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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2024年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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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2024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一、重点检查内容

(一)传染病疫情防控

1.检查对象:辖区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

2.检查内容:落实首诊负责制、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设置等情况。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等管理制度及应急处理预案情况。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无害化处置等情况。二级以上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等情况。

(二)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

1.检查对象:辖区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

2.检查内容:消毒隔离制度管理组织和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是否有专(兼)职院感控制人员;医疗卫生人员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情况;实际消毒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检查重点环节重点部门);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使用和管理情况;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情况。

(三)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处置

1.检查对象:辖区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

2.检查内容:是否建立医疗废物管理机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制定并实施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运存和处置等重点环节管理以及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按规定设置医疗污水处理系统。

二、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突发公共医疗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

三、时间安排

重点加强传染病高发季节、重要节假日期间的监督检查,春秋季节每月监督检查时间不少于6天时间,夏冬季节监督检查时间每月不少于4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突发公共医疗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全面提升卫生监督员监督检查业务技能,规范开展传染病防治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组织协调继续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同时结合投诉举报、专项执法检查等方法形式,抓实重点检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要根据传染病发生季节等当前传染病防治特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把以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重点。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及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的要说明情况,重大案件及时上报查处情况。

)要重点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及时“回头看”落实监督检查整改情况,发现无法及时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及时向县卫健委报告。同时加强与疾控、院感、实验室生物安全等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通报有关情况,提高监督管理效能。

                   

                                                  石城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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