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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城县推进预制菜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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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石城县推进预制菜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石城县推进预制菜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

为适应消费升级新需求,延长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优化供应链,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推进预制菜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2〕115号)精神,结合县情和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产业布局和发展目标

依托县域农业产业发展基础,发挥高山绿色、有机、富硒的特色农产品优势和“石城白莲”“石城贡米”等地理标志、地方特色的品牌优势,加快形成以小松创业园为核心,各乡镇齐头并进发展的预制菜“一园一圈”空间布局,全力打造石城预制菜产业加工基地。

2023年底前,全县预制菜产业体系初步建立,产业链企业达3家以上,年营收超亿元企业1家以上,产业链综合产值达到8.1亿元;力争到2025年底,全县预制菜产业体系基本完善,产业链规模以上企业达5家,预制菜加工年营收超亿元企业2家以上,产业链综合产值达到12.2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培育石城预制菜产业集群

1.培育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引导现有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加工、畜禽屠宰、餐饮等企业,充分发挥原料、技术、人才、设备、渠道等优势,积极延伸发展预制菜加工新业态,培育打造一批“专精特新”企业。支持江西德都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大由大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做大做强。组织开展预制菜龙头企业评选,加大扶持力度,推动企业提升品质、品牌。〔责任单位:县工信局(排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联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2.强化招商引资。围绕预制菜综合加工、电商平台、市场营销等关键领域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到广东、福建、江浙等预制菜产业发达地区开展招商活动,每年至少引进1个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预制菜项目。〔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联社,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招商责任部门〕

3.组建预制菜产业协会。引导全县预制菜经营主体共同组建预制菜产业协会,强化行业自律,强化日常管理;引导预制菜企业加入赣南预制菜产业联盟,加强行业发展趋势和动态分析交流,推动协同创新、抱团合作;降低协会企业建设运营成本,提升服务质量,拓展市场渠道,促进预制菜行业良性、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县供销联社、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完善石城预制菜产业体系

1.建设优质原料基地。坚持安全、绿色、优质目标导向,加快建设一批粮食、果蔬、畜禽、水产等种养标准化基地,引导开展绿色有机食品认证,扩大预制菜优质食材供应;鼓励预制菜企业自建或合作建设食材原料基地,将石城白莲等地理标志农产品、赣鄱正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导入预制菜产业链;鼓励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建设原辅料配送中心。力争到2025年,全县培育形成5000万元以上预制菜原料基地、直供基地1家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供销联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2.开发石城特色预制菜产品。立足石城客家地域特色和传统优势,广泛开展市场调研,以市场欢迎度为核心,兼顾物流运输便利性,研发便于运输的石城预制菜系列产品,形成预制菜菜品集聚效应。即热型预制菜,重点发展石城肉圆、石城水饺、石城大由大手抓饼、石城糯米白莲等为主的石城客家特色菜品;复合型预制菜,重点发展香芋扣肉、贡米自热拼饭、石城即食米粉。2023年底前,全县预制菜品类达2个以上;力争到2025年底,全县预制菜品类达5个以上,基本形成客家特色菜系列。〔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供销联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3.加强预制菜源头监管。依托县农产品和粮油检测站,将预制菜原料生产主体纳入江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依托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推行“区块链溯源+合格证”合二为一开证模式,推动形成基地出具合格证上市、市场进货查验管理机制。完善预制菜追溯体系,强化检验检测,推进预制菜追溯信息贯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逐步建立完善预制菜从田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力争到2024年底,预制菜原料生产主体全部纳入智慧监管平台;到2025年底,预制菜基本实现全过程监管。〔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供销联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推动预制菜产业发展升级

1.发挥企业的内生动力。支持企业发挥自身优势,推动企业与科研院校合作、引进高端预制菜人才,按照市场需求生产预制菜菜品;以市场为导向,扩大石城预制菜产业的发展空间。〔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办、县科创中心、县农业农村局〕

2.加快完善标准体系。发挥石城餐饮协会的作用,引导并参与企业制定预制菜标准制定。〔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加快冷链仓库建设。完成县城北仓储物流园区、北出口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县农博城冷链仓储物流园建设。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建设贮藏库、冷库、清洗、分拣、包装等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提升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能力水平。引导企业建设预制菜从田头到餐桌消费的全程闭环供应模式。2023年底前,建设农产品产地保鲜冷库5个及分拣、包装、烘干等配套设施设备;到2025年,建成农产品产地保鲜冷库10个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强品牌营销推广

