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求意见单位 |
修改意见 |
是否采纳 |
未采纳理由 |
琴江镇人民政府 |
因兴隆村观背小组(西城区赣北大桥下游)一遇降雨就会引发内涝,建议增加排涝设施。 |
否 |
本次规划将对温坊拦河坝进行改造设计,改造后琴江主河10年和20年一遇水面线都有所降低,不再对支流小溪河产生顶托作用,此处无需再设置排涝站。 |
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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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
为有效防范嶂背水库、观田水库面临的防洪风险,保障水库大坝及园区企业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议新增鞋服产业五路和智慧物流园西北侧防洪工程。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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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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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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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
1.应增加上位规划等为规划依据,目前规划依据仅为“规划修编必要性”。 2.《石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复,应使用最终正式版。 3.文中部分表述错误,比如:区位到赣州55公里;东城区分四片,前面写“东城区”后面写成“城东片”。 4.石城县西外单元详细规划、石城县老城管理单元详细规划、石城县古樟工业园详细规划已经由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实施,要衔接。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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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
1.前言中石城县城距赣州市距离有误。 2.规划人口基数及经济增长指标应以2023年底为据。 3.县城由琴江镇老城区及黄坊区组成,表述不正确。 4.县城规划区范围南至坪山创业园,不是江北村。 5.县城规划范围包括平山创业园,因此防洪分区应包括花园村、长江村,城区范围。 6.琴江涉污建筑对行洪影响少算了兴隆大桥、赣江源大桥、花园大桥等建筑影响。 7.排涝泵站的选址要多方论证其可行性。 8.县城周边山体小溪泄洪应与城区排水主沟(管)系统对接,避免洪水冲入居住区。 9.原水利部门编制的城区三条小河治理方案,为解决老城区内涝提出小溪河上游分流,本方案未于考虑是否有专项论证。 10.建议对城区占河道影响泄洪的建筑物,构建物提出整治拆除方案。 |
第4和5条意见根据最新批复的国土空间规划报告及规划图纸,县城规划区南至屏山镇长江村,而非坪山创业园。 第6条意见反馈的问题在琴江主流水面线水文计算时已布置水文断面,已考虑上述位置对水位的影响。 第7、8和10条意见中反馈的相关问题已由城管局正在实施的石城县小西河西外河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 第9条.原水利部门编制的城区三条小河治理方案,该项目无条件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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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管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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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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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 |
在项目开工前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项目占用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影响可行性报告并报送省林业局论证,征得同意意见后方可进行项目实施,如涉及占用林地,请依法依规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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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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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广新旅局 |
1、该规划的修编,请充分考虑“光影水秀”项目的运营条件,要求不影响“光影水秀”的正常运营; 2、规划修编后,确保沿河桥梁净空满足游船正常通航,水位满足三个游船码头的正常停泊。 |
是,本次规划在琴江河主流上重点规划部分防洪堤及护岸以及针对温坊拦河坝的改造,其正常蓄水位不变,不会产生相关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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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公众意见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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