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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石城县全面落实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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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卫健委牵头起草了《石城县全面落实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12月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scxwsjyzg@163.com)。

感谢您对石城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罗亮

联系电话:0797-5721765

                                      

                           2023年11月1日


石城县全面落实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

  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完善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加大三明医改经验推广力度,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形成有序的就医诊疗新格局,满足群众就医需求。根据江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深化县域综合医改全面开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医改发〔2022〕2号)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全面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字〔2023〕8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县情和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及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大三明医改经验推广力度,以保障人民健康为出发点,以建设健康石城为目标,以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为重点,全面推进我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构建高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二、工作目标

通过县域医共体建设,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得到有效利用,居民医药费用负担得到合理控制,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秩序基本形成,优质、方便、经济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建成。我县县域医共体建设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2023年10月底,根据地理位置、服务人口、现有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布局等情况,组建以县卫健委为牵头行政总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第三人民医院、县结防所、县皮防所、基层卫生院、村卫生室为成员单位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并完成挂牌;建立由县委、县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管理委员会。

第二阶段:2023年底,初步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

分工协作、服务优质、有效运行的县域医共体,力争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基层就诊率达到65%,县域内住院率达到85%。

第三阶段:2025年底,县域医共体功能形态更加健全完

善,运行管理更加优质高效,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分级诊疗便捷有序,健康管理精准实施,财政保障和医保支付可持续,县域内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得到合理控制,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健康服务获得感明显增强。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政府为主导,整合优化资源。加强顶层设计,协调整合、优化配置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推动人、

财、物的统一和集中管理,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和医疗卫生

人才下沉到基层,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全面

提升。

(二)坚持以健康为中心,促进医防融合。坚持以健康为中心,将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效融合,加强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健康管理,形成医防同向激励机制,实现居民全方位健康管理。

(三)坚持“三医”联动,改革创新机制。坚持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统筹加强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和保障可持续性的运行机制,创新医疗卫生健康监管方式,落实县域医共体经营管理自主权,激发运行活力和发展动力。

四、组织架构

(一)组建石城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根据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和布局、服务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服务能力等情况,组建以县卫健委为牵头行政总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第三人民医院、县结防所、县皮防所、基层卫生院、村卫生室为成员单位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二)成立“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委)。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办医责任,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医管委主任,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县委、县政府领导担任管委会副主任,政府办、编办、卫健、发改、财政、人社、医保、市监、自然资源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医管委成员。医管委负责统筹组织县域医共体建设,制定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和具体任务,并协调推进人事、薪酬、医保支付、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各项改革措施,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必须充分考虑医疗卫生设施需求。医管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医管办)在县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县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负责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日常工作。责任部门:县医改办、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市医保局石城分局、县市监局、县自然资源局

(三)成立县域医共体党委,配齐总医院领导班子。加强县域医共体党的建设,成立县域医共体党委,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县委、县政府分管县领导或卫健委主要领导兼任总医院党委书记,县域医共体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由医共体总医院院长负总责,配齐总医院领导班子,建立由医共体总医院和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议事决策机制。落实县域医共体在日常运行、人员管理、内设科室和岗位设置、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等方面的自主权。责任部门:县卫健委、县人社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五、运行模式及管理机制