1.培育石城本地品牌。立足石城本地预制菜品牌,实施预制菜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同创行动。发挥县域生态条件好、绿色有机农产品多、硒资源丰富等优势,聚力唱响绿色有机和富硒预制菜品牌。组织举办多种形式的石城客家预制菜新菜品鉴、名菜评定、美食体验等活动,对评定出的优秀石城预制菜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供销联社、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全力做好营销推广。以粤港澳大湾区、海西经济区和长三角经济区为主要目标市场,加强与阿里、京东、美团、盒马等生鲜电商平台及预制菜企业的对接,建设预制菜线上营销渠道,提升终端消费便利度。适时举办石城“美食节”预制菜品专场活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联社、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全面加强宣传引领。依托电视、广播等主流媒体,用好微信、抖音、快手等各类移动客户端,广泛推介石城预制菜的风味和技艺,推动名品进商超、酒店、景区、机场、火车站。结合经贸、文化、旅游等活动,配合市赣商联合会开展“赣南客家预制菜进广深入江浙”系列推广活动。鼓励预制菜企业、行业协会参加美食品牌节会、展销、烹饪表演、比赛等交流活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工信局、县供销联社、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支持政策

(一)享受市级以上政策

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将预制菜产业纳入推动工业倍增升级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范围,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市财政优先支持规模以上预制菜生产加工企业投资300万元以上新建的预制菜加工项目,采取竞争性评选的方式,每年择优推送项目至市级评选成功的进行一次性奖补50万元(与推动工业倍增升级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技改升级政策不重复享受)。对注册在县、年生产销售赣州预制菜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5亿元、2亿元的预制菜加工龙头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奖补资金不得超过县级财政实得部分,可叠加省市级奖励政策。对引进或重点培育的预制菜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亿元的,按实际投资额的1%比例给予奖励,最高500万元,奖补资金由县级财政统筹安排。享受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支持政策包含在奖补内。〔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享受县级政策

1.支持产业标准制定。对主持制定赣南预制菜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本县企业或组织,由县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支持产业平台集聚。预制菜产业参照执行县招商引资奖励扶持政策;预制菜企业原则上不进入古樟工业园,以小松创业园为预制菜项目集中地。优先保障预制菜精深加工、冷链仓储、电商物流等建设用地需求。预制菜加工企业用地参照工业用地出让起始价予以出让。

进入小松创业园的预制菜企业可享受以下政策。

1)新建标准厂房。由县属企业提前建设标准厂房,优惠价租赁给企业。

2)加大奖补力度。对进入小松创业园独立供地的企业达到固定资产投资且不低于5000万元,所规划建设项目进度达一半以上的,给予3万元/亩的奖励,用于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及科技创新投入;在合同约定建设期内,项目竣工投产经验收达合同要求且对县财政贡献达13万元/亩或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400万元/亩的( 两个条件达到一个即可 ),再增加3万元/亩的奖励,用于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及科技创新投入。

3)提高交通补贴标准。对在小松创业园务工的脱贫户及三类人员劳动力,其交通补贴在县工业园的标准上上浮20%。

4)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符合入园条件的预制菜企业,其税收实行“三免两减半”;对自行建设冷库、速冻隧道的予以奖补。

未进入小松创业园的预制菜企业,原则上不享受以上政策。〔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支持开拓市场渠道。制作客家预制菜宣传片,在主销市场开展宣传推介,组织企业参加各类预制菜展会和论坛活动。支持预制菜企业打造自主品牌,对新获名牌称号的企业,按相关政策给予奖励;县财政统筹安排预制菜宣传和品牌推广专项经费。〔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支持多元投融服务。扩大对预制菜产业的信贷投放,将预制菜加工企业“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申请额度提高至企业固定资产额的5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县财政给予30%贴息;支持预制菜企业申请“重大工业项目投资引导资金”“财园信贷通”等政策性贷款。建立县预制菜企业与相关投资机构(基金)的常态化对接渠道;探索建立“供应链公司+银行融资”模式,积极破解预制菜企业集中融资额度大、融资时间短等问题。支持预制菜产业企业纳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争取上市融资奖励。鼓励公有制企业建设预制菜加工标准厂房,以参股、合作等方式参与预制菜项目建设。支持预制菜网络销售,对利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首次实现石城预制菜年网络销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含1亿元)、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由县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农发公司,相关金融机构〕

