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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城县深化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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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石城县深化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石城县深化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

改革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江西省政务服务“一事通办”工作方案》(赣政务明电〔202227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异地通办”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117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深化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2123号)等精神,持续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以“打造新时代第一等营商环境”为目标,从企业群众办成涉及多个部门、多个事项的“一件事”角度出发,聚焦企业群众关切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强化数据共享、精简办事材料、注重业务协同、再造审批流程,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不断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和改革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20233月底前,县级层面牵头推动不少于50项高频“一件事”上线县政务服务网和“赣服通”石城分厅(事项清单详见附件);2023年底前,县级牵头再梳理上线50项以上高频“一件事”;2024年底前,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面广、办理量大、办理频率高、办理关联性强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三)工作规范

“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是指将企业群众原来需要前往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多件事,通过梳理整合、流程再造,“打包”成企业群众眼中的“一件事”,实现只填一张表、只提供一套材料,“一次办好相互关联的多件事”的政务服务模式。

1.一份办事指南。以图文并茂的方式,为企业群众提供直观的“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办理解读指引,提高企业群众办事便捷性和体验度。

2.一次咨询引导。通过场景式引导进行个性化、交互式咨询指导,为企业群众提供符合当前办事场景的“一件事一次办”动态告知服务。

3.一张申请表单。推行全流程线上办理“多表合一、动态填报”,综合“一件事一次办”所涉及服务事项的每个申请表单,颗粒化梳理表单项,优化合并后形成一张申请表单。

4.一套申请材料。梳理“一件事一次办”所涉及服务事项,动态生成一套符合办理场景的联办材料清单,通过电子证照、网络核验、办结事项共享等方式实现材料免交。

5.一网协同审批。推行“容缺预审、并联审批”,各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非前置事项审批结果材料实行容缺预审;依托“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管理系统”等政务一体化平台同步获取相关前置部门的办理信息进行协同审批,推动多部门联合审查、并行审批,转变审批流程方式。

6.一窗统一发证。各部门通过省、市电子证照管理系统,按照统一标准制发电子证照,并将事项办结后签发的实体证照和法律文书,通过统一发证窗口直接送达或通过邮政快递免费送达。

二、通办范围

(一)推进企业全生命周期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

围绕企业从开办、准营、生产、建设、注销等全生命周期的重要阶段,梳理集成在同一阶段需要到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多个单一政务服务事项,为企业提供设立变更、准营、工程建设、抵押登记等集成化政务服务,提升市场主体办事效率,减少办事成本。

(二)推进个人全生命周期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

围绕个人出生、入学、就业、结婚、生育、死亡等全生命周期的重要阶段,梳理集成在同一阶段需要到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多个单一政务服务事项,为群众提供出生类、入学类、就业类、落户类、就医救助类、退休类、公民身后类、车辆类、不动产登记类、房屋类等集成化政务服务,切实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减少跑动次数。

三、工作措施

(一)优化“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流程

1.梳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结合本部门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职责,立足企业群众“办成一件事”视角,围绕企业层面的“企业设立变更”“企业准营”“工程建设”“抵押登记”事项以及个人层面的“出生类”“入学类”“就业类”“落户类”等事项类型,对照但不限于“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清单,列出事项办理的材料清单、办理时限、事项与事项之间的办理顺序,梳理形成“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牵头单位:“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牵头单位〕

2.优化再造办事流程。对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深入开展调研,从便民利企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应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技术,将“一件事一次办”关联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办理流程等进行整合优化,精简去重办理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服务统一受理、业务协同、一链审批。〔牵头单位:“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牵头单位〕

3.编制发布办事指南。按照优化后的“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流程,将分散在各部门的办事指引整合为“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办事指南,通过宣传折页、微视频、微信二维码、大厅指示牌等多种形式,帮助企业群众明晰“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流程。同时,将精简后的办理材料清单汇总至“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并予以公布。〔牵头单位:“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牵头单位〕

(二)强化平台及数据支撑能力

4.升级建设“一件事一次办”支撑平台。按上级部署升级改造“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赣服通”石城分厅等“一件事一次办”支撑平台或各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的业务办理平台,优化升级平台功能,实现事项同步、表单统一、材料共享;建设“一件事一次办”办件分析与督办功能模块,提供办件分析及效能看板服务,实现办件节点随时查看,超期办件自动催办督办。〔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牵头单位〕

