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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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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规范性

文件清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赣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现就在全范围内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清理范围

此次清理的范围是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清理的重点是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规定。比如,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种类作了扩充,对行政处罚设定权作了调整,补充和完善了对行政处罚的适用规则和实施程序,延长了一些重大违法行为的追责期限,提高了适用简易程序和当场收缴的罚款额度,明确了简易程序适用两人执法,扩大了听证的适用范围,延长了听证的申请期限等,行政规范性文件需要作出相应调整。

二、清理职责

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县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实施部门提出清理意见和建议,报人民政府决定。县直各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制定部门负责清理;部门联合制定或者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负责清理;制定部门被撤销或者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部门负责清理。

三、清理要求

要依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逐项研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要予以废止;部分内容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要予以修改。

四、结果报送

要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抓紧开展清理工作。请各部门于428日上午下班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清理结果报县司法局法律事务股(司法局二楼A202),同时报送电子稿至邮箱。联系人:吴伟5791256scxsfjflswg@163.com

附件:1.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清理建议)表

      2.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汇总表

              中共石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1425


附件1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清理建议)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文件类型

名称及文号

清理进展

废止/修订理由

填表说明:1.各单位应逐项将本部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和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建议填入本表。

2.“文件类型”栏应填入附件2所列的二种类型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3.“清理进展”栏应填写状态(已废止、已修订、拟废止、拟修订)、具体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

附件2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文件类型

梳理总数

已废止数量

已修订数量

拟废止数量

拟修订数量

1

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2

县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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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赣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现就在全范围内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清理范围

此次清理的范围是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清理的重点是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规定。比如,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种类作了扩充,对行政处罚设定权作了调整,补充和完善了对行政处罚的适用规则和实施程序,延长了一些重大违法行为的追责期限,提高了适用简易程序和当场收缴的罚款额度,明确了简易程序适用两人执法,扩大了听证的适用范围,延长了听证的申请期限等,行政规范性文件需要作出相应调整。

二、清理职责

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县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实施部门提出清理意见和建议,报人民政府决定。县直各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制定部门负责清理;部门联合制定或者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负责清理;制定部门被撤销或者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部门负责清理。

三、清理要求

要依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逐项研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要予以废止;部分内容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要予以修改。

四、结果报送

要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抓紧开展清理工作。请各部门于428日上午下班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清理结果报县司法局法律事务股(司法局二楼A202),同时报送电子稿至邮箱。联系人:吴伟5791256scxsfjflswg@163.com

附件:1.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清理建议)表

      2.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汇总表

              中共石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1425


附件1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清理建议)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文件类型

名称及文号

清理进展

废止/修订理由

填表说明:1.各单位应逐项将本部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和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建议填入本表。

2.“文件类型”栏应填入附件2所列的二种类型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3.“清理进展”栏应填写状态(已废止、已修订、拟废止、拟修订)、具体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

附件2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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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类型

梳理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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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修订数量

1

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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