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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企政策办事指南之引客入县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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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石城县旅游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石城县文旅产业扶持政策(修订)》的通知(石旅领字〔2022〕6号)

二、奖励对象

引客入县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和其他组织

三、申请条件

旅行社、企业、行业协会等组织县外游客到石城旅游,在县内游览 2个及以上收费景区(国家 4A 级以上景区必选一个),且一次性组织游客不少于 30 名

四、政策时效

2023年9月8日-2023年12月31日

五、奖励标准(或资助标准)

1.旅行社、企业、行业协会等组织县外游客到石城旅游,在县内游览 2个及以上收费景区(国家 4A 级以上景区必选一个),且一次性组织游客不少于 30 名(含)的,给予 30 元/人的奖补;如住宿 1 晚并游览 2 个以上收费景区(国家 4A 级以上景区必选一个),在享受本项政策的基础上再增加 30 元/人的奖补。鼓励团队在景区周边用餐,经认定后可在享受本项政策的基础上再增加 10 元/人的奖补。

2.鼓励县外研学实践团队到县 A 级景区、研学基地开展研学实践,按 5 元/人给予奖补;如在石城住宿的,给予 20 元/人的奖补;奖补的人数不计入全年接待人数总量。

3.每次组织旅游专列或同日同向车次游客达 300人及以上、自驾游车队 100 人及以上,在石城住宿 1 晚并游览 2 个以上收费景区(国家 4A 级以上景区必选一个)的,分别给予 70 元/人的奖补;鼓励团队在景区周边用餐,经认定后可在享受本项政策的基础上再增加 10 元/人的奖补。

、申请材料

1.石城旅游引客入县奖励申请表;

2.旅游团队行程确认件;

3.入住酒店发票复印件、酒店流水单,流水单发票单需盖酒店公章;

4.游览 2 个以上收费景区(点)的门票发票;

5.团队行程各节点(景区景点游玩、住宿、餐饮)佐证图片;

6.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7.申请团餐奖补的,提供团餐发票、银行打款流水单

8.旅游团队信息确认单

9.旅游团队游客信息表

10.团队所有人员火车票复印件

、责任部门和责任科室

石城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联系人:郑威  电话:0797-7775313

八、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引客入县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和其他组织提交申请—文旅局审核—行政审批局兑付

十、办事方式

线上:“赣服通”石城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线下:石城县市民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兑现专区

地址:石城县琴江镇清华大道458号

联系电话:0797-5703560

、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4:30 - 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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