5.加强业务系统数据对接。以“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为枢纽,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平台和业务整合;“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负责本部门业务系统与政务一体化平台的互联互通、业务协同,落实一个事项“一个入口、一张表单、并联审批、一端出件、全网通办”;加强数据的整合与共享,对“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与表单进行归并去重和数据共享,实现“数据跑”代替“人工跑”。〔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牵头单位〕

6.深化电子证照归集应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进一步优化升级业务系统,支持运用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功能,充分发挥电子证照、电子材料、电子印章等基础支撑能力,按照“凡是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凡是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不断扩大电子证照应用范围,全面提升“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体验。〔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牵头单位〕

(三)推行线上线下“一件事一次办”服务

7.设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结合综合窗口改革,合理规划功能区和窗口布局,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实现至少50件高频“一件事”可在综合窗口集中受理;及时公布事项清单,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服务综窗受理、后台一链审批、窗口统一出件服务模式。同时,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核心环节办理部门设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捷的政务服务。〔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牵头单位〕

8.上线“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区。按照“成熟一件,配置一件,上线一件”的原则,依托县政务服务网和“赣服通”石城分厅政务服务平台,发布线上“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实现前端统一受理、“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统一分发、业务部门一链审批。符合条件的“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同步接入帮代办平台,确保2023年底前县级牵头上线不少于100件高频“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牵头单位〕

四、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石城县深化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一件事一次办”分管副长任副组长,县行政审批局、政府办、“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行政审批局,其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事务。建立分管县领导定期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工作机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二)精心组织实施

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密切沟通、通力配合,合力攻坚,牵头单位要优化服务流程、编制办事指南、对接业务系统,推出更多优质“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责任单位要配合牵头单位制定流程改造方案,做好本部门信息化改造。县行政审批局要协调并督促各项改革工作落到实处,为事项上线提供技术保障;县财政局要为“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做好经费保障。

(三)强化监督考核

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的跟踪评估,建立健全业务评价和督查通报制度,加强跟踪问效,定期督查、通报改革进展情况。将“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落实情况纳入全县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对推进改革工作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改革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推出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的解读,提高广大企业群众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充分运用新媒体、报刊、电视等媒体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打造“一件事一次办”服务石城品牌。

附件:石城县“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责任清单(121项)


附件

石城县“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责任清单

121项)

类型

序号

事项名称

牵头县领导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备注

国家部署要求

一件事一次办事项(13项)

1

新生儿出生

(婚育户一链办)

市卫健委

市公安局、市医保局、

市人社局

国家部署,市级落实

2

公民婚育

(婚育户一链办)

市民政局

市卫健委、市公安局、

市医保局、市人社局

国家部署,市级落实

3

灵活就业

市人社局

市医保局、市税务局、

市行政审批局

国家部署,市级落实

4

军人退役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

市医保局

国家部署,市级落实

5

扶残助困

市残联

市人社局、市医保局、

市民政局

国家部署,市级落实

6

企业职工退休

市人社局

市医保局、市住建局

国家部署,市级落实

7

公民身后

市民政局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住建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国家部署,市级落实

8

二手房转移登记及

水电气联动过户

市自然资源局

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赣州市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网赣州分公司、赣州深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部署,市级落实

9

企业开办

市行政审批局

市税务局、市人社局、

市住建局、赣州海关、

市市监局

国家部署,市级落实

10

企业准营

市行政审批局

市公安局、市税务局、

市人社局、市城管局

国家部署,市级落实

11

员工录用

市人社局

市住建局、市医保局、

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国家部署,市级落实

12

涉企不动产登记

(转移)

市自然资源局

市住建局、市税务局

国家部署,市级落实

13

企业简易注销

市行政审批局

市公安局、市税务局、

市人社局、市住建局

国家部署,市级落实

个体工商户开办类

98项)

