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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城县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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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石城县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并报赣州市松材线虫等重大外来生物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0日

石城县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

预防工作实施方案

为严防松材线虫病入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2〕94号)精神结合全县松林分布和枯死、濒死松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防控目标

1.加强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工作,及时发现、控制及清理,控制枯死松木增量。

2.严防枯死木流失,加强检疫监管,不发生染疫松木跨市调运事件。

3.彻底清理枯死松树,做到沿线可视范围枯死松木100%清零,全县区域严格执行“即死即清”防控目标。

(二)防控任务及时间节点

1.枯死松树除治任务

1)各乡镇确认除治队伍名单,制定除治工作安排,组织技术培训,发布松材线虫病危害的宣传通告,确认监管人员名单,明确监管责任及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2)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对全县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秋季疫情专项普查上报的枯死松树按除治标准开展除治清理。

2.生态修复任务

1)低质低效林补植改造,实施面积6204.6亩,涉及木兰乡、小松镇、琴江镇。

2)低质低效林更替改造,实施面积2011.2亩,涉及小松镇、琴江镇。

3)油茶新造林更替改造,实施面积1221.3亩,涉及小松镇、琴江镇。

3.综合防治任务

1)药剂防治施工地点为木兰乡、小松镇、琴江镇、高田镇、丰山乡,施工面积12768亩,释放花绒寄甲成虫;在媒介昆虫羽化初期第一次(4—7月)、第二次羽化盛期(5—6月)、第三次盛末期(7—10月)或上一次施药防治的药剂持效期末等关键时期组织实施。

2)打孔注药施工地点主要集中在琴江镇,注药株数20000株,药剂60000支,树干注药施工时间为2022年12月底至2023年2月底。

二、疫情防控

(一)预防区划

1.划分依据

按照不同生态区位、经济建设发展状况、松林资源分布及枯病死松树分布情况等,全面实施疫情分区分级和分类施策治理。

2.划分区域

1)重点预防区。2022年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所有发现枯死树木集中的区域,具体为琴江镇、小松镇、木兰乡。

2)一般预防区。重点保护区和重点预防区外松林分布的区域,具体为屏山镇、横江镇、高田镇、丰山乡、大由乡、龙岗乡、珠坑乡。

3)重点保护区。具体为赣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通天寨国家级地质公园、通天寨省级森林公园、西华山省级森林公园、李腊石省级森林公园

(二)责任区划

1)各乡镇人民政府为除治实施主体,承担施工主要责任,负责组织聘请除治队(包括施工及保险等)和除治过程监管及除治经费发放等相关事项。

2)县林业局负责整体实施方案的制定、操作方法的详细指导、疫木运输单的管理、项目实施的监管及工程结束后的验收、收购厂过磅处值班等工作。

3)县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及使用监管,以县林业局签字盖章的运输单为拨付依据,与石城县生物质发电厂结算木材回收款。

(三)主要防控措施

1.枯死木除治

重点预防区采取择伐清理、皆伐清理、即死即清等措施进行除治。

1)择伐清理。包括集中除治(补植补造)和即死即清两种方式,集中除治(补植补造)以4米宽带状皆伐、间隔6米宽保留带的方式进行清理,皆伐带上马尾松进行皆伐处理,其他树种保留,严格禁止砍伐阔叶树 。

2)皆伐清理(低质低效林改造、油茶造林)。对枯死松树较严重的小班进行全部采伐(阔叶树种类的乔木除外),重新造林,优先安排与疫区毗邻地区。

3)即死即清。一般预防区采取即死即清方式进行清理,对预防区内所有松林中的死亡松树进行砍伐并就近焚烧。

2.媒介昆虫防治

1)药剂防治。选择在媒介昆虫羽化初期、羽化盛期、盛末期或上一次施药防治的药剂持效期末等关键时期,对木兰乡、小松镇、琴江镇、高田镇、丰山乡开展防治,建立一条宽350米的药剂防线,对疫情扩散交界点进行严防死堵,防止松褐天牛蔓延。

2)投放松褐天牛天敌。2023年3月前,在琴江镇、丰山乡等地释放松褐天牛天敌—花绒寄甲成虫,阻止松褐天牛传播。

3)打孔注药保护。2023年2月前,在木兰乡的木兰村、小琴村,小松镇的丹溪村、石田村,琴江镇的建上村、花园村、睦富村、兴隆村、梅福村、沔坊村、何坑村、西外村、仙源村、前江村、大畲村、江背村进行打孔注药,形成一条坚固的防线,严防赣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通天寨风景区、石城森林温泉小镇等地不受疫情感染。