5.支持创新研发平台建设。对预制菜企业建立预制菜研发中心,获批组建的国家、省级研发中心,由县财政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 对获批组建并验收合格的市级研发中心,由县财政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县科创中心、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

6.鼓励企业参展。经政府有关部门或组织同意,对参加各级政府及部门等举办的博(展)览会、产品展销会等活动设立展位的,按招商引资企业参展政策执行。〔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7.厂房租赁政策。达到招商合同约定的亩均要求,主营业务为预制菜及配套类生产加工型企业,租赁小松创业园园区厂房的,参照企业生产能力应租赁的面积享受租金补助,年度纳税50万元—100万元(含)的企业,按3元/平方米·月补助;年度纳税达100万元—200万元(含)的企业,按4元/平方米·月补助;年度纳税达2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5元/平方米·月补助。以上所涉厂房以外的生活配套用房,均按3元/平方米·月补助。该项补助不超过企业纳税县财政实得部分的30%。若租赁企业为自建厂房的法人代表、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企业,不享受该租赁补贴。〔责任单位:石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

8.如遇招引重大预制菜企业,实行“一事一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石城县推进预制菜产业发展工作专班,县政府分管领导任专班班长,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商务局、县供销联社、石城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本地特色和优势、细化行动计划,出台扶持政策,重点抓好补短板、强弱项项目与平台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人才培养

依托客家菜餐饮企业、县烹饪餐饮协会等力量,大力开展预制菜产业技能人才培训。鼓励县职业技术学校开设预制菜相关专业,通过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方式,建立预制菜人才实训基地或产学研基地,培育一批预制菜电商、营销、品牌等产业人才。大力培育赣南客家菜名厨等预制菜领军团队,做好预制菜产业典型人物选树工作。

(三)优化发展环境

规范预制菜行业监督检查制度,及时兑现落实预制菜有关政策。建立挂点联系企业制度,统筹安排县四套班子领导对口联系对接预制菜重点企业,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问题和困难。加大预制菜品牌宣传和科普力度,加强消费观念、消费习惯的正面引导,营造预制菜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考核力度

推进预制菜产业发展工作列入县农业产业化工作重要内容,纳入县乡村全面振兴行动年度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奖励;对工作不力、影响全县预制菜产业发展的,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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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城县推进预制菜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石城县 2023-12-1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石城县推进预制菜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石城县推进预制菜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

为适应消费升级新需求,延长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优化供应链,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推进预制菜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2〕115号)精神,结合县情和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产业布局和发展目标

依托县域农业产业发展基础,发挥高山绿色、有机、富硒的特色农产品优势和“石城白莲”“石城贡米”等地理标志、地方特色的品牌优势,加快形成以小松创业园为核心,各乡镇齐头并进发展的预制菜“一园一圈”空间布局,全力打造石城预制菜产业加工基地。

2023年底前,全县预制菜产业体系初步建立,产业链企业达3家以上,年营收超亿元企业1家以上,产业链综合产值达到8.1亿元;力争到2025年底,全县预制菜产业体系基本完善,产业链规模以上企业达5家,预制菜加工年营收超亿元企业2家以上,产业链综合产值达到12.2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培育石城预制菜产业集群

1.培育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引导现有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加工、畜禽屠宰、餐饮等企业,充分发挥原料、技术、人才、设备、渠道等优势,积极延伸发展预制菜加工新业态,培育打造一批“专精特新”企业。支持江西德都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大由大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做大做强。组织开展预制菜龙头企业评选,加大扶持力度,推动企业提升品质、品牌。〔责任单位:县工信局(排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联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2.强化招商引资。围绕预制菜综合加工、电商平台、市场营销等关键领域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到广东、福建、江浙等预制菜产业发达地区开展招商活动,每年至少引进1个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预制菜项目。〔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联社,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招商责任部门〕

3.组建预制菜产业协会。引导全县预制菜经营主体共同组建预制菜产业协会,强化行业自律,强化日常管理;引导预制菜企业加入赣南预制菜产业联盟,加强行业发展趋势和动态分析交流,推动协同创新、抱团合作;降低协会企业建设运营成本,提升服务质量,拓展市场渠道,促进预制菜行业良性、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县供销联社、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完善石城预制菜产业体系