14

开办自助餐厅

(不含娱乐类项目)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县税务局、县防救援大队

场所300平方米以上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

15

开办月子中心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16

开办劳务派遣公司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住建局、县税务局、

县人社局

17

开办中医诊所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住建局、县税务局、

卫健委

18

开办诊所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住建局、县税务局、

卫健委

19

开办歌舞厅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住建局、县税务局、

防救援大队

20

开办口腔诊所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住建局、县税务局、

卫健委

21

农民确权登记

刘衍志

县自然资源局

县农业农村局、属地乡镇人民政府

22

农民建房

县农业农村局

县自然资源局、属地乡镇人民政府

23

开办网吧(300㎡以下)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住建局、县税务局、

防救援大队

24

开办包子铺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县税务局、县防救援大队

场所300平方米以上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

25

开办清真餐馆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县税务局、县防救援大队

场所300平方米以上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

26

开办咖啡馆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县税务局、县防救援大队

场所300平方米以上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

27

开办农家乐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县税务局

28

开办烟酒类专卖店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场所300平方米以上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

29

开办健身房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住建局、县税务局、

防救援大队

场所300平方米以上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

30

开办生鲜乳收购站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县税务局、县防救援大队

场所300平方米以上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

31

开办粮食收购站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县税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32

开办饮用水水站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33

开办食堂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34

开办农资经营店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县农业农村局

35

开办珠宝店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36

开办奢侈品专营店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37

开办画店画廊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38

开艺术品经营单位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39

开办西餐厅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场所300平方米以上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

40

开办书店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41

开办电影院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42

开办游泳馆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县教科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43

开办旅行社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44

开办公共浴室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45

开办攀岩馆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46

开办游乐场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场所300平方米以上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

47

开办游戏厅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场所300平方米以上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

48

开办名表维修店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49

开办家用电器修理店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住建局、县税务局

50

开办燃气销售网点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51

开办营利性民办

职业培训机构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县人社局

52

开办酒吧(300㎡以上)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53

开办酒吧(300㎡以下)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54

开办盲盒店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55

开办摩托车专卖店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56

开办棋牌室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场所300平方米以上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

57

开办自行车专卖店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58

开办防盗门店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59

开办观赏鱼店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60

开办刺青纹身工作室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61

开办少儿编程培训机构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62

开办首饰加工店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63

开古玩店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64

开办手工DIY店

(非食品制作)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65

开办照相馆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66

开办陶瓷店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67

开办轰趴馆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68

开办瑜伽馆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69

开办卡丁车娱乐场馆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场所300平方米以上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

70

开办密室逃脱体验馆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场所300平方米以上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

71

开办柔道馆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72

开办少儿体能运动馆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73

开办跆拳道馆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74

开办体能运动馆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75

开办围棋馆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76

开办棒球馆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77

开办蹦床主题馆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78

开办拳击馆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79

开办篮球馆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场所300平方米以上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

80

开办轮滑馆(室内)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场所300平方米以上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

81

开办乒乓球馆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场所300平方米以上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

82

开办排球馆(室内)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场所300平方米以上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

83

开办羽毛球馆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场所300平方米以上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

84

开办VR体验馆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场所300平方米以上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

85

开办网球馆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场所300平方米以上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

86

开办保龄球馆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场所300平方米以上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

87

开办电玩城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场所300平方米以上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

88

开办桌游店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场所300平方米以上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

89

开办KTV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90

开办台球厅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场所300平方米以上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

91

开办电竞馆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场所300平方米以上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

92

开办表演机构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93

开办体育彩票销售网点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县教科体局

94

开办二手车行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县商务局

95

开办快递驿站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96

开办食品销售网店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市场监管局、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97

开办兽药店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县农业农村局

98

开办民宿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县市场监管局

99

开办畜禽养殖场

(不含野生动物)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县农业农村局

100

开办美甲店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101

开办社区卫生服务站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县卫健委

102

开办慈善机构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103

开办公章刻印店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县公安局

104

开办加油站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县商务局

105

开办苗圃店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县公安局

106

开办音像店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县公安局

107

开办燃气具维修站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县公安局

108

开办足疗按摩店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县公安局

109

开办汽车零配件

批发商店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县公安局

110

开办体育用品店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县教科体局、县公安局

111

开办网吧(300㎡及以上)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企业准营类

3项)

112

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核发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113

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变更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114

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注销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工程建设类

4项)

115

办理经营类占道

(首次申请)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116

办理经营类占道(延续)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117

办理建筑类占道

(首次申请)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118

办理建筑类占道(延续)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个人类

3项)

