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及《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关注问题基本情况
石城县住建局对施工工地污染防治管理不到位,对工地是否落实6个100%要求不清楚,监管缺失。石城县建成区当前在建设的工地有20个,县住建局上报督察组的资料为均落实6个100%要求。现场抽查西环路、长征文化公园、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项目存在施工工地未100%围挡、施工工地道路无硬化、土方和拆迁施工100%湿法作业不到位、工地物料堆放未覆盖等问题,未落实施工工地6个100%相关要求。
二、整改情况
1.对西环路、长征文化公园、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项目存在围挡、道路硬化、和湿发作业等不到位问题,现均已按照6个100%要求整改到位。
2.对全县在建工地开展举一反三,排查在建工地扬尘治理落实情况,并将检查形成书面整改材料。
3.已将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项目扬尘治理不到位纳入评为第三季度“百差工地”名单。
三、验收情况
经核查西环路已完成路基施工,部分裸土已覆盖,主要道路已硬化;长征文化公园项目已完成主体施工,施工围挡已100%设置,主要道路已100%设置,裸土已100%覆盖;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项目已完成主体施工,目前正在施工附属设施,永久围墙施做完。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3日,共7日。
受理部门:石城县落实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赣州市石城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97-5711086
联系地址:石城县清华大道456号
石城县落实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赣州市石城生态环境局代)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