3.检疫封锁

强化疫木源头管理,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外来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检疫,严禁疫木流入县境。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加强巡查清理及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单位或个人违法违规采伐、调运、加工、使用疫木行为。

4.生态修复

坚持枯死松树除治与低质低效林改造、油茶造林等项目相结合,以重要通道沿线为主,纵深推进,实施生态修复改造。

低质低效林改造:重点预防区采取带状采伐改造方式(即补植改造),也可采取皆伐改造方式(即更替改造)。

油茶造林:按照《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西省油茶资源高质量培育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赣林产字〔2020〕42号)等相关文件及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要求,进行油茶更替新造林。

四)枯死松木无害化处理及运输

1.采伐的枯死木处理方式

1)就地焚烧:就地烧毁采伐清理的枯死松树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焚烧现场应加强监管,并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要求,确保用火安全。

2)专业疫木(旋切)片加工: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要求进行无害化技术处理。

3)利用现有收购厂处置:由石城智慧生物质发电厂严格按照无害化处理技术要求进行处置。

2.运输路径及要求

各乡镇安排指定车辆负责枯死木运输,使用带有棚盖式货车,禁止使用露天车皮式货车,严防运输途中松木掉落。如发现不按要求运输的,将扣除整车除治经费补贴,情节严重者扣除所在地乡镇监管经费,并追究其责任。

一般预防区禁止运送枯死松木。

(五)监管措施

1.各除治公司或除治队每月将日常监测情况报所在地乡镇汇总,各乡镇每月底前上报县林业局。

2.县林业局成立监管小组,小组成员分乡镇挂点,按照一周不低于2次的要求进行现场监管,对监管过程进行记录。聘请第三方对除治全过程进行监理,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向县林业局出具书面意见,县林业局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六)档案管理

按规定建立、完善及保管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印发的松材线虫病防治相关文件及会议资料等,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取样检测鉴定等工作台帐,辖区内检疫检查、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等情况,枯死松树除治作业、监管等情况,除治现场图片、影像等资料,检查验收、防治成效、工作总结等。

三、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一)组织形式

1.乡镇监管、评价

以乡镇为主体,组织项目施工过程监管,对除治质量、疫木粉碎和枝桠材清理情况及枯死松树除治数量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除治队及时整改。

2.县级检查、督查

县林业局组织人员成立检查、督查小组,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标准,结合各乡镇林场自查验收结果,采取相应方式,对除治不达标的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二)检查时间

1.2023年4月底前乡镇完成自查。

2.2023年6月底前完成县级验收评价。

(三)检查与评价内容

1.枯死松树清理任务完成情况。核查乡镇枯病死松树清理数量及任务完成情况。

2.枯死松树清理质量情况。核查乡镇枯死松树伐桩是否按要求低于5cm并剥皮埋土处理到位,山上枯死松树主干及枝桠是否清理干净。

3.验收对象和范围。对有枯死松树清理任务的乡镇,根据除治队伍清理小班的数量抽查40%;对有群众举报及存有疑问的小班实行全覆盖抽查。

(四)检查与评价方法

1.质量验收

1)重点预防区乡镇:质量验收共分为乡级考评和县级核查,采取评分制,总分100分,其中乡级考评占30分、县级核查占70分。

乡级考评。着重考察除治公司或除治队的除治质量、组织能力、平时工作业绩、遵纪守规、群众反映等方面情况。

县级核查。第三方对各乡镇的除治公司或除治队按除治小班数量的40%进行抽查,实地检查枯死松树伐除情况和除治质量。

对每个乡镇的除治公司或除治队,均按其完成工程数量的40%抽查,以小班为抽查单位,由各乡镇负责人随机抽查。抽查确认后,在抽查的小班统计表上签字盖章,每个抽取的除治点原则上核查面积不少于50亩,并结合除治点途经路线目视周边山场,对枯死松树伐除伐桩、主干及枝桠处置逐项进行评分。

除治公司或除治队县级核查(第三方评估验收组)得分以各个被抽查的小班得分累加计算平均得分,加上乡镇考评分为除治公司或除治队的最终评分。

2)一般预防区乡镇: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2〕94号)技术标准抽查验收,抽查比例为上报株数总量的40%,合格率按抽查的合格株数除以抽查总株数得出最终的合格率。

(五)经费运营及拨付方式

所涉费用为专项经费,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本着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方案要求使用。

