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城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的
起草说明
一、《实施方案》起草背景及过程
科学素质是国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科学素质是指当代人在社会生活中参与科学活动的基本条件。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一般指了解必要的科学技术知识,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并具有一定的应用科学处理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提升科学素质,对于公民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于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和文化软实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和科普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科普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进入新发展阶段,科学素质建设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需要担当更加重要的使命。我县出台《石城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十四五”期间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目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对更好指导我县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深入推进“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加快打造“两地三区”,建设富裕美丽温暖石城具有重要意义。
2022年3月,按照市纲要办工作要求,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启动了《实施方案》起草工作。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聚心集力,认真学习国务院、省、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和相关政策文件,深入乡镇、社区开展全民科学素质现状调研,召开会议征求各成员单位、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几易其稿,形成了石城县2021-2025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实施方案》起草依据
《实施方案》起草的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等法律法规。同时按照2021年6月国务院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2021年12月29日省政府印发《江西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2021年12月31日市政府印发《赣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石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要求,与相关县直部门专项规划相衔接,借鉴兄弟县市经验,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
三、《实施方案》的总体框架内容
《实施方案》与赣州市《实施方案》主要目标值基本保持一致,由四部分组成,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共2条,主要阐明了我县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的总原则、总要求、总体方略,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我县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力争达到13.5%的目标。
第二部分是五项提升行动。共5条,含19项策略措施,主要阐明了针对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五大人群科学素质提升的具体任务。
第三部分是五大重点工程。共5条,含15项策略措施,从科技资源科普化、科普信息化、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基层科普能力提升、科学素质区域交流合作等五方面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我县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重点方向。
第四部分是强化组织保障。共3条,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加强监测评估等内容,着重从坚持政府全面领导、与本县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组织保障、机制保障、经费保障等方面阐述,确保《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