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及《做好中央(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关注问题基本情况
屏山镇合丰养殖场2022年大部分时间超量排放污水,最高日排放量达2865方,根据其养殖规模(约4000头母猪,年产8万头猪仔)推算,理论最高日排放量不超过1300方,超量排放严重。通过自动监控2022年数据进行核算,全年排放COD总量达32.38吨,远超排污许可排放总量11.52吨/年,超总量181%。总磷在线设备量程为0-100,不符合规范要求,且总磷设备故障多日,仍未修复。现场检查时,废弃电解磷设备下面有一废弃储存池储存大量废水,存在溢流风险。场内臭气味重。
二、整改情况
1、已通过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对石城县合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23年废水排放量及COD排放总量进行了核查,2023年1月至11月19日,该公司废水排放量共计45348.06吨,最高日排放量256.71吨,平均日排放废水144.88吨;COD排放总量共计6.61吨,未超过排污许可排放总量11.52吨/年。
2、已重新采购安装新的总磷分析仪,并于2023年10月16日完成验收备案;总磷在线设备量程规范设置为0-20mg/L。
3、已将废弃储存池内储存的养殖废水抽送至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并使用泥土填平废弃储存池。
三、验收情况
1、已通过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对石城县合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23年废水排放量及COD排放总量进行了核查,2023年1月至11月19日,该公司废水排放量共计45348.06吨,最高日排放量256.71吨,平均日排放废水144.88吨;COD排放总量共计6.61吨,未超过排污许可排放总量11.52吨/年。
2、已重新采购安装新的总磷分析仪,并于2023年10月16日完成验收备案;总磷在线设备量程规范设置为0-20mg/L。
3、已将废弃储存池内储存的养殖废水抽送至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并使用泥土填平废弃储存池。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6日,共7日。
受理部门:石城县落实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赣州市石城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97-5711086
联系地址:石城县清华大道456号
石城县落实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赣州市石城生态环境局代)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