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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促进小松创业园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政策》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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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围绕实体经济发展,加快推进古樟工业园、屏山创业园、小松创业园、沔坊硅产业园建设,着力打造石城工业园“一园四区”平台,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作为全县重要工业平台之一的小松创业园始创于2009年,经过14年的发展,园区面积逐步扩大,入驻企业和企业税收逐步增加、园区配套日益完善。但随着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对平台建设提出更高要求,与古樟工业园、屏山创业园相比,小松创业园发展相对滞后。

当前全市出台“7510”产业行动计划,其中绿色食品作为7条重要产业链之一被纳入现代化产业集群建设。为贯彻全省、全市产业行动计划,我县拟定了“3210”产业行动计划,把绿色食品作为重要产业链之一并打造成先进制造业集群。

小松创业园是省级绿色食品产业基地,是食品产业发展的主阵地,为摸清小松创业园发展现状,破解小松创业园发展中存在的瓶颈问题,我县组织成立课题调研组,把如何发展壮大小松创业园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调研课题,利用3个多月时间,开展全面深入专题调研。通过实地考察、现场走访、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咨询专家等方式开展调研。为实现小松创业园进位赶超,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我局根据专题调研结果,草拟了《关于促进小松创业园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政策(初稿)》。

二、征求意见情况

2023年11月,根据专题调研结果,我局将草拟的《关于促进小松创业园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政策(初稿)》分别发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发改委、商务局、文广新旅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经过相关部门多次集体讨论、三次征求意见和向社会公众公示,对《关于促进小松创业园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进行不断修改完善,形成了本次包括厂房建设使用租赁、高质量发展奖励、物流仓储设施补助、用水用电用气,员工交通补贴、子女入学、金融扶持,品牌扶持等八个方面的《关于促进小松创业园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政策》(审议稿)。

三、主要内容

政策内容主要有涉及八个方面共计19条。

(一)厂房建设、使用、租赁政策。涉及4条措施,一是对参照古樟工业园鞋服产业政策,在小松创业园建厂房的食品企业,放宽非生产性用房比例可以达到15%。二是参照鞋服企业政策,给予租赁小松创业园的食品给予厂房租赁补贴,同时强调了出租企业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方可出租。三是明确达到200万元税收的规上企业,按标准厂房建设年份成本价购买国有厂房。四是对招商兴工若干政策中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对无尘车间给予装修补贴的条款就享受条件和标准进行了完善和明确。

(二)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涉及1条措施,就凡落户小松创业园食品企业参照鞋服首位产业享受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

(三)物流仓储设施补助政策。涉及3条措施,一是对对园内企业自购新冷链车的给予10%补贴。二是对园内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租用本县冷库的,给予5元/平方米.月补助。三是对园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年销售额的1‰给予物流补贴。

(四)企业员工交通政策。涉及2条措施,一是对小松镇常住人口入驻创业园且稳定务工6个月以上的员工,给予交通补贴。二是对通过劳务派遣模式引进县外人员,对符合要求的劳务派遣员工,给予2元/小时/人的补助。

(五)用水、用电、用气政策。涉及3条措施,一是对园内企业用水单价超出古樟工业园用水基础单价部分给予50%的补贴。二是对园内使用光伏供电模式的,按国网电价的90%执行。三是对园内企业使用天然气的,享受同城同价政策。

(六)子女入学政策。涉及1条措施,入驻小松创业园的规上企业在原政策规定名额外增加1个义务教育奖励性学位。

(七)金融扶持政策。涉及2条措施,一是对园内企业在财园信贷通、抵押担保费、转贷利率给予优惠。二是支持县内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研究开发供应链金融产品,降低企业采购原材料资金压力。

(八)品牌扶持政策。涉及3条措施,一是帮助县内食品企业在旅游景点、景区、酒店推广方面给予扶持。二是鼓励企业使用“中国温泉之城石城”“中国白莲之乡石城”等区域品牌的产品前往国内一线城市、国外知名城市参展,并给予相关补贴。三是鼓励企业开发优秀新产品,对获得省级优秀新产品给予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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