119

幼儿园入园

教科体局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120

义务教育入学

教科体局

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121

高龄补贴

彭长春

县民政

属地乡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城县深化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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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城县深化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城县 2023-01-2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石城县深化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石城县深化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

改革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江西省政务服务“一事通办”工作方案》(赣政务明电〔202227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异地通办”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117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深化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2123号)等精神,持续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以“打造新时代第一等营商环境”为目标,从企业群众办成涉及多个部门、多个事项的“一件事”角度出发,聚焦企业群众关切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强化数据共享、精简办事材料、注重业务协同、再造审批流程,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不断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和改革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20233月底前,县级层面牵头推动不少于50项高频“一件事”上线县政务服务网和“赣服通”石城分厅(事项清单详见附件);2023年底前,县级牵头再梳理上线50项以上高频“一件事”;2024年底前,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面广、办理量大、办理频率高、办理关联性强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三)工作规范

“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是指将企业群众原来需要前往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多件事,通过梳理整合、流程再造,“打包”成企业群众眼中的“一件事”,实现只填一张表、只提供一套材料,“一次办好相互关联的多件事”的政务服务模式。

1.一份办事指南。以图文并茂的方式,为企业群众提供直观的“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办理解读指引,提高企业群众办事便捷性和体验度。

2.一次咨询引导。通过场景式引导进行个性化、交互式咨询指导,为企业群众提供符合当前办事场景的“一件事一次办”动态告知服务。

3.一张申请表单。推行全流程线上办理“多表合一、动态填报”,综合“一件事一次办”所涉及服务事项的每个申请表单,颗粒化梳理表单项,优化合并后形成一张申请表单。

4.一套申请材料。梳理“一件事一次办”所涉及服务事项,动态生成一套符合办理场景的联办材料清单,通过电子证照、网络核验、办结事项共享等方式实现材料免交。

5.一网协同审批。推行“容缺预审、并联审批”,各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非前置事项审批结果材料实行容缺预审;依托“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管理系统”等政务一体化平台同步获取相关前置部门的办理信息进行协同审批,推动多部门联合审查、并行审批,转变审批流程方式。

6.一窗统一发证。各部门通过省、市电子证照管理系统,按照统一标准制发电子证照,并将事项办结后签发的实体证照和法律文书,通过统一发证窗口直接送达或通过邮政快递免费送达。

二、通办范围

(一)推进企业全生命周期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

围绕企业从开办、准营、生产、建设、注销等全生命周期的重要阶段,梳理集成在同一阶段需要到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多个单一政务服务事项,为企业提供设立变更、准营、工程建设、抵押登记等集成化政务服务,提升市场主体办事效率,减少办事成本。

(二)推进个人全生命周期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

围绕个人出生、入学、就业、结婚、生育、死亡等全生命周期的重要阶段,梳理集成在同一阶段需要到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多个单一政务服务事项,为群众提供出生类、入学类、就业类、落户类、就医救助类、退休类、公民身后类、车辆类、不动产登记类、房屋类等集成化政务服务,切实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减少跑动次数。

三、工作措施

(一)优化“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流程

1.梳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结合本部门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职责,立足企业群众“办成一件事”视角,围绕企业层面的“企业设立变更”“企业准营”“工程建设”“抵押登记”事项以及个人层面的“出生类”“入学类”“就业类”“落户类”等事项类型,对照但不限于“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清单,列出事项办理的材料清单、办理时限、事项与事项之间的办理顺序,梳理形成“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牵头单位:“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牵头单位〕

2.优化再造办事流程。对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深入开展调研,从便民利企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应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技术,将“一件事一次办”关联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办理流程等进行整合优化,精简去重办理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服务统一受理、业务协同、一链审批。〔牵头单位:“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牵头单位〕

3.编制发布办事指南。按照优化后的“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流程,将分散在各部门的办事指引整合为“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办事指南,通过宣传折页、微视频、微信二维码、大厅指示牌等多种形式,帮助企业群众明晰“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流程。同时,将精简后的办理材料清单汇总至“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并予以公布。〔牵头单位:“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牵头单位〕

(二)强化平台及数据支撑能力

4.升级建设“一件事一次办”支撑平台。按上级部署升级改造“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赣服通”石城分厅等“一件事一次办”支撑平台或各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的业务办理平台,优化升级平台功能,实现事项同步、表单统一、材料共享;建设“一件事一次办”办件分析与督办功能模块,提供办件分析及效能看板服务,实现办件节点随时查看,超期办件自动催办督办。〔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牵头单位〕

