目计划
1.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情况审计[范围待定]。
【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促进税务部门依法履职,提高税务部门预算管理水平为目标,重点关注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收入征管、税务部门预算执行、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组织方式】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市局财金科具体组织、协调、指导审计工作,组织市、县审计机关实施。
【审计时间】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
2.教育领域专项资金审计调查[范围待定]。
【目标和重点】以提升教育相关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对教育领域相关专项资金进行审计调查。
【组织方式】市局行事科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审计工作,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组织市、县审计机关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
3.公立医院改革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销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目标和重点】以推进“三医联动”改革不断深化为目标,  重点关注公立医院改革措施落实,医疗服务项目实施和医院运营管理情况、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销模式、各环节成本真实性、费用合规性、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组织方式】市局社保科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审计工作,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组织市、县审计机关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
4.农田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农田水利现代化建设取得实效为目标,重点关注资金保障、项目建设管护等情况。
【组织方式】市局农外科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审计工作,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组织市、县审计机关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
(二)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统一安排的审计项目计划
1.全市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目标和重点】以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为目标,聚焦重大政策、 重点资金、重大项目,重点关注相关政策措施落实、资金使用效益、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等情况以及群众身边的腐败与作风问题,深入揭示影响乡村振兴政策落地见效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体制机制问题与管理漏洞。
【组织方式】市局平台科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审计工作,市局经贸科、农外科、资环科、信息科和信丰县、崇义县、安远 县、全南县、定南县、兴国县、瑞金市、寻乌县、石城县等9个县(市)审计局参与。采取“上审下、交叉审”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上9个县(市)2019年以来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 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根据重大项目、重大资金使用情况延伸审计到相关县(市、区)和相关年度。
【审计时间】3月至4月,对瑞金市进行试审;6月至8月,全面实施。5月,提交审计工作方案;8月30日前,完成现场审计;11月3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2.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目标和重点】以巩固提升粮食安全基础为目标,重点关注 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管护和利用等情况,反映建设 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管护、利用成效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非农化”“非粮化”,助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组织方式】市局农外科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审计工作,市局经贸科、资环科、平台科、信息科和信丰县、崇义县、安远县、全南县、定南县、兴国县、瑞金市、寻乌县、石城县等9个县(市)审计局参与,对以上9个县(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时间】结合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同步实施。
3.全市人防易地建设费收取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目标和重点】根据市委书记专题会交办事项,以促进政策 落实、加强资金及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重点关注人防工程项目建设审批管理、异地建设费收取管理使用、设施采购管理维护等情况,揭示人防系统在建设和管理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规范资金运行和项目建设管理,促进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组织方式】市局固投科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审计工作,章贡区、南康区、赣县区、大余县、上犹县、龙南市、宁都县、于都县、会昌县等9个县(区)审计局参与。采取“上审下、交叉审”相结合的方式,对市本级(含经开区、蓉江新区)、18个县(市、区)人防易地建设费收取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审计时间】4月至5月,对市本级进行试审;7月至8月  全面实施。6月,提交审计工作方案;9月15日前,完成现场审计;11月3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三)县审计局安排的审计项目计划
1.县级财政管理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
(1)县级财政管理情况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预算编制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和财政透明度,推动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县级财政投资结构,提高财政支出效益为目标,对县财政局具体组织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等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预算分配管理、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财政资源统筹、专项资金管理(含债券资金)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等情况。
【组织方式及时间】局财政金融涉外审计股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审计工作并负责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局各业务股室(中心)参与实施,5月31日前完成现场审计,6月3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2)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落实厉行节约要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开展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重点关注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三公”经费管理使用、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部门所属单位的管理监督等情况。
【组织方式及时间】局财政金融涉外审计股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审计工作并负责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局各业务股室(中心)参与实施,对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等3家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审计。5月31日前完成现场审计,6月3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2.石城县2016年至2022年(一、二期)棚户区改造及返迁房建设专项审计调查
【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安置房建设及征迁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防止资金损失浪费,助推精致县城建设为目标。重点关注资金筹集、拨付、使用和绩效、工程建设管理情况等方面,揭示征地拆迁领域、返迁房项目建设及土地使用等情况中存在重大风险隐患问题。
【组织方式及时间】局项目稽查审计股牵头组织、协调和指导审计工作并负责编制审计实施方案。7月开始实施,10月31日前完成现场审计,12月1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3.石城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至2022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围绕财政财务收支的合法性与真实性,重点关注财务管理质效与规范化经济活动,重点审查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政策、重大经济决策、重大经济事项、重点项目管理运行及效益发挥情况。
【组织方式及时间】局综合业务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审计工作,局各业务股室(中心)参与实施。1月10日前提交审计工作方案;2月至11月中旬,实施现场审计;12月31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4.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结合四个乡镇经济责任任中审计同步实施)。
【目标和重点】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部署、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相关目标任务完成、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等情况。
【组织方式及时间】局综合业务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审计工作,局各业务股室(中心)参与实施。按照“五年轮审一遍”的要求,对屏山镇、龙岗乡、丰山乡、木兰乡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实施自然资源资产审计。10月15日前,完成现场审计;10月30日前,向市局提交审计意见及相关资料。
5.经济责任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各地各部门(单位)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情况、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效果情况、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是否存在“掮客”和利益小团体,是否存在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损害营商环境等情况。
【组织方式及时间】局综合业务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审计工作,局各业务股室(中心)参与实施。4月30日前提交审计工作方案;4月至11月中旬,实施现场审计;12月31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1)组织对石城二中、县供销社、县妇联、屏山镇、龙岗乡、丰山乡、木兰乡7家单位11名现任主要领导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施任中审计。
(2)组织对县委编办、县教科体局、县工信局、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县中医院6家单位6名原主要领导经济责任离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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