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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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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根据《中共石城县委办公室 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城县推进人才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党办发〔2017]47 号)的规定,明确滨江花园公租房用于人才公寓,定向分配给符合申请条件的引进人才租住,以解决该群体阶段性的住房困难问题。

自从交付使用以来,人才公寓的准入和退出、日常监管、规范使用和租金收缴等管理机制未健全,已无法满足现有需求,管理制度急侍完善。

二、征求意见情况

县住建局研究起草后,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城投集团、县工投公司等单位征求意见,形成了本文稿。

三、主要内容

《石城县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6章30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出台该办法的目的和依据、人才公寓定义以及各单位工作职责。

第二章租赁条件。明确人才公寓租赁对象的范围和应具备的条件。

第三章申请与配租。明确人才公寓申请审批流程、表格填写、资料提供等要求,明确人才公寓分配方式、入住手续办理等相关规定。

第四章租金及补贴。1.明确租金收缴方式和拖欠租金行为的处罚规定;2.明确租金减免相关政策;3.明确未入住人才公寓前租赁补贴发放政策。

第五章日常监管和违规处理。1.明确租赁合同签订和管理相关规定;2.明确资格年审及续租等动态管理规定;3.承租人二次装修限制规定;3.人才公寓腾退程序;4.明确人才公寓承租资格取消及责令限期腾退公寓等规定;5.明确申请(承租)人和用人单位违规处理规定。

第六章附则。明确本办法出台前后政策衔接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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