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实施主体单位,负责组建除治队,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管,支付除治队工资及安排监管经费等。

县林业局在参与方案的制定、施工过程中进行的技术指导、监管、监理验收等费用,由县林业局进行支配;木材收购款的结算由县财政局以县林业局签字盖章认可的收购过磅单为依据拨付。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联动

成立石城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等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林业局,其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事务。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松材线虫病普查,查清疫区分布区域和面积,及时将疫情向县政府和上级林业部门汇报;抓好以各级林长、成员单位负责人和乡村干部为技术骨干的技术培训;落实挂乡镇包片技术指导、督查检查等,确保除治工作有序开展。

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依法打击阻碍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的行为,对借除治名义乱砍滥伐、捡拾疫木枝桠柴、疫木外运等当事人依法处理。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防控专项行动经费,并对各乡镇松材线虫病防控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配合林业部门对货物集散地、涉木市场进行检疫检查。

县文广新旅局负责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引导公众支持配合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

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电公司负责按照各自职责督促企业规范执行检疫申报,对通信基站、道路施工、水利工程建设、电力建设等工地松木及其制品进行排查,排查结果及时报县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政府办等单位按照指挥部的工作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压实防控责任

1.建立挂点乡镇县领导调度制度。所挂点乡镇县领导,对除治情况进行督导调度。

2.压实乡镇人民政府责任。乡镇人民政府是松材线虫病防控责任主体,要强化措施,禁止农户捡拾疫木和枝桠柴,严禁农户自行上山采伐枯死松树,促使农户积极配合除治工作。由乡镇落实除治队伍并加强督促检查,保证除治质量。指导施工队抓好安全生产,所有上山采伐人员均应购置相应的人身保险。

(三)强化宣传力度

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开展松材线虫病预防动员宣传工作,通过政务专栏、横幅、标语等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松材线虫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动员广大群众理解、支持、配合枯死松树清理工作。

(四)推进生态修复

依托国有林场技术、人才优势,充分发挥其在造林绿化中的骨干作用,结合低质低效改造、油茶产业发展等项目,以点带面,引导各乡镇有计划、有步骤推进松树林分生态修复,提升林分质量,营造健康森林。

关于印发石城县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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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城县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城县 2023-02-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石城县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并报赣州市松材线虫等重大外来生物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0日

石城县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

预防工作实施方案

为严防松材线虫病入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2〕94号)精神结合全县松林分布和枯死、濒死松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防控目标

1.加强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工作,及时发现、控制及清理,控制枯死松木增量。

2.严防枯死木流失,加强检疫监管,不发生染疫松木跨市调运事件。

3.彻底清理枯死松树,做到沿线可视范围枯死松木100%清零,全县区域严格执行“即死即清”防控目标。

(二)防控任务及时间节点

1.枯死松树除治任务

1)各乡镇确认除治队伍名单,制定除治工作安排,组织技术培训,发布松材线虫病危害的宣传通告,确认监管人员名单,明确监管责任及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2)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对全县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秋季疫情专项普查上报的枯死松树按除治标准开展除治清理。

2.生态修复任务

1)低质低效林补植改造,实施面积6204.6亩,涉及木兰乡、小松镇、琴江镇。

2)低质低效林更替改造,实施面积2011.2亩,涉及小松镇、琴江镇。

3)油茶新造林更替改造,实施面积1221.3亩,涉及小松镇、琴江镇。

3.综合防治任务

1)药剂防治施工地点为木兰乡、小松镇、琴江镇、高田镇、丰山乡,施工面积12768亩,释放花绒寄甲成虫;在媒介昆虫羽化初期第一次(4—7月)、第二次羽化盛期(5—6月)、第三次盛末期(7—10月)或上一次施药防治的药剂持效期末等关键时期组织实施。

2)打孔注药施工地点主要集中在琴江镇,注药株数20000株,药剂60000支,树干注药施工时间为2022年12月底至2023年2月底。

二、疫情防控

(一)预防区划

1.划分依据

按照不同生态区位、经济建设发展状况、松林资源分布及枯病死松树分布情况等,全面实施疫情分区分级和分类施策治理。

2.划分区域

1)重点预防区。2022年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所有发现枯死树木集中的区域,具体为琴江镇、小松镇、木兰乡。

2)一般预防区。重点保护区和重点预防区外松林分布的区域,具体为屏山镇、横江镇、高田镇、丰山乡、大由乡、龙岗乡、珠坑乡。

3)重点保护区。具体为赣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通天寨国家级地质公园、通天寨省级森林公园、西华山省级森林公园、李腊石省级森林公园

