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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城县首届“实诚名匠”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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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石城县首届“实诚名匠”评选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


石城县首届“实诚名匠”评选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一支具有工匠精神和高超技艺、精湛技能的人才队伍,唱响“石城是我家,我是实诚人”好声音,助推石城特色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34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技工教育发展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市府办发20213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赣州工匠”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33号)精神,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数量

首批评选“实诚名匠”30名,其中品牌运动鞋服首位产业领域名匠20名。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凡在石城县行政区域内工作(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各产业领域从事生产一线的技术技能工作岗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参加“实诚名匠”选拔:

(一)具有工艺专长。在从事的岗位中,拥有一技之长或绝技高招,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在实施工艺、技术等方面拥有重要地位。

(二)掌握高超技能。所具备的技能、技艺在本单位、本行业、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具备某种绝招绝技,拥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体现领军作用。善于解决疑难杂症,善于攻坚克难,运用个人技能、技艺带领团队解决实际问题并取得突出成绩。热心带教徒弟,积极参加“名匠带徒”等活动,善于向青年职工普及知识、传授技艺、传播理念、传承精神,乐于帮助并带动身边的职工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四)具有出色的传承技艺。业绩突出,并在积极挖掘、整理、保护、发展传统技艺和传承传统工艺、技艺上做出显著贡献。

(五)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在某项生产领域创新业绩突出,总结出独特的操作工艺或操作方法,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企业技术改造、高新技术设备的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或排除重大关键技术障碍,对显著提升产品质量有重要贡献。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评选:

(一)有刑事犯罪记录的;

(二)侵犯知识产权或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行为,对工作和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动。2023年5月10日前,各乡镇、县人社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向本地群众、园区企业做好宣传,让广大群众和企业员工知晓评选范围、条件、程序等内容,激发他们的参选积极性。

(二)申报。2023年5月13日前,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所在乡镇或企业自行申报,做好毛遂自荐工作。申报时,每人提交《石城县首届“实诚名匠”评选申请表》一式3份,本人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3张,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技术成果、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一式2份。企业收集员工申报表后,统一交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推荐。2023年5月16日前,各乡镇和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初审,按照“每个乡镇推荐3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推荐30人(其中品牌运动鞋服首位产业领域人员占2/3)”的要求报县人社局综合股(联系人张晨,0797—5712309)。

(四)评审。2023年5月20日前,县人社局会同县委党建和人才服务中心、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总工会、县工商联等单位,组织评审专家对推荐的参评人员进行复审,按照规定的选拔名额提出拟入选人员名单。

(五)征求意见和公示。2023年5月22日前,将拟入选人员名单发县委政法委和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总工会、县工商联等单位征求意见,后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社局将拟入选人员名单报县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四、奖励办法

对选拔产生的“实诚名匠”,由县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并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3000元。在同等条件下,“实诚名匠”可优先参加技能研修培训、技术技艺交流等活动,优先推荐劳模、“五一劳动奖章”和人才工程评选表彰,其领办的项目优先认定为政府资助项目。

五、监督管理

“实诚名匠”应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承担带教徒弟义务,进行技能传承和人才培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人社局核实后,报县政府批准,撤销其“实诚名匠”称号,不再享受相应待遇:

(一)因严重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三)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撤职或党内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

(四)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和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骗取“实诚名匠”称号的行为,经县人社局核实后,报县政府批准,撤销“实诚名匠”称号,收回证书及奖励资金,不再享受相应待遇。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石城县首届“实诚名匠”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和县人社局、县委党建和人才服务中心、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总工会、县财政局、县工商联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人社局,负责牵头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实诚名匠”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评选工作顺利推进。

(二)确保评选质量。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评选标准,坚持面向一线、德才兼备、优中选优、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挖掘生产一线的先进典型,认真总结先进事迹,真正把践行工匠精神、具有工艺专长、体现领军作用、做出积极贡献的技术精英推选出来。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整合资源,广泛宣传工匠评选活动。要发动广大产业技能人才积极申报,激发职工群众发现典型、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情,在职工群众中掀起崇尚工匠精神、弘扬工匠精神、学习工匠精神的热潮,打造时代风向标。

附件:石城县首届“实诚名匠”评选申请表

附件

石城县首届“实诚名匠”评选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一寸照

蓝底照片

身份证

号码

户籍所

在地

学历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从事专业

归口行业

技术职称及等级

职业资格及等级

本工种

工龄

工作单位

工作时间

申请人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

住址

工作简历

获得过何种荣誉和奖励

获得的发明专利和专利号

主要业绩、成果和贡献(限1000字)

(主要从工匠精神、技能技艺、带徒传技、业绩成果等方面进行总结)

申报人承诺

本人参加“实诚名匠”评选,承诺所申报的所有材料属实,如有虚假之处,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人:

                                        