在县域医共体内实行行政、人员、财务、医保、质量、药械、信息系统、资源共享八方面统一管理。

(一)统一行政管理。医共体总医院对各成员单位实行一体化管理,各成员单位法人资格、机构性质、职工身份、投入保障保持不变,功能定位与职责任务不变。整合县级公立医院行政职能科室,由总医院统筹设置办公室、纪检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资产财务部、医务部、护理部、感控部、公共卫生部、药事部、设备耗材部、总务部、医保部、基层卫生部、科教部、信息数据部等部门,职能科(室)所需人员编制在总医院内部调剂,统一办公,统一工资发放。责任部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二)统一人员管理:县域医共体内部人员由总医院统一招聘、培训、调配和管理。总医院党委拥有成员单位中乡镇卫生院负责人提名权,按照原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建立总医院内部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对总医院内部医务人员可根据需要,在总医院内自行调配,可以指派相关人员到基层卫生院工作或挂任相应职务,基层卫生院选派医务人员在县级医院进修、轮训或轮岗。人员招聘以总医院名义统一对外招聘,缓解县域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人难问题,并根据地域特点确定服务年限。新招聘人员第一次分配应根据岗位需要、成绩优先、抽签三大原则自主选岗。责任部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三)统一财务管理:总医院实行总会计师制度,由县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聘任总会计师,加强总医院经济管理工作。县域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财务实行单独设账、独立核算,由总医院资产财务部核算中心统一管理。财政投入资金及时拨付县域医共体,按规定的资金用途安排使用。总医院资产财务部负责管理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财务规划和管理,定期向总医院主要负责人汇报医共体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及运行情况。建立医共体总医院统筹资金账户,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统筹资金用于成员单位的卫生医疗设备购置、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装修、医疗卫生人才的培养、自聘人员基本工资等。医共体内县级医院实行院长年薪制,院长年薪根据院长年薪制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市医保局石城分局、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四)统一医保管理:统一县域医共体内医保组织机构设置,总医院医保部要建立健全与医保基金使用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医共体总医院对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的内部监督管理责任,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强化激励约束。责任部门:市医保局石城分局、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五)统一质量管理:县域医共体内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质量控制、绩效考核、环境卫生、医疗废物等管理执行统一标准,对成员单位的医疗、护理、检查检验、院内感染、公共卫生服务等业务进行规范化培训,保障总医院医疗卫生工作质量安全。建立急救、胸痛、卒中、创伤、孕产妇救助、新生儿救治、慢病管理、健康管理临床业务中心及病理远程诊断中心,制定统一的业务指导和诊断评价机制,合理做好利益分配,逐步实现县域医共体内医疗质量、医疗服务能力同质化。完善医疗质量监控指标体系,制定统一的医疗管理和质控标准,根据学科指南或临床路径制定诊疗和操作规范,统一管控要求,规范医疗和用药行为,在不断提升医疗水平的同时,稳步控制总医院综合医改指标。责任部门: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六)统一药械管理:县域医共体设立唯一药械采购账户,

统一用药目录,实行药械统一采购和配送、药款统一支付、药事统一管理。组建县域医共体药械管理专家委员会,负责制定县域医共体内的药品、医用设备耗材的统一目录,成立县域医共体药械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县域医共体药品、医用设备耗材目录和采购计划,支持以县域医共体为单位在药品采购平台自行议价。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市监局、市医保局石城分局、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七)统一信息系统建设:逐步推进建设以县人民医院为中心的一体化信息系统,实现县、乡、村三级信息网络同步化管理,实现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和绩效管理等信息互联互通。加强远程医疗和信息化设备配备,组建成立县域临床业务中心及远程诊断中心,广泛开展信息数据、检查检验、影像传送、技能培训等相关服务项目。积极与省、市级医院对接建立远程诊疗、远程培训等业务工作。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卫健委、市医保局石城分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八)统一资源共享: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在县人民医院建立开放共享的检查检验、影像、心电、病理等远程诊断消毒供应等中心,常用的检查项目可以基层实施,诊断中心诊断的形式开展,检验结果在确保医疗安全的情况下实行县域医共体内互认,减轻患者的医疗负担。责任部门: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卫健委、市医保局石城分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六、主要任务

(一)加快医共体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充分利用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工作平台,主动对接高水平三甲公立医院,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远程诊疗、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方式,提高县级医院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各专科医院在保障基本医疗的基础上,走特色化、专业化发展,实现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县域医共体内骨干医务人员定期到高水平公立医院研修培训,下沉到基层卫生院带学科、带团队、带技术。责任部门: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二)加强乡村两级服务能力建设。县级医院要落实对口帮扶基层卫生院工作要求,通过人才、技术、资源等下沉,逐级帮扶带动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实现县域医共体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总医院要统筹加强成员单位软硬件能力建设,服务人口较多、规模较大的镇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其他机构按照满足当地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需要,以急诊急救、全科医疗、儿科、康复、护理和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等为重点,服务能力逐步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原则上每个行政村都有1个公建规范化村卫生室。责任部门: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三)落实分级诊疗制度。