(二)责任区划

1)各乡镇人民政府为除治实施主体,承担施工主要责任,负责组织聘请除治队(包括施工及保险等)和除治过程监管及除治经费发放等相关事项。

2)县林业局负责整体实施方案的制定、操作方法的详细指导、疫木运输单的管理、项目实施的监管及工程结束后的验收、收购厂过磅处值班等工作。

3)县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及使用监管,以县林业局签字盖章的运输单为拨付依据,与石城县生物质发电厂结算木材回收款。

(三)主要防控措施

1.枯死木除治

重点预防区采取择伐清理、皆伐清理、即死即清等措施进行除治。

1)择伐清理。包括集中除治(补植补造)和即死即清两种方式,集中除治(补植补造)以4米宽带状皆伐、间隔6米宽保留带的方式进行清理,皆伐带上马尾松进行皆伐处理,其他树种保留,严格禁止砍伐阔叶树 。

2)皆伐清理(低质低效林改造、油茶造林)。对枯死松树较严重的小班进行全部采伐(阔叶树种类的乔木除外),重新造林,优先安排与疫区毗邻地区。

3)即死即清。一般预防区采取即死即清方式进行清理,对预防区内所有松林中的死亡松树进行砍伐并就近焚烧。

2.媒介昆虫防治

1)药剂防治。选择在媒介昆虫羽化初期、羽化盛期、盛末期或上一次施药防治的药剂持效期末等关键时期,对木兰乡、小松镇、琴江镇、高田镇、丰山乡开展防治,建立一条宽350米的药剂防线,对疫情扩散交界点进行严防死堵,防止松褐天牛蔓延。

2)投放松褐天牛天敌。2023年3月前,在琴江镇、丰山乡等地释放松褐天牛天敌—花绒寄甲成虫,阻止松褐天牛传播。

3)打孔注药保护。2023年2月前,在木兰乡的木兰村、小琴村,小松镇的丹溪村、石田村,琴江镇的建上村、花园村、睦富村、兴隆村、梅福村、沔坊村、何坑村、西外村、仙源村、前江村、大畲村、江背村进行打孔注药,形成一条坚固的防线,严防赣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通天寨风景区、石城森林温泉小镇等地不受疫情感染。

3.检疫封锁

强化疫木源头管理,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外来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检疫,严禁疫木流入县境。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加强巡查清理及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单位或个人违法违规采伐、调运、加工、使用疫木行为。

4.生态修复

坚持枯死松树除治与低质低效林改造、油茶造林等项目相结合,以重要通道沿线为主,纵深推进,实施生态修复改造。

低质低效林改造:重点预防区采取带状采伐改造方式(即补植改造),也可采取皆伐改造方式(即更替改造)。

油茶造林:按照《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西省油茶资源高质量培育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赣林产字〔2020〕42号)等相关文件及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要求,进行油茶更替新造林。

四)枯死松木无害化处理及运输

1.采伐的枯死木处理方式

1)就地焚烧:就地烧毁采伐清理的枯死松树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焚烧现场应加强监管,并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要求,确保用火安全。

2)专业疫木(旋切)片加工: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要求进行无害化技术处理。

3)利用现有收购厂处置:由石城智慧生物质发电厂严格按照无害化处理技术要求进行处置。

2.运输路径及要求

各乡镇安排指定车辆负责枯死木运输,使用带有棚盖式货车,禁止使用露天车皮式货车,严防运输途中松木掉落。如发现不按要求运输的,将扣除整车除治经费补贴,情节严重者扣除所在地乡镇监管经费,并追究其责任。

一般预防区禁止运送枯死松木。

(五)监管措施

1.各除治公司或除治队每月将日常监测情况报所在地乡镇汇总,各乡镇每月底前上报县林业局。

2.县林业局成立监管小组,小组成员分乡镇挂点,按照一周不低于2次的要求进行现场监管,对监管过程进行记录。聘请第三方对除治全过程进行监理,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向县林业局出具书面意见,县林业局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六)档案管理

按规定建立、完善及保管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印发的松材线虫病防治相关文件及会议资料等,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取样检测鉴定等工作台帐,辖区内检疫检查、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等情况,枯死松树除治作业、监管等情况,除治现场图片、影像等资料,检查验收、防治成效、工作总结等。