1.建设优质原料基地。坚持安全、绿色、优质目标导向,加快建设一批粮食、果蔬、畜禽、水产等种养标准化基地,引导开展绿色有机食品认证,扩大预制菜优质食材供应;鼓励预制菜企业自建或合作建设食材原料基地,将石城白莲等地理标志农产品、赣鄱正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导入预制菜产业链;鼓励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建设原辅料配送中心。力争到2025年,全县培育形成5000万元以上预制菜原料基地、直供基地1家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供销联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2.开发石城特色预制菜产品。立足石城客家地域特色和传统优势,广泛开展市场调研,以市场欢迎度为核心,兼顾物流运输便利性,研发便于运输的石城预制菜系列产品,形成预制菜菜品集聚效应。即热型预制菜,重点发展石城肉圆、石城水饺、石城大由大手抓饼、石城糯米白莲等为主的石城客家特色菜品;复合型预制菜,重点发展香芋扣肉、贡米自热拼饭、石城即食米粉。2023年底前,全县预制菜品类达2个以上;力争到2025年底,全县预制菜品类达5个以上,基本形成客家特色菜系列。〔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供销联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3.加强预制菜源头监管。依托县农产品和粮油检测站,将预制菜原料生产主体纳入江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依托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推行“区块链溯源+合格证”合二为一开证模式,推动形成基地出具合格证上市、市场进货查验管理机制。完善预制菜追溯体系,强化检验检测,推进预制菜追溯信息贯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逐步建立完善预制菜从田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力争到2024年底,预制菜原料生产主体全部纳入智慧监管平台;到2025年底,预制菜基本实现全过程监管。〔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供销联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推动预制菜产业发展升级

1.发挥企业的内生动力。支持企业发挥自身优势,推动企业与科研院校合作、引进高端预制菜人才,按照市场需求生产预制菜菜品;以市场为导向,扩大石城预制菜产业的发展空间。〔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办、县科创中心、县农业农村局〕

2.加快完善标准体系。发挥石城餐饮协会的作用,引导并参与企业制定预制菜标准制定。〔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加快冷链仓库建设。完成县城北仓储物流园区、北出口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县农博城冷链仓储物流园建设。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建设贮藏库、冷库、清洗、分拣、包装等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提升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能力水平。引导企业建设预制菜从田头到餐桌消费的全程闭环供应模式。2023年底前,建设农产品产地保鲜冷库5个及分拣、包装、烘干等配套设施设备;到2025年,建成农产品产地保鲜冷库10个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强品牌营销推广

1.培育石城本地品牌。立足石城本地预制菜品牌,实施预制菜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同创行动。发挥县域生态条件好、绿色有机农产品多、硒资源丰富等优势,聚力唱响绿色有机和富硒预制菜品牌。组织举办多种形式的石城客家预制菜新菜品鉴、名菜评定、美食体验等活动,对评定出的优秀石城预制菜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供销联社、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全力做好营销推广。以粤港澳大湾区、海西经济区和长三角经济区为主要目标市场,加强与阿里、京东、美团、盒马等生鲜电商平台及预制菜企业的对接,建设预制菜线上营销渠道,提升终端消费便利度。适时举办石城“美食节”预制菜品专场活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联社、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全面加强宣传引领。依托电视、广播等主流媒体,用好微信、抖音、快手等各类移动客户端,广泛推介石城预制菜的风味和技艺,推动名品进商超、酒店、景区、机场、火车站。结合经贸、文化、旅游等活动,配合市赣商联合会开展“赣南客家预制菜进广深入江浙”系列推广活动。鼓励预制菜企业、行业协会参加美食品牌节会、展销、烹饪表演、比赛等交流活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工信局、县供销联社、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支持政策

(一)享受市级以上政策

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将预制菜产业纳入推动工业倍增升级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范围,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市财政优先支持规模以上预制菜生产加工企业投资300万元以上新建的预制菜加工项目,采取竞争性评选的方式,每年择优推送项目至市级评选成功的进行一次性奖补50万元(与推动工业倍增升级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技改升级政策不重复享受)。对注册在县、年生产销售赣州预制菜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5亿元、2亿元的预制菜加工龙头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奖补资金不得超过县级财政实得部分,可叠加省市级奖励政策。对引进或重点培育的预制菜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亿元的,按实际投资额的1%比例给予奖励,最高500万元,奖补资金由县级财政统筹安排。享受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支持政策包含在奖补内。〔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享受县级政策

1.支持产业标准制定。对主持制定赣南预制菜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本县企业或组织,由县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支持产业平台集聚。预制菜产业参照执行县招商引资奖励扶持政策;预制菜企业原则上不进入古樟工业园,以小松创业园为预制菜项目集中地。优先保障预制菜精深加工、冷链仓储、电商物流等建设用地需求。预制菜加工企业用地参照工业用地出让起始价予以出让。