石城县首届“实诚名匠”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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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城县首届“实诚名匠”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城县 2023-05-0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石城县首届“实诚名匠”评选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


石城县首届“实诚名匠”评选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一支具有工匠精神和高超技艺、精湛技能的人才队伍,唱响“石城是我家,我是实诚人”好声音,助推石城特色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34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技工教育发展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市府办发20213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赣州工匠”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33号)精神,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数量

首批评选“实诚名匠”30名,其中品牌运动鞋服首位产业领域名匠20名。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凡在石城县行政区域内工作(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各产业领域从事生产一线的技术技能工作岗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参加“实诚名匠”选拔:

(一)具有工艺专长。在从事的岗位中,拥有一技之长或绝技高招,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在实施工艺、技术等方面拥有重要地位。

(二)掌握高超技能。所具备的技能、技艺在本单位、本行业、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具备某种绝招绝技,拥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体现领军作用。善于解决疑难杂症,善于攻坚克难,运用个人技能、技艺带领团队解决实际问题并取得突出成绩。热心带教徒弟,积极参加“名匠带徒”等活动,善于向青年职工普及知识、传授技艺、传播理念、传承精神,乐于帮助并带动身边的职工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四)具有出色的传承技艺。业绩突出,并在积极挖掘、整理、保护、发展传统技艺和传承传统工艺、技艺上做出显著贡献。

(五)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在某项生产领域创新业绩突出,总结出独特的操作工艺或操作方法,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企业技术改造、高新技术设备的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或排除重大关键技术障碍,对显著提升产品质量有重要贡献。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评选:

(一)有刑事犯罪记录的;

(二)侵犯知识产权或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行为,对工作和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动。2023年5月10日前,各乡镇、县人社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向本地群众、园区企业做好宣传,让广大群众和企业员工知晓评选范围、条件、程序等内容,激发他们的参选积极性。

(二)申报。2023年5月13日前,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所在乡镇或企业自行申报,做好毛遂自荐工作。申报时,每人提交《石城县首届“实诚名匠”评选申请表》一式3份,本人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3张,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技术成果、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一式2份。企业收集员工申报表后,统一交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推荐。2023年5月16日前,各乡镇和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初审,按照“每个乡镇推荐3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推荐30人(其中品牌运动鞋服首位产业领域人员占2/3)”的要求报县人社局综合股(联系人张晨,0797—5712309)。

(四)评审。2023年5月20日前,县人社局会同县委党建和人才服务中心、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总工会、县工商联等单位,组织评审专家对推荐的参评人员进行复审,按照规定的选拔名额提出拟入选人员名单。

(五)征求意见和公示。2023年5月22日前,将拟入选人员名单发县委政法委和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总工会、县工商联等单位征求意见,后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社局将拟入选人员名单报县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四、奖励办法

对选拔产生的“实诚名匠”,由县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并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3000元。在同等条件下,“实诚名匠”可优先参加技能研修培训、技术技艺交流等活动,优先推荐劳模、“五一劳动奖章”和人才工程评选表彰,其领办的项目优先认定为政府资助项目。

五、监督管理

“实诚名匠”应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承担带教徒弟义务,进行技能传承和人才培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人社局核实后,报县政府批准,撤销其“实诚名匠”称号,不再享受相应待遇:

(一)因严重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三)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撤职或党内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

(四)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和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骗取“实诚名匠”称号的行为,经县人社局核实后,报县政府批准,撤销“实诚名匠”称号,收回证书及奖励资金,不再享受相应待遇。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石城县首届“实诚名匠”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和县人社局、县委党建和人才服务中心、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总工会、县财政局、县工商联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人社局,负责牵头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实诚名匠”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评选工作顺利推进。

(二)确保评选质量。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评选标准,坚持面向一线、德才兼备、优中选优、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挖掘生产一线的先进典型,认真总结先进事迹,真正把践行工匠精神、具有工艺专长、体现领军作用、做出积极贡献的技术精英推选出来。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整合资源,广泛宣传工匠评选活动。要发动广大产业技能人才积极申报,激发职工群众发现典型、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情,在职工群众中掀起崇尚工匠精神、弘扬工匠精神、学习工匠精神的热潮,打造时代风向标。

附件:石城县首届“实诚名匠”评选申请表

附件

石城县首届“实诚名匠”评选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一寸照

蓝底照片

身份证

号码

户籍所

在地

学历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从事专业

归口行业

技术职称及等级

职业资格及等级

本工种

工龄

工作单位

工作时间

申请人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

住址

工作简历

获得过何种荣誉和奖励

获得的发明专利和专利号

主要业绩、成果和贡献(限1000字)

(主要从工匠精神、技能技艺、带徒传技、业绩成果等方面进行总结)

申报人承诺

本人参加“实诚名匠”评选,承诺所申报的所有材料属实,如有虚假之处,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人:

                                        

石城县首届“实诚名匠”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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