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石城县屏山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石城县屏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石城县屏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城县屏山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上级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屏山镇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1个部门本级和0个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无。
编制人数小计7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0人。实有人数小计101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58人,行政在职人数2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3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34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9人。
第二部分 石城县屏山镇人民政府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石城县屏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石城县屏山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68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6.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5.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7.7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万元;其他收入2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0.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7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石城县屏山镇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168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0.0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47.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8.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7.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5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38.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3.0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8.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5.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8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5.21万元;农林水支出913.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5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38.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7.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7.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减少2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石城县屏山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47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9.9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8.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7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农林水支出913.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0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47.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8.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7.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5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38.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2.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77.16万元,比2024年(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加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屏山镇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施全面绩效目标管理,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1685.8万元。安排项目11个。项目详情见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基层兽医站工作经费、村(居)干部报酬及运转经费情况说明
1.基层兽医站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该项目主要用于防检疫猪牛、家禽类等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屏山镇畜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3)实施主体:石城县屏山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屏山镇猪牛家禽养殖户,确保群众肉食安全,确保动物健康成长。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7.4712万元。
(7)绩效目标:屏山镇猪牛家禽养殖户,确保群众肉食安全,确保动物健康成长。
2.村(居)干部报酬及运转经费
(1)项目概述:村居正常运行
(2)立项依据:2025年部门预算
(3)实施主体:石城县屏山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确保乡村环境秀美,社会和谐。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390.521万元。
(7)绩效目标:确保乡村环境秀美,社会和谐。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石城县屏山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43.4万元,其: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20.1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万元,比上年减0.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14万元,比上年增(减)14万元,主要原因是:按办公需要更换执勤皮卡车一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
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5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2010104人大会议: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二)201030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2010303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五)201060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201310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2013304宣传管理:反映宣传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2080801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十一)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老烈士子女、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等支出。
(十二)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三)2120802土地开发支出:反映在土地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十四)2130104事业运行: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十六)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十七)221020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