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30日至12月23日,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赣州市开展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反馈赣州市问题60个,涉及石城县共性问题22个;2020年6月30日至7月19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赣州市开展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共反馈赣州市问题187个,涉及石城县个性问题8个。
石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先后制定了《石城县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石城县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坚持问题为导向,全口径梳理细化整改措施清单,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分领域、分行业推进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精准有效。
截至目前,2018年省环保督察反馈涉及我县的22个共性问题中,需限期整改的14个问题均已完成;需长期坚持或持续改善的8个问题均在有序推进中;交办的19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2020年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涉及我县的8个个性问题中,需限期整改的8个问题已完成;交办的6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下一步,我县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标准,持续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步提升,努力打造美丽中国“石城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