进入小松创业园的预制菜企业可享受以下政策。

1)新建标准厂房。由县属企业提前建设标准厂房,优惠价租赁给企业。

2)加大奖补力度。对进入小松创业园独立供地的企业达到固定资产投资且不低于5000万元,所规划建设项目进度达一半以上的,给予3万元/亩的奖励,用于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及科技创新投入;在合同约定建设期内,项目竣工投产经验收达合同要求且对县财政贡献达13万元/亩或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400万元/亩的( 两个条件达到一个即可 ),再增加3万元/亩的奖励,用于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及科技创新投入。

3)提高交通补贴标准。对在小松创业园务工的脱贫户及三类人员劳动力,其交通补贴在县工业园的标准上上浮20%。

4)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符合入园条件的预制菜企业,其税收实行“三免两减半”;对自行建设冷库、速冻隧道的予以奖补。

未进入小松创业园的预制菜企业,原则上不享受以上政策。〔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支持开拓市场渠道。制作客家预制菜宣传片,在主销市场开展宣传推介,组织企业参加各类预制菜展会和论坛活动。支持预制菜企业打造自主品牌,对新获名牌称号的企业,按相关政策给予奖励;县财政统筹安排预制菜宣传和品牌推广专项经费。〔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支持多元投融服务。扩大对预制菜产业的信贷投放,将预制菜加工企业“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申请额度提高至企业固定资产额的5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县财政给予30%贴息;支持预制菜企业申请“重大工业项目投资引导资金”“财园信贷通”等政策性贷款。建立县预制菜企业与相关投资机构(基金)的常态化对接渠道;探索建立“供应链公司+银行融资”模式,积极破解预制菜企业集中融资额度大、融资时间短等问题。支持预制菜产业企业纳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争取上市融资奖励。鼓励公有制企业建设预制菜加工标准厂房,以参股、合作等方式参与预制菜项目建设。支持预制菜网络销售,对利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首次实现石城预制菜年网络销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含1亿元)、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由县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农发公司,相关金融机构〕

5.支持创新研发平台建设。对预制菜企业建立预制菜研发中心,获批组建的国家、省级研发中心,由县财政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 对获批组建并验收合格的市级研发中心,由县财政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县科创中心、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

6.鼓励企业参展。经政府有关部门或组织同意,对参加各级政府及部门等举办的博(展)览会、产品展销会等活动设立展位的,按招商引资企业参展政策执行。〔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7.厂房租赁政策。达到招商合同约定的亩均要求,主营业务为预制菜及配套类生产加工型企业,租赁小松创业园园区厂房的,参照企业生产能力应租赁的面积享受租金补助,年度纳税50万元—100万元(含)的企业,按3元/平方米·月补助;年度纳税达100万元—200万元(含)的企业,按4元/平方米·月补助;年度纳税达2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5元/平方米·月补助。以上所涉厂房以外的生活配套用房,均按3元/平方米·月补助。该项补助不超过企业纳税县财政实得部分的30%。若租赁企业为自建厂房的法人代表、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企业,不享受该租赁补贴。〔责任单位:石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

8.如遇招引重大预制菜企业,实行“一事一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石城县推进预制菜产业发展工作专班,县政府分管领导任专班班长,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商务局、县供销联社、石城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本地特色和优势、细化行动计划,出台扶持政策,重点抓好补短板、强弱项项目与平台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人才培养

依托客家菜餐饮企业、县烹饪餐饮协会等力量,大力开展预制菜产业技能人才培训。鼓励县职业技术学校开设预制菜相关专业,通过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方式,建立预制菜人才实训基地或产学研基地,培育一批预制菜电商、营销、品牌等产业人才。大力培育赣南客家菜名厨等预制菜领军团队,做好预制菜产业典型人物选树工作。

(三)优化发展环境

规范预制菜行业监督检查制度,及时兑现落实预制菜有关政策。建立挂点联系企业制度,统筹安排县四套班子领导对口联系对接预制菜重点企业,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问题和困难。加大预制菜品牌宣传和科普力度,加强消费观念、消费习惯的正面引导,营造预制菜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考核力度

推进预制菜产业发展工作列入县农业产业化工作重要内容,纳入县乡村全面振兴行动年度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奖励;对工作不力、影响全县预制菜产业发展的,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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