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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我县启动西外村返迁安置房选房意愿申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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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西外村返迁安置房已2020年11月动工建设,今年9月正式封顶,预计到2022年6月交房。为有序推进选房工作,进一步保障棚改户(被征收户)的权益,经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西外村返迁安置房意愿申请工作告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原计划(检查)西外村返迁房安置的被征收户

1.2018年至今古樟村、梅福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已签约并选择产权置换(套房安置)的被征收户

2.县政府明确的重点项目拆迁安置户。包括:县鞋服产业园二期、县钢琴艺术城、县农博城、G206国道改建、石城中学新校区(含西城体育中心)、迎宾大道西延伸段、石城一小城北校区、塘子岭至睦富公路等已签约并选择产权置换的拆迁户。

(二)因住房需要,2018年至今兴隆村、仙源村、温坊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已签约并选择产权置换(套房安置),并自愿放弃在本片区返迁房安置的被征收户,也可申请在西外村返迁安置房进行安置。

二、申请地点

重点项目及片区所在村委会,咨询电话:0797-5710002

三、截止时间

原则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

四、申请须知及有关说明

(一)申请对象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所在村委填写《西外村返迁房选房意愿书》

(二)如申请对象本人无法到场的,可由直系亲属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申请对象委托书或征收协议书等有关证明代为填写。

(三)申请对象确定为选房对象后,将按照西外返迁房选房办法参与选房和结算。

(四)申请的第一选房意愿所选户型应与协议拟选户型面积相近第二选房意愿户型应与第一选房意愿户型面积相近,依次类推。

(五)申请对象仅选择产权置换的,如安置面积超过安置指标面积的,10平方米(含)以内按1600元/平方米进行购买,超过10平方米的部分按市场价格进行购买;申请对象选择货币安置与产权调换相结合安置的,按实际安置指标面积进行安置,超过部分按市场价格进行购买。

(六)安置指标内面积免缴税费,超安置部分的面积应由安置户按规定缴纳税费。

(七)申请对象的安置指标面积不得零星拆分,与他人划转、合并。

四、项目概况

西外返迁安置房建设项目位于莲乡大道西侧、西联路南侧、发展九路东侧、金叶路北侧,总占地42.6亩,容积率2.29,建筑密度16.6%,绿地率35.8%,地面停车位34个,地下停车位588个,房屋总套484套。

户型

1.两房两厅两卫:85.74(共13套)

2.两房两厅两卫:85.74(共13套)

3.三房两厅两卫:102.2(共15套)、111.63(共13套)、118(共70套,实际面积为:118.55、118.68

4.四房两厅两卫:132(共216套,实际面积为:131.95、132.53)、139(共120套,实际面积为:139.48、139.61、139.89、140.04

5.五房两厅两卫:153(共35套,实际面积为:152.87、153.09153.24)。


来源:石城县棚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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