明确县域医共体内县、乡、村三级疾病诊疗目录,落实基层常见病、多发病防治指南,完善县域医共体内部、县域医共体之间和县域向外转诊管理规范。完善分级诊疗利益分配和考核机制,着力破解转上不转下,双向转诊变成单向转诊难题。建立双向转诊通道和转诊平台,做到无缝衔接,高效运转,形成以人为本的闭环服务链。以高血压、糖尿病防治为切入点,建立慢性病县、乡、村三级管理模式,在区域内实现筛查、确诊、转诊、随访的连续服务。责任部门: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四)落实财政投入。保障县域医共体的公益性,根据县域医共体建设发展需要,依据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政策,按原渠道足额安排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补助资金,保障其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信息化建设、人员工资、人才培养、公共卫生服务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以及落实中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县域医共体统筹管理和使用。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五)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县域医共体内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分别核定,由县域医共体统筹安排。根据《关于调整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及最高等级控制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发〔2021〕34号),核定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完善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乡村医生“乡聘村用”,乡村医生和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基层卫生院统筹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医疗服务收入等经费,合理确定乡村医生工资待遇,按月发放给乡村医生。实行“乡聘村用”的乡村医生,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后顾之忧。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六)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和有利于总医院发展要求的薪酬分配制度,合理提高总医院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全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要求,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合理核定总医院绩效工资总量及薪酬水平,逐步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有利于人才下沉和县域医共体持续发展的薪酬制度。医务人员收入由县域医共体自主分配,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打破单位、层级和身份区别,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并与药品、耗材和检查检验收入脱钩,调动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的内生动力。鼓励对县域医共体及其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年薪制。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七)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上级促进医共体内双向转诊的医保支付政策,鼓励医共体内上级医院门诊下沉基层医疗机构,对医共体内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住院患者不再重复计算和收取住院起付费用。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实行县级统筹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前提下,在DIP政策框架范围内,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县域医共体“打包”支付的基本条件及“打包”范围,即在已组建符合国家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评判标准的医共体且进入实质运行的县域,按规定探索推进紧密型医共体“打包”付费,实行“总额包干、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办法。责任部门:市医保局石城分局、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八)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充分利用县域医共体内人员和技术资源共享优势,将医共体县级帮扶医院专科医生作为技术支撑力量纳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能力和质量。落实家庭医生团队的激励机制,开展履约考核,调动家庭医生团队积极性。县域医共体要为家庭医生签约居民开通上下转诊绿色通道,对家庭医生上转的患者优先预约、优先接诊,提高签约居民获得感;对下转的患者交由家庭医生团队提供连续综合服务。责任部门: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九)强化健康管理。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立足健康石城工作部署,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积极组建健康管理与服务团队,着力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合理调配相关资金。根据城乡疾病谱,因时因地制宜加强对服务区域群众健康教育、疾病前期因素干预,指导群众增强健康常识,合理膳食,科学运动,保持心态平和,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尽量不得病、少得病。优化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扎实做好基层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健康管理和计划免疫工作,重点加强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患者等健康管理。县级公共卫生机构要做好技术指导、培训和业务管理,推动县域医共体内实现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责任部门: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十)加强中医药服务。全面提升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的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将中医药服务全面融入到县域医共体的整体医疗服务体系。加大中西医同诊模式推广力度,构建中医药服务综合平台,使之与现代健康理念相融相通,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疾病治疗、病后康复、治未病中的独特作用。整合县域医共体内部中医药资源,挖掘和拓展中医药服务潜力,提高中医药医疗服务能力。强化县中医医院的中医药服务龙头作用,加快建成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康复、人才培养、适宜技术推广和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发挥中医馆作用,集中开展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一体化中医药服务。责任部门: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十一)加强绩效评估。建立完善监测评价制度,重点监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医保基金使用、公共卫生任务落实等方面的情况,加大区域住院率和就诊率、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数量和比例、慢性病患者健康改善以及医保基金区域内支出率、医保基金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落实情况等指标的权重。评估结果与医保支付、医院等级评审、评优评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挂钩,县卫健委将县域医共体建设纳入医改工作考核。责任部门:县卫健委

(十二)全面加强综合监管。由县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对县域医共体实施综合监管,落实县域医共体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其建设运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医保支付、医院等级评审、评优评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挂钩。建立对县域医共体负责人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各成员单位医疗服务、医疗质量与安全、公共卫生服务、医德医风建设等各方面的监管。责任部门:县卫健委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在县医管委和总医院的领导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医共体建设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设健康石城及深化县域综合医改的重要抓手和重要内容,提上议事日程,确保改革落地见效。相关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完善政策措施,制定任务清单,加强工作协同,形成改革合力。

(二)强化政策支持。发改、财政、组织、人社、编制、卫健、医保等相关部门要从有利于总医院发展出发,突破原有的体制、机制,为总医院内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和保障,在人员编制、人才流动、多点执业、医疗保障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按照各自职责支持总医院组建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县总医院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指导和帮扶,推动县总医院稳步发展。

(三)加强舆论宣传。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对开展医共体(总医院)工作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医共体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为平稳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指导督查。县委、县政府将对总医院工作开展经常性督导,及时了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确保按时完成组建工作。

附件:石城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任务清单

    

石城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任务清单


序号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责任部门

1

印发《石城县全面落实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2023年11月底

县医改领导小组

2

成立石城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

2023年11月底

县医改领导小组

3

成立石城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党委。

2023年12月底

县医改办、县委组织部

4

组建成立石城县行政总医院和配齐院领导班子、组建总医院相关职能部门、制定总医院章程完成总医院、相关分院挂牌。

202312月底

县医改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卫健委、县人社局

5

制定出台总医院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绩效管理、公共卫生管理、药械采购管理、医保基金管理、信息化管理、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分级诊疗等工作实施细则。

20243月底

县行政总医院、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市医保局石城分局、县发改委、县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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