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西外村返迁安置房已2020年11月动工建设,今年9月正式封顶,预计到2022年6月交房。为有序推进选房工作,进一步保障棚改户(被征收户)的权益,经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西外村返迁安置房意愿申请工作告知如下:
一、 申请对象
(一)原计划(检查)西外村返迁房安置的被征收户
1.2018年至今古樟村、梅福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已签约并选择产权置换(套房安置)的被征收户
2.县政府明确的重点项目拆迁安置户。包括:县鞋服产业园二期、县钢琴艺术城、县农博城、G206国道改建、石城中学新校区(含西城体育中心)、迎宾大道西延伸段、石城一小城北校区、塘子岭至睦富公路等已签约并选择产权置换的拆迁户。
(二)因住房需要,2018年至今兴隆村、仙源村、温坊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已签约并选择产权置换(套房安置),并自愿放弃在本片区返迁房安置的被征收户,也可申请在西外村返迁安置房进行安置。
二、申请地点
重点项目及片区所在村委会,咨询电话:0797-5710002
三、截止时间
原则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
四、申请须知及有关说明
(一)申请对象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所在村委填写《西外村返迁房选房意愿书》
(二)如申请对象本人无法到场的,可由直系亲属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申请对象委托书或征收协议书等有关证明代为填写。
(三)申请对象确定为选房对象后,将按照西外返迁房选房办法参与选房和结算。
(四)申请的第一选房意愿所选户型应与协议拟选户型面积相近,第二选房意愿户型应与第一选房意愿户型面积相近,依次类推。
(五)申请对象仅选择产权置换的,如安置面积超过安置指标面积的,10平方米(含)以内按1600元/平方米进行购买,超过10平方米的部分按市场价格进行购买;申请对象选择货币安置与产权调换相结合安置的,按实际安置指标面积进行安置,超过部分按市场价格进行购买。
(六)安置指标内面积免缴税费,超安置部分的面积应由安置户按规定缴纳税费。
(七)申请对象的安置指标面积不得零星拆分,与他人划转、合并。
四、项目概况
(一)西外返迁安置房建设项目位于莲乡大道西侧、西联路南侧、发展九路东侧、金叶路北侧,总占地42.6亩,容积率2.29,建筑密度16.6%,绿地率35.8%,地面停车位34个,地下停车位588个,房屋总套484套。
(二)户型
1.两房两厅两卫:85.74㎡(共13套)
2.两房两厅两卫:85.74㎡(共13套)
3.三房两厅两卫:102.2㎡(共15套)、111.63㎡(共13套)、118㎡(共70套,实际面积为:118.55、118.68㎡)
4.四房两厅两卫:132㎡(共216套,实际面积为:131.95、132.53㎡)、139㎡(共120套,实际面积为:139.48、139.61、139.89、140.04㎡)
5.五房两厅两卫:153㎡(共35套,实际面积为:152.87、153.09㎡、153.24㎡)。
来源:石城县棚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