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决策公开>政策文件>其它文件

在线检阅: 搜索

(有效期一年)关于印发石城县支持促进2021年国庆假期和第四季度文旅商贸消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访问量:

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石城县支持促进2021年国庆假期和

第四季度文旅商贸消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石城县支持促进2021年国庆假期和第四季度文旅商贸消费优惠政策》印发给你们,请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9

(此件主动公开)

石城县支持促进2021年国庆假期和

第四季度文旅商贸消费优惠政策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释放文旅商贸消费需求,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下,抢抓国庆长假等有利时机,全力促进四季度文旅商贸消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优惠政策。

一、免收大门票

全国各地的大中小学生,登陆“云游江西”申领“嘉游赣”电子护照“学子权益”,游览石城县4A级以上旅游景区免收大门票。

二、促销旺景区

县通天寨景区开展系列主题活动,游客可凭票免费观看《七根火柴》话剧表演、免费参加党史答题赢大奖、抖音视频赛活动;八卦脑景区开展农家体验、露营活动,游客可享受套餐特惠价;花乐园景区开展魔法科学秀、小猪跳水、小猪赛跑、山羊走独木桥活动,游客可全程免费观看;旺龙湖景区推出门票优惠活动,全套票门市价118/人、优惠价95/人,半套票门市价75/人、优惠价60/人。

三、共度琴江夜

琴江游船按挂牌价买一送一;仙源美食坊举办美食节,推出特惠美食套餐、美食节开幕、拉丁舞之夜、爵士舞之夜、电音狂欢之夜、全民动感单车健身等活动。

四、畅发消费券

面向全社会发放50万元夜游电子消费券和200万元石城旅游电子消费券。游客市民可以通过石城旅游公众号,申领电子消费券,国庆期间凭消费券到指定景区、酒店、商超、餐饮店消费,消费券金额和个人支出1:1配比,按申领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发放,发完为止。

五、打卡抽大奖

举办石城景点打卡抽千元现金活动,根据举办方提供的套餐或自选3个以上景点、一个酒店,在活动时间内走完全程,凭借景区游玩打卡证明抽取千元大奖。

六、纵享温泉季

县内温泉景区开展系列优惠活动,天沐温泉门票预售价格原价128/张,优惠为68/张,预售票有效期一年,VIP银卡充5000元送2200元,VIP金卡充10000元送6000元;九寨温泉推出优惠价,成人票原价168/人,现优惠价98/人、1.2米—1.5米儿童原价68/人,现优惠价38/人,双人酒店温泉套票原价498/间,现优惠价298/间、三人酒店温泉套票原价718/间,现优惠价438/间、四人酒店温泉套票原价868/间,现优惠价588/间;森林温泉推出泡温泉四人同行一人免单活动;花海温泉推出酒店住宿送花乐园门票活动。

七、鼓励专列游

每次组织旅游专列游客达300人及以上,在石城住宿一晚并游览2个以上收费景区(点)的,分别给予80/人的奖励;游客凭有效石城东站火车票到指定景区、酒店、商超、餐饮店消费享受打折优惠。

八、引领研学游

鼓励经县遴选入闱的研学企业,组织外县、外市师生到县开展研学活动,按5/人给予奖励,在石城住宿的给予20/人的奖励;组织县内中小学师生在县内景区、乡村旅游点开展研学实践活动,按5/人给予奖励。

九、助推团队游

旅行社、企业、行业协会等组织境内游客到石城旅游,在县内游览2个及以上收费景区(点),当年总量累计为1001000人的,给予10/人的奖励;当年总量累计为10012000人的,超出1000人部分给予25/人的奖励;当年总量累计为20013000人的,超出2000人部分给予45/人的奖励;当年累计总量达3001人以上的,超出3000人部分给予60/人的奖励。如住宿一晚并游览2个以上收费景区(点)的,在上述政策基础上再增加40/人的奖励。

十、倡导自驾游

每次组织自驾游车队130人及以上,在石城住宿一晚并游览2个以上收费景区(点)的,给予80/人的奖励。

十一、做强新媒体

面向全社会招募10名拍摄抖音、快手、视频号等短视频新媒体旅游宣传员,其中招募粉丝量3万以下6名、3万以上4名;每月发布至少5条原创内容关于石城旅游景区(点)、酒店、民宿、文旅活动等,并@石城文旅,自有账号粉丝量达到2000以上,每月奖励500元;自有账号粉丝量达到3万以上,每月奖励5000元;自有账号粉丝量达到10万以上,每月奖励10000元。

十二、奖补助消费

国庆期间,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范围内的商超和餐饮住宿企业(含2021年新入统企业)开展促销活动,给予每个企业2万元奖补,由县商务局制定相关兑现条件并在网上公示;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范围内的汽贸企业(含2021年新入统企业)每销售一台汽车,给予1000元奖补,由县市场监管局制定相关兑现条件并在网上公示。

本政策执行时间自2021101日至1231日止;届时成立旅游奖补审核小组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石城旅游微信公众号上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对满足条件的申报,按程序兑现奖励资金。

46号(关于印发石城县支持促进2021年国庆假期和第四季度文旅商贸消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相关文章:
媒体解读《石城县支持促进2021年国庆假期和第四季度文旅商贸消费优惠政策》
政策文件 政策文件

