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社会公益事业 > 医疗卫生 > 医疗监管(卫生、医保、疫苗

石城县2023年上半年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访问量:

石城县2023年上半年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根据《2023年石城县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我局对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疫情防控、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等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了重点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上半年共监督检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38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 38份。

(一)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防控情况

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系统运转正常。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了传染病预防控制措建立了疫情报告管理组织,确定了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承担传染病报告工作;疫情报告相关制度齐全,工作流程明确;各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了门诊日志及传染病登记本;基层卫生全部实行了疫情网络直报,疫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转,报告人员操作熟练,疫情报告管理符合规定要求。未发现传染病疫情漏报行为

(二)院感控制工作情况

医疗机构院感控制工作比较规范。特别是二级医院和一级医疗卫生机构均成立了院感控制领导小组,配备了专业人员负责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建立了消毒管理相关制度,消毒 剂容器能够定期清洗消毒、加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能够积极做好院感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医院医疗器械、医务人员手、物表等消毒效果进行消毒监测,并有记录;设立供应室的医疗卫生机构能够合理划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物品消毒、洗涤、灭菌、存储、发送流程符合标准,灭菌标记清楚,消毒日期明显。

(三)医疗废物监督管理情况


医疗机构废物处置符合法定程序。大部分医疗卫生机构设立有医疗废物管理理组织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制订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登记等工作并及时将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登记项目齐全,内容完整;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袋、医疗废物稀等均有警示标识。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个别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意识较差,医院感染控制和消毒隔离观念相对淡薄,防控措施执行不够严格,特别是个别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医务人员消毒记录、医疗器械、用品消毒与灭菌执行不到位,存在造成医源性感染的隐患。

(二)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和制度还不够健全,专业人员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个别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村卫生所和个体医疗机构还存在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处理,医疗废物专用容器标示不规范,医疗废物处理相关人员无卫生安全防护设施等问题。

(四)部分小型医疗卫生机构索证意识不强,对购进的消毒剂、消毒器械等没有按要求索取“两证”,无法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部分医疗机构门诊日志项目登记不全。

(五)个别医疗机构对医护人员的消毒隔离培训不到位、登记报告卡时间有涂改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宣传教育。继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突发公共医疗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培训,扎牢传染病防控工作基础,进一步提升广大医务工作者特别是医疗机构负责人的法律意识,促使其知法、懂法、守法。

(二)加强制度建设。持续强化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处置、消毒隔离制度和传染病疫情控制等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责任人,职责落实到位。

(三)加强传染病防控监督指导。进一步加大对违反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求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提高医疗机构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落实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和措施,从而有效防范传染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石城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2023年6月10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