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社会监督,抓实常态化监管。聘用基层一线社会监督员,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投诉举报违规线索,按流程受理举报线索,按时完成案件线索查办,对查处的情况依法依规作出处理,营造监管人人参与的“严态势”的监管氛围。建立健全信用监管体系,严格将定点医药机构按A、B、C、D信用等级分级分类管理,将评定结果录入运用到江西省信用监管信息平台,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使用医保基金。
二是强化日常稽核,做细网格化监管。按照统一部署,制定年度稽核计划,确定每月任务清单,从监管盲区、违规重点入手,综合运用数据分析、现场查资料、询问调查等方式查实违规情形,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抓实整改,推动日常稽核,实现定点机构全覆盖。每月集中开展网格化监管,常态化调度收集监管问题与成效,压实责任做实网格化监管,做细事前违规提示提醒,固化“不敢骗”意识。
三是开展驻院巡查,创新监管方式。深化“基金监管+创新”,制定完善驻院巡查代表体制机制,充分发挥驻院巡查代表和基金监管人才库作用,将监管“窗口”前移,抽调病案专家配合开展监管巡查,围绕巡查内容重点对各医疗机构进行巡查检查和预警提示,做到预防在先,确保不出现医保基金违法违规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