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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州市康柏服饰有限公司鞋服生产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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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查,我局于2024年10月30日对赣州市康柏服饰有限公司鞋服生产项目、石城欣源翔鞋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万双运动鞋生产项目等2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具体内容予以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797-5703099

通讯地址:石城县行政审批局(石城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356室)

    编:342700

序号

批复文件

文号

发文时间

1

石城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城欣源翔鞋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万双运动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石行审环评字2024〕7

2024.10.30

2

石城县行政审批局关于赣州市康柏服饰有限公司鞋服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石行审环评字2024〕8

2024.10.30

                                    石城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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