5.加强业务系统数据对接。以“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为枢纽,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平台和业务整合;“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负责本部门业务系统与政务一体化平台的互联互通、业务协同,落实一个事项“一个入口、一张表单、并联审批、一端出件、全网通办”;加强数据的整合与共享,对“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与表单进行归并去重和数据共享,实现“数据跑”代替“人工跑”。〔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牵头单位〕

6.深化电子证照归集应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进一步优化升级业务系统,支持运用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功能,充分发挥电子证照、电子材料、电子印章等基础支撑能力,按照“凡是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凡是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不断扩大电子证照应用范围,全面提升“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体验。〔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牵头单位〕

(三)推行线上线下“一件事一次办”服务

7.设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结合综合窗口改革,合理规划功能区和窗口布局,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实现至少50件高频“一件事”可在综合窗口集中受理;及时公布事项清单,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服务综窗受理、后台一链审批、窗口统一出件服务模式。同时,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核心环节办理部门设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捷的政务服务。〔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牵头单位〕

8.上线“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区。按照“成熟一件,配置一件,上线一件”的原则,依托县政务服务网和“赣服通”石城分厅政务服务平台,发布线上“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实现前端统一受理、“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统一分发、业务部门一链审批。符合条件的“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同步接入帮代办平台,确保2023年底前县级牵头上线不少于100件高频“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牵头单位〕

四、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石城县深化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一件事一次办”分管副长任副组长,县行政审批局、政府办、“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行政审批局,其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事务。建立分管县领导定期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工作机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二)精心组织实施

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密切沟通、通力配合,合力攻坚,牵头单位要优化服务流程、编制办事指南、对接业务系统,推出更多优质“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责任单位要配合牵头单位制定流程改造方案,做好本部门信息化改造。县行政审批局要协调并督促各项改革工作落到实处,为事项上线提供技术保障;县财政局要为“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做好经费保障。

(三)强化监督考核

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的跟踪评估,建立健全业务评价和督查通报制度,加强跟踪问效,定期督查、通报改革进展情况。将“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落实情况纳入全县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对推进改革工作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改革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推出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的解读,提高广大企业群众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充分运用新媒体、报刊、电视等媒体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打造“一件事一次办”服务石城品牌。

附件:石城县“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责任清单(121项)


附件

石城县“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责任清单

121项)

类型

序号

事项名称

牵头县领导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备注

国家部署要求

一件事一次办事项(13项)

1

新生儿出生

(婚育户一链办)

市卫健委

市公安局、市医保局、

市人社局

国家部署,市级落实

2

公民婚育

(婚育户一链办)

市民政局

市卫健委、市公安局、

市医保局、市人社局

国家部署,市级落实

3

灵活就业

市人社局

市医保局、市税务局、

市行政审批局

国家部署,市级落实

4

军人退役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

市医保局

国家部署,市级落实

5

扶残助困

市残联

市人社局、市医保局、

市民政局

国家部署,市级落实

6

企业职工退休

市人社局

市医保局、市住建局

国家部署,市级落实

7

公民身后

市民政局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住建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国家部署,市级落实

8

二手房转移登记及

水电气联动过户

市自然资源局

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赣州市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网赣州分公司、赣州深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部署,市级落实

9

企业开办

市行政审批局

市税务局、市人社局、

市住建局、赣州海关、

市市监局

国家部署,市级落实

10

企业准营

市行政审批局

市公安局、市税务局、

市人社局、市城管局

国家部署,市级落实

11

员工录用

市人社局

市住建局、市医保局、

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国家部署,市级落实

12

涉企不动产登记

(转移)

市自然资源局

市住建局、市税务局

国家部署,市级落实

13

企业简易注销

市行政审批局

市公安局、市税务局、

市人社局、市住建局

国家部署,市级落实

个体工商户开办类

98项)

14

开办自助餐厅

(不含娱乐类项目)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县税务局、县防救援大队

场所300平方米以上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

15

开办月子中心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16

开办劳务派遣公司

李明海

县行政审批

住建局、县税务局、

县人社局

17

开办中医诊所

李明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