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城县委 石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年来,全县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要求,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石城县获评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为建设富裕美丽温暖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石城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与重要成效
(一)坚持统筹协调,以法治夯实政府建设根基
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保证,强化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
1.“关键少数”作示范。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定期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县政府常务会与乡镇、部门班子会必学内容,今年以来县政府常务会集体学法8次。组织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考试,不断提升全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2.严格调度抓落实。建设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月召开1次工作例会、每季度开展1次重点工作查评、不定期对重点指标动态调度“1+1+N”工作法,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印发《关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暨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的通知》,每年2次督察乡镇、部门,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评指标体系,切实拧紧责任链条。
3.专题述法促提升。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上专题述法;通过“会议述法+书面述法+县委书记现场点评”方式,实现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形成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视法治素养、法治能力的良好氛围,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自觉行动。
(二)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以法治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出台《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工作方案》,对27项改革任务进行细化分工,全面压实工作责任,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204项行政许可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项目审批办结平均时限从原来的9.9个工作日压缩至4.8个工作日;积极推行“接诉即办”“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承诺兑现”“拿地即开工”等措施,跑出政府服务“加速度”。二是推进“市县同权”改革。将相关事项纳入综合窗口受理,梳理办事指南,加强市县联动,特种设备登记等108个市级事项实现“县里也能办”,全年累计办件1.3万余件。三是推进“一网通办”数字化改革。“赣服通”石城分厅5.0版上线运行,上架政务服务事项1636项,实现83件“一件事一次办”、5项“AI智能审批”。四是推进便民利企“微改革”。创新推出“综合受理+全科审批”、新设企业“开办即开户”“云踏勘”“政银通--便利店”等15项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有效满足企业主体和居民群众需求。
2.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不断深化政务诚信建设,扎实开展政务失信问题治理工作。印发《石城县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截止12月中旬,通过赣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上报“双公示”数据5602条、信用数据85.06万条、红黑名单226条、荣誉信息679条、信用承诺11277条。
(三)强化监督制约,以法治规范政府权力运行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持续加大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力度,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切实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1.筑牢决策制度“防火墙”。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定,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进一步发挥好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决策咨询和服务保障作用,不断提高依法决策质量和效率。一年来,行政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合同协议等200余项事项全部实行前置合法性审查。政府法律顾问提出意见或建议150余条,法律顾问工作在县、乡镇、村三级全面铺开,在依法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
2.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见效。出台《石城县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协调机制等五项规定》,聚焦执法源头、过程、结果三个环节,实现执法依据、执法过程、执法结果依法公开。坚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年度评查案卷500余件,及时印发《执法监督建议书》,紧跟问题整改,有力提升执法水平。目前,全县共有执法人员795人、法制审核人员51人,配备执法记录仪453部。
3.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定并公布推行《石城县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第二批108项)》,出台第三批《石城县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深入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逐步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组织开展了两轮大规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行动,文件清理实现“全覆盖、不遗漏、高质量”。截止12月中旬,全县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58件。
(四)务实依法治理,以法治营造高质量发展环境
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普法依法治理、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预防调处化解行政争议、民事纠纷中的职能作用,积极构建公正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1.强化基层普法依法治理。一是建强法治队伍。全县党政机关100余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占公务员总数的10%;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4.6万人。二是用好法治队伍。组织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常态化开展送法下乡等活动,向群众提供家门口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三是筑牢法治阵地。打造“法治文化墙”“法治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
2.用好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一是强化行政复议能力。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优化行政复议工作流程,有力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年内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4件,审结28件。二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将出庭应诉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率91%,远超全国和省市平均水平。三是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三调联动”优势,搭建县、乡镇、村三级联动的“实诚人”调解平台,全年共调处矛盾纠纷1282件,调解成功率97.5%。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虽然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差距。一是行政执法单位法制审核人员仍有不足;二是“放管服”改革需进一步深化;三是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还需要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做好“学习”文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政治引领,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县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紧抓“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第一议题”,列为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课程,于今年8月邀请司法部法治调研局刘大伟副局长为全县领导干部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依法决策、规范执法、程序合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以及重大决策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审查程序,坚决防止行政决策的随意性,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今年以来,行政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合同协议等200余项事项全部实行前置合法性审查。
(二)做好“调度”文章,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用好示范创建抓手,制定下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石城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将示范创建工作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明晰工作任务。定期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县委常委会会议、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调度会等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研究部署推进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压实工作责任,以法治政府建设带动法治建设有力有序推进,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走深走实。2023年,我县成功创评全省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并被省委依法治省办列为申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候选地区之一。
(三)做好“监督”文章,拧紧法治建设责任链条
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加大考核力度,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听取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口头述职汇报,倒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扛牢法治建设责任。
四、2024年工作打算
(一)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操作指南(2023年版)》,高效发挥法治人员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再次对100项指标查漏补缺,补齐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短板。
(二)坚持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一体建设
加强法治队伍人才建设,持续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用法治护航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
(三)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深入实施“八五”普法,发挥好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作用,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不断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