(有效期一年)关于印发石城县支持促进2021年国庆假期和第四季度文旅商贸消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石城县 2021-10-01

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石城县支持促进2021年国庆假期和

第四季度文旅商贸消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石城县支持促进2021年国庆假期和第四季度文旅商贸消费优惠政策》印发给你们,请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9

(此件主动公开)

石城县支持促进2021年国庆假期和

第四季度文旅商贸消费优惠政策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释放文旅商贸消费需求,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下,抢抓国庆长假等有利时机,全力促进四季度文旅商贸消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优惠政策。

一、免收大门票

全国各地的大中小学生,登陆“云游江西”申领“嘉游赣”电子护照“学子权益”,游览石城县4A级以上旅游景区免收大门票。

二、促销旺景区

县通天寨景区开展系列主题活动,游客可凭票免费观看《七根火柴》话剧表演、免费参加党史答题赢大奖、抖音视频赛活动;八卦脑景区开展农家体验、露营活动,游客可享受套餐特惠价;花乐园景区开展魔法科学秀、小猪跳水、小猪赛跑、山羊走独木桥活动,游客可全程免费观看;旺龙湖景区推出门票优惠活动,全套票门市价118/人、优惠价95/人,半套票门市价75/人、优惠价60/人。

三、共度琴江夜

琴江游船按挂牌价买一送一;仙源美食坊举办美食节,推出特惠美食套餐、美食节开幕、拉丁舞之夜、爵士舞之夜、电音狂欢之夜、全民动感单车健身等活动。

四、畅发消费券

面向全社会发放50万元夜游电子消费券和200万元石城旅游电子消费券。游客市民可以通过石城旅游公众号,申领电子消费券,国庆期间凭消费券到指定景区、酒店、商超、餐饮店消费,消费券金额和个人支出1:1配比,按申领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发放,发完为止。

五、打卡抽大奖

举办石城景点打卡抽千元现金活动,根据举办方提供的套餐或自选3个以上景点、一个酒店,在活动时间内走完全程,凭借景区游玩打卡证明抽取千元大奖。

六、纵享温泉季

县内温泉景区开展系列优惠活动,天沐温泉门票预售价格原价128/张,优惠为68/张,预售票有效期一年,VIP银卡充5000元送2200元,VIP金卡充10000元送6000元;九寨温泉推出优惠价,成人票原价168/人,现优惠价98/人、1.2米—1.5米儿童原价68/人,现优惠价38/人,双人酒店温泉套票原价498/间,现优惠价298/间、三人酒店温泉套票原价718/间,现优惠价438/间、四人酒店温泉套票原价868/间,现优惠价588/间;森林温泉推出泡温泉四人同行一人免单活动;花海温泉推出酒店住宿送花乐园门票活动。

七、鼓励专列游

每次组织旅游专列游客达300人及以上,在石城住宿一晚并游览2个以上收费景区(点)的,分别给予80/人的奖励;游客凭有效石城东站火车票到指定景区、酒店、商超、餐饮店消费享受打折优惠。

八、引领研学游

鼓励经县遴选入闱的研学企业,组织外县、外市师生到县开展研学活动,按5/人给予奖励,在石城住宿的给予20/人的奖励;组织县内中小学师生在县内景区、乡村旅游点开展研学实践活动,按5/人给予奖励。

九、助推团队游

旅行社、企业、行业协会等组织境内游客到石城旅游,在县内游览2个及以上收费景区(点),当年总量累计为1001000人的,给予10/人的奖励;当年总量累计为10012000人的,超出1000人部分给予25/人的奖励;当年总量累计为20013000人的,超出2000人部分给予45/人的奖励;当年累计总量达3001人以上的,超出3000人部分给予60/人的奖励。如住宿一晚并游览2个以上收费景区(点)的,在上述政策基础上再增加40/人的奖励。

十、倡导自驾游

每次组织自驾游车队130人及以上,在石城住宿一晚并游览2个以上收费景区(点)的,给予80/人的奖励。

十一、做强新媒体

面向全社会招募10名拍摄抖音、快手、视频号等短视频新媒体旅游宣传员,其中招募粉丝量3万以下6名、3万以上4名;每月发布至少5条原创内容关于石城旅游景区(点)、酒店、民宿、文旅活动等,并@石城文旅,自有账号粉丝量达到2000以上,每月奖励500元;自有账号粉丝量达到3万以上,每月奖励5000元;自有账号粉丝量达到10万以上,每月奖励10000元。

十二、奖补助消费

国庆期间,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范围内的商超和餐饮住宿企业(含2021年新入统企业)开展促销活动,给予每个企业2万元奖补,由县商务局制定相关兑现条件并在网上公示;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范围内的汽贸企业(含2021年新入统企业)每销售一台汽车,给予1000元奖补,由县市场监管局制定相关兑现条件并在网上公示。

本政策执行时间自2021101日至1231日止;届时成立旅游奖补审核小组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石城旅游微信公众号上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对满足条件的申报,按程序兑现奖励资金。

46号(关于印发石城县支持促进2021年国庆假期和第四季度文旅商贸消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石城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