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及《做好中央(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关注问题基本情况
生活垃圾填埋场超库容堆放垃圾,垃圾填埋超边缘高约2米,存在渗滤液外溢环境风险隐患;封场进度较慢,现场发现1号旧堆场2013年停用,一直未进行封场处理,直到2022年才开始制定环境治理工程方案,目前工程尚未开始实施。
二、整改情况
1.覆盖了膜与边坡的膜密封焊接点,防止渗滤液发生外溢现象。
2.石城县简易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工作有序推动。已完成沼气导排孔和渗漏液导排井的钻孔、钢筋笼制作、下放钢筋笼、水平防渗土工膜、网格等铺设工程;垂直防渗墙柔性混凝土浇筑和帷幕灌浆、环保土工膜覆盖和截洪沟施工完成,种植土覆盖90%。下一步加快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完成沼气收集系统和渗滤液收集管网施工。
三、验收情况
1.覆盖了膜与边坡的膜密封焊接点,防止渗滤液发生外溢现象。
2.石城县简易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工作有序推动。已完成沼气导排孔和渗漏液导排井的钻孔、钢筋笼制作、下放钢筋笼、水平防渗土工膜、网格等铺设工程;垂直防渗墙柔性混凝土浇筑和帷幕灌浆、环保土工膜覆盖和截洪沟施工完成,种植土覆盖90%。下一步加快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完成沼气收集系统和渗滤液收集管网施工。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7日,共7日。
受理部门:石城县落实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赣州市石城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97-5711086
联系地址:石城县清华大道456号(县政府旁)
石城县落实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赣州市石城生态环境局代)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