三、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一)组织形式

1.乡镇监管、评价

以乡镇为主体,组织项目施工过程监管,对除治质量、疫木粉碎和枝桠材清理情况及枯死松树除治数量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除治队及时整改。

2.县级检查、督查

县林业局组织人员成立检查、督查小组,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标准,结合各乡镇林场自查验收结果,采取相应方式,对除治不达标的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二)检查时间

1.2023年4月底前乡镇完成自查。

2.2023年6月底前完成县级验收评价。

(三)检查与评价内容

1.枯死松树清理任务完成情况。核查乡镇枯病死松树清理数量及任务完成情况。

2.枯死松树清理质量情况。核查乡镇枯死松树伐桩是否按要求低于5cm并剥皮埋土处理到位,山上枯死松树主干及枝桠是否清理干净。

3.验收对象和范围。对有枯死松树清理任务的乡镇,根据除治队伍清理小班的数量抽查40%;对有群众举报及存有疑问的小班实行全覆盖抽查。

(四)检查与评价方法

1.质量验收

1)重点预防区乡镇:质量验收共分为乡级考评和县级核查,采取评分制,总分100分,其中乡级考评占30分、县级核查占70分。

乡级考评。着重考察除治公司或除治队的除治质量、组织能力、平时工作业绩、遵纪守规、群众反映等方面情况。

县级核查。第三方对各乡镇的除治公司或除治队按除治小班数量的40%进行抽查,实地检查枯死松树伐除情况和除治质量。

对每个乡镇的除治公司或除治队,均按其完成工程数量的40%抽查,以小班为抽查单位,由各乡镇负责人随机抽查。抽查确认后,在抽查的小班统计表上签字盖章,每个抽取的除治点原则上核查面积不少于50亩,并结合除治点途经路线目视周边山场,对枯死松树伐除伐桩、主干及枝桠处置逐项进行评分。

除治公司或除治队县级核查(第三方评估验收组)得分以各个被抽查的小班得分累加计算平均得分,加上乡镇考评分为除治公司或除治队的最终评分。

2)一般预防区乡镇: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2〕94号)技术标准抽查验收,抽查比例为上报株数总量的40%,合格率按抽查的合格株数除以抽查总株数得出最终的合格率。

(五)经费运营及拨付方式

所涉费用为专项经费,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本着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方案要求使用。

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实施主体单位,负责组建除治队,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管,支付除治队工资及安排监管经费等。

县林业局在参与方案的制定、施工过程中进行的技术指导、监管、监理验收等费用,由县林业局进行支配;木材收购款的结算由县财政局以县林业局签字盖章认可的收购过磅单为依据拨付。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联动

成立石城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等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林业局,其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事务。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松材线虫病普查,查清疫区分布区域和面积,及时将疫情向县政府和上级林业部门汇报;抓好以各级林长、成员单位负责人和乡村干部为技术骨干的技术培训;落实挂乡镇包片技术指导、督查检查等,确保除治工作有序开展。

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依法打击阻碍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的行为,对借除治名义乱砍滥伐、捡拾疫木枝桠柴、疫木外运等当事人依法处理。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防控专项行动经费,并对各乡镇松材线虫病防控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配合林业部门对货物集散地、涉木市场进行检疫检查。

县文广新旅局负责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引导公众支持配合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

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电公司负责按照各自职责督促企业规范执行检疫申报,对通信基站、道路施工、水利工程建设、电力建设等工地松木及其制品进行排查,排查结果及时报县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政府办等单位按照指挥部的工作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压实防控责任

1.建立挂点乡镇县领导调度制度。所挂点乡镇县领导,对除治情况进行督导调度。

2.压实乡镇人民政府责任。乡镇人民政府是松材线虫病防控责任主体,要强化措施,禁止农户捡拾疫木和枝桠柴,严禁农户自行上山采伐枯死松树,促使农户积极配合除治工作。由乡镇落实除治队伍并加强督促检查,保证除治质量。指导施工队抓好安全生产,所有上山采伐人员均应购置相应的人身保险。

(三)强化宣传力度

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开展松材线虫病预防动员宣传工作,通过政务专栏、横幅、标语等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松材线虫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动员广大群众理解、支持、配合枯死松树清理工作。

(四)推进生态修复

依托国有林场技术、人才优势,充分发挥其在造林绿化中的骨干作用,结合低质低效改造、油茶产业发展等项目,以点带面,引导各乡镇有计划、有步骤推进松树林分生态修复,提升林分质量,营造健康森林。

